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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7-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11 825-231     潍坊市临朐县九山镇与悦庄镇交界处有一家洗砂厂,大肆挖山,用河水洗砂,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河流里,污染河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工厂有保护伞,相关部门推诿扯皮,一直未解决。 潍坊市 水、生态、其他     1.信访中涉及非法开山挖砂点位于临朐县九山镇魏家峪村和沂源县悦庄镇上枝村边界,沂水县张某某、张某在边界处挖砂洗砂。2.2017年8月7日,县砂管局对砂场下达拆除通知,九山镇政府8月11日对砂场断电,8月16日临朐县对砂场进行拆除。3.九山镇国土所一直未接到关于魏家峪村附近山体被张某某、张某等人非法开采的来人来电以及来信举报。(与第15批824-159号反映内容一致) 是 关停取缔     所有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对开采场和洗砂场进行土地整理。  
212 825-235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烟台东八路与台兴三路交叉口往东300米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废品露天存放。整理废品时有噪音污染,污水随意排放,还搭建简易厕所,排泄物流到南侧的绿化带上。该收购站属于违章建筑,多次拨打12345举报,相关部门认为收购站已得手续不予办理。 青岛市 垃圾、水、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废旧物资回收店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台兴三路279号,经现场查看,场地内收购物品露天存放,捆扎、装卸废品时产生噪声扰民。在废品回收站门口有一雨水篦子,废品收购站店主将日常生活用水倒入其中,造成雨污混流。在废品收购站周边检查未发现有搭建的简易厕所,但有一处违规搭建的看护活动板房。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往先后接到4次群众举报,均到现场责令当事人拆除该活动板房。 是 责令改正     1.当场要求当事人进行归类,整齐摆放,并用篷布进行掩盖遮挡。2.要求当事人在整理物品过程中轻拿轻放,降低噪音,禁止夜间作业。3.已于2017年8月27日依法将违章建筑拆除完毕。  
213 825-237     潍坊昌邑市伍塔社区有一个宏大生姜交易市场,洗姜产生的水未经处理直排地下。举报后,污水又直接排到农田灌溉渠道,污染了土壤及地下水,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潍坊市 水、土壤、其他     该市场在生姜交易前需要对生姜自身携带的泥土进行清洗,此工序产生洗姜废水。前期,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粗格栅、细格栅、初沉池、二次沉淀池等处理设施,清洗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至夹沟河。2016年建设了清洗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实现清洗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其反映的“农田灌溉渠道”已被改造建设为清洗废水循环利用项目的沉淀池,经对沉淀池及中间处理工序沉淀池内废水进行取样监测,其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是COD35mg/m3、氨氮1.55mg/m3、PH 7.85和 COD24mg/m3,氨氮0.749mg/m3,PH 8。除2017年8月26日曾接到与该信访件内容相同的市长热线举报外,未接到其他举报。该公司存在沉淀池防渗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区域水位较高漫过防渗处理位置问题。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未做防渗的沉淀池上部区域进行防渗处理。目前,该公司已进行防渗施工。  
214 825-238     潍坊青州市弥河镇东边有家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污水直排到厂外地边,散发臭气。 潍坊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弥河镇生猪屠宰场是一家小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该场建有污水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进入暂存池,企业与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但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企业沉淀池未完全封闭,有异味。 是 停产整治     青州市畜牧局现场责令企业加强沉淀池密封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排放。  
215 825-239     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康家屯村有个秋辰铸造厂,散发刺激性气体,多次举报均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其他     现场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通过现场排查和相关文件核实,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气体主要工艺是:1.三乙胺制芯过程,发生三乙胺气体,采用磷酸喷淋装置进行尾气处理。2.熔炼浇注过程产生烟尘,经气体收集罩,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3.水帘喷漆。产生漆雾废气,废气经水帘净化+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烘干固化过程中会产生烘干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经复合除雾器过滤+络合吸收溶液喷淋化学吸收(处理效率90%)处理后经排气筒排空。通过摸排,该厂由于三乙胺制芯过程中产生的三乙胺气体超出了其所配套的磷酸喷淋装置处理能力,导致达不到好的处理效果,从而在生产的时候产生刺激性气味,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在此之前峡山区未接到过该公司的举报案件。 是 责令改正     责令秋辰铸造厂进行停产整治,在污染物未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区环保分局和王家庄街道办事处将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216 825-240     青岛平度市新河镇贾家砂轮厂、孙家村石子厂排放扬尘、噪声,污染环境。 青岛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新河镇贾家砂轮厂全称为青岛平度市飞象实业公司砂轮厂,位于新河镇界山贾家村,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登记,经过环保审批。该厂自2013年投产以来,断断续续生产,一直未经过环评验收,也没有检查检测结果报告,不排除群众投诉粉尘污染环境问题。2.信访人所称的“孙家村”石子厂经排查核实应为新河镇孙林村北侧约1000米处的岩酆石子加工厂。2017年7月平度市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时,该厂被列为“散乱污”企业,已采取断电关停、拆除设备措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待彻底取缔。 是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对青岛平度市飞象实业公司砂轮厂进行停产整顿,待环评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2.8月27日已对岩酆石子加工厂实施关停取缔。  
217 825-242     临沂市临港区坪上镇东朱睦村(村东南1000米,坪岚铁路北300米处)、小楼村(村东南1000米处)晾晒鸡粪点,异味很大,离下游村庄饮用水井及塘坝约500米,污染地下水。投诉人多次向临沂市环保局、临港区环保局、坪上镇政府反映均未解决处理。 临沂市 大气、水     1.群众反映的“坪上镇东朱睦村”,实为“坪上镇东诸睦村”,位于坪上镇东偏北约6公里处。在东诸睦村东南约1公里的农田中,发现一处鸡粪晾晒地,面积约为1.4亩,经了解,为朱芦镇大茅墩村村民于某某租用,用于晾晒鸡粪,晾晒场周围气味较大。在坪上镇小楼村周边未发现鸡粪晾晒点。2.在鸡粪晾晒点西南约500米处有一处塘坝。8月27日,在塘坝及晾晒点附近的东诸睦村井水分别取样,并委托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塘坝水样检测结果:COD25mg/L,氨氮0.285mg/L,满足地表水Ⅳ类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东诸睦村井水检测结果:高锰酸盐指数0.24mg/L,氨氮<0.02mg/L,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3mg/L、氨氮≤0.2mg/L)。3.2017年6月30日、7月24日,分别有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东诸睦村村东晾晒鸡粪,气味难闻,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临港区坪上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处理情况上报。经电话回访,反映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是 责令改正     8月27日,坪上镇政府组织执法队向鸡粪晾晒户于某某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于某某在8月27日完成鸡粪清理,8月28日完成土地深翻复耕。同日,坪上镇印发了《关于坪上镇东诸睦村晾晒鸡粪点的整治方案》(坪政发﹝2017﹞64号),同时对全镇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鸡粪晾晒点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截至8月28日,鸡粪清理和深翻复耕工作均已完成。  
218 825-99     青岛平度市青岛路106-1号住商肥料院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排放刺鼻有毒气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青岛市 大气、固废     1.4月份平度市公安局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所有仓库、车间进行了详细检查,8月27日15时又进行了再次详细检查,未发现该公司院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2.8月27日,平度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住商公司生产废气取样监测,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氨、有组织臭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氨排放浓度、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不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2017年1月,该公司对甲醛储罐进行了改建,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进行了验收,符合安全要求。2017年8月11日,山东绿十字高邦职业安全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三名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第三季度安全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017年8月27日下午,平度市安监局对该公司甲醛储罐进行了再次检查,与专家验收意见一致,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平度市环保局对住商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有关原料的使用量,确保9月6日前臭气排放达标。2.对住商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拟给予20万元罚款。3.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立即整改。  
219 826-01     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东湖公园北望京小腰烧烤大排档在4A级风景区内违章搭建厨房,露天烧烤,油烟影响行人。 枣庄市 油烟     信访件反映的望京小腰烧烤大排档位于市中区建华西路4A级风景区东湖公园北侧,属地属于永安镇,违章搭建厨房进行露天烧烤,产生油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是 关停取缔     1.对该烧烤大排档下达了立即停止经营的书面通知,该烧烤大排档负责人也明确表示今后不再进行经营。同时,永安镇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现场露天烧烤厨房进行了拆除,截至当天18:10,该厨房已全部清除完毕。    2.区政府责成永安镇、区城市管理局下步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每天进行不定时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220 826-03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篑子村内有8家煎饼加工点、老市中医院宿舍东侧有1家煎饼加工点,该9家煎饼加工点燃煤烟尘污染严重。投诉人向光明路环保所反映多次未解决。 枣庄市 大气     光明路街道篑子村现有煎饼加工点9家(包括老市中医院宿舍东侧的1家煎饼加工点),其中1家停产1个月,1家停产1年,另外7家煎饼加工点加工过程中使用燃煤,造成燃煤烟尘污染。 是 责令改正     1.8月27日下午对篑子村9家机器煎饼加工设备实施封停,并连夜对燃煤进行清理,已于8月28日中午12:00前全部清理完毕。    2.区政府责成光明路街道、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全面落实环保政策,防止问题反弹,并安排专人考察新能源替代方法,待清洁能源更替完成后,再恢复生产。     
221 826-04     烟台蓬莱市北沟镇马家村南蓬莱鸿源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违法开采石灰石,使用燃煤烧制生石灰,无脱硫和除尘设备。该公司物料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该公司在原蓬莱市泓源水泥有限公司已淘汰8.8万吨水泥机立窑的生产场地建设了年产50万吨氧化钙和12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4月21日取得蓬莱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蓬环审[2015]3号)。项目进行了分期建设,2017年7月11日,一期1#—4#氧化钙立窑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通过了蓬莱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蓬环验[2017]19号),5#-10#氧化钙立窑生产线和12万吨纳米级碳酸钙项目未建。2.该公司在蓬莱市范围内无开采石灰石行为,公司所用石灰石全部外购。3.该公司外购优质水洗无烟块煤与石灰石按一定配比混合均匀加入全自动机械立窑锻烧生产生石灰,立窑废气全部经布袋除尘器和二级水膜脱硫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石灰石破碎、出料单元破碎、出料单元筛分、出料单元入库、储罐呼吸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数据表明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4.该公司生产所用石灰石原料部分储存在仓库内,其他部分存在遮盖不严的问题,堆场周边和厂内道路存在清扫不彻底、洒水抑尘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扬尘污染。 是 责令改正     蓬莱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对遮盖不严的堆场进行遮盖到位,进行道路清扫后立即予以洒水抑尘,同时做到大风天气不从事装卸作业。该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222 826-07     聊城市茌平县大崔村北茌平县鑫岳铝业有限公司(万和通物流对面)从事废旧铝合金回炉熔炼,烟尘污染严重。该公司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茌平县鑫岳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棒生产,于2017年1月24日通过茌平县环保局备案。2017年7月28日,茌平县环保局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由外购铝水和铝锭作为原料改为废旧铝合金作为原料,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停产整改,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40574元,企业随即停止了生产。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废气及熔炼炉废气,建有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等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未发现烟尘污染严重问题,并非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下一步,茌平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不出现环保违法行为。 是 停产整治     企业已停产整治。要求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投入生产。  
223 826-08     投诉人前期对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平乡大曲村李某、曲某某、李某某、曲某某四家钢管制造企业污染问题进行了投诉。当地环保部门提前通知该4家企业对产品和材料进行了转移,现场检查时上述企业均未正常生产。曲某某钢管制造厂将酸洗废料掩埋在厂区北墙外,污染土壤。 聊城市 固废、土壤、其他     该案件与8月22日第11批820-243号转办件涉及的企业相同。举报人反映的4家钢管企业实为3家(其中李某、李某某钢管企业为合伙企业,实为1家),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当地环保部门提前通知该4家企业对产品和材料进行了转移的问题:8月22日下午接到转办件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即组织纪检、公安、大督查、环保分局、宣传办等部门到达现场,未提前通知相关企业。现场检查时,靖腾钢管加工厂(李某、李某某钢管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鉴于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简易、无除尘设施,为避免擅自开工,责令其对物料进行清理,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聊城市明星管业制造有限公司(曲某某钢管企业)和聊城市华正钢管有限公司(曲某某钢管企业)没有移动产品和材料。8月27日再次接到转办件后,3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2.关于曲某某钢管制造厂将酸洗废料掩埋在厂区北墙外,污染土壤的问题:经对曲某某钢管企业现场核实,未发现任何动土掩埋迹象,并对厂区北墙外进行了挖掘,未发现酸洗废料掩埋痕迹。 否      
224 826-09     莱芜市钢城区郎郡村郎郡砂场无合法手续越界开采山砂造成山体破坏,污水外排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生态、水     1.关于“莱芜市钢城区郎郡村郎郡砂场无合法手续越界开采山砂造成山体破坏”的问题。经核查,该砂场有合法采矿权,但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该矿山采矿权人名称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郡山砂场矿区,该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出让年限至2019年9月,自2011年9月以来,莱芜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先后4次对该区域的非法开采及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下达停止开采进行整治的通知书,矿山要按照方案实施进行升级改造。8月27日对该区域现场核查,现场无开采、加工等生产行为。2.关于“污水外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8月28日对该砂场沉淀池及河道进行检测,沉淀池内污水悬浮物、色度略有超标,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厂区没有污水排放口,厂区外河道内河水化学需氧量、总氮超标,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是 停产整治     莱芜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对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矿山停止一切开采行为,按照要求开展整治。  
225 826-100     济南市二环南路济大对面鑫旺烧烤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1.“登盛鑫立旺烧烤”位于市中区二环南路6850号,为独立院落,经营烧烤,已办理了工商、食药、环保和消防证照,安装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的环保油烟净化设备。2.8月26日,七贤街道办事处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店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油烟净化设施滤网更换不及时,存在油烟外排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市中区城管执法局对登盛鑫立旺烧烤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7第0212049号),责令更换油烟净化设施滤网,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2.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责成该店按规定每季度请有专业资质的清洗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每季度进行两次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备查。 3.七贤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建立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定期监测油烟排放,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226 826-101     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东楼子村支部书记杨某某在村西约70亩耕地上挖土售卖至许孟镇大院西村砖厂烧砖,在村东南1000亩耕地上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烟草。 日照市 生态     2017年7月,许孟镇东楼子村因修村内道路需要垫土石方,本村内无粘土石渣可用,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安排张某和杨某甲在村支部书记杨某乙村西流转的耕地上挖土,用于村内道路整修,掘土面积约0.14亩。挖取的土方全部用于村内道路修复和护坡整修,未出售卖给许孟镇大院西村砖厂。经县国土局认定,该村掘取少量土用于公益事业的自采自用行为,不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检查组到许孟镇大院西砖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砖厂已经停产多年,早已废弃,现场无生产加工迹象。在许孟镇东楼子村现场未发现烟草种植,不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种植烟草问题。 否      
227 826-103     济南市政府每年定期往河里撒除草剂,致使河水受污染,青草灭绝。 济南市 水     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园林局)从未安排或组织实施向河道内撒除草剂。各县区政府也未向辖区内河道撒除草剂,不存在河水受污染,青草灭绝的问题。 否      
228 826-104     济南市浆水泉路15号旁门北临炒鸡店超标排放油烟,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     1.该炒鸡店登记名称为济南历下聚鑫缘家常菜,所在建筑共两层,属商业用房。2017年8月27日,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现场调查发现,该店正常营业。  2.该店厨房操作间内设基准灶台两个,基准灶头四个,对应排气罩一个,使用自建烟道对外排放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店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城执历下责改字2017第6355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标方可重新营业,并对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行为立案(编号: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666号)调查,执法程序正在进行。  
229 826-105     济南市浆水泉路正大城市花园8号码头酒店排放油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 经调查核实,该店位于历下区浆水泉路9号正大城市花园二期沿街商业房111号,环评手续于2017年5月23日备案。该店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37001020042101),目前该店正常营业。2.该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经检测,油烟排放合格。 3.该酒店噪声源在主干道路一侧,噪音检测结果合格。 是 其他     加强管理与沟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噪声扰民。  
230 826-106     济南市浆水泉路齐府小院、齐府小院西露天烧烤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1.齐府小院属于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的民房,不在禁止设置餐饮范围内,该店已于8月25日自行停业。检查当时未见烧烤炉具,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厨房操作间内设基准灶台一个,灶头两个,对应一个排气罩,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齐府小院西南侧为小羊倌饭店也属于集体土地上村民自建的民房,不在禁止设置餐饮范围内,目前正常营业。此处厨房操作间有两处,一处用于炒菜,另一处用于烧烤,室内发现一台烧烤炉,但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两处厨房烟道上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均达标。 3.经走访周边居民,两店前期确实存在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情况,2017年7月在历下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中已被取缔。 是 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露天烧烤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