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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7-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41 825-142     潍坊高密市山东高密莱福特皮革厂向高密市姜庄镇梁家埠村倾倒大量含铬危废污泥,该厂一名工人因此事被公安部门拘留,但该厂老板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投诉人认为执法不公。同时,该厂自建厂以来,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内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目前厂区内闲置车间里还藏有数量巨大的污泥危废。 潍坊市 土壤、固废、其他     1.该公司已通过验收,该项目报告表中污泥产生量为6.4吨/年。该公司因生产规模发生变更,于2017年对该项目进行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高密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5日对该项目出具了环保备案意见,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中污泥产生量为18.5吨/年。2.2017年7月23日晚该公司将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约20余吨,用渣土车外运倾倒。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宫某国和负责运输当事人栾某某依法刑事拘留。8月19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文,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3.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危废暂存库内存污泥约10.31吨,厂区内有污泥浓缩池6个,合计容积约为390.5立方米,内有待浓缩的污泥。该公司自2008年初试生产至2012年底,每年产生的干化污泥量不足项目报告表中评估的6.4吨/年,一直暂存于该公司危废暂存库内,未进行转移。之后,于2013年7月至今向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和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污泥共计71.02吨。4.执法人员对翻身庄、旗台等附近村庄沟渠内可能存在倾倒污泥的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未发现反映的“每年向附近翻身庄、旗台等村沟倾倒至少上千吨制革污泥”的情况。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聘请相关专家对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每年的污泥产生量及干化污泥量重新进行评估。2.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9万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42 825-143     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圣路与华龙街以东奥斯特包装材料厂院内的青州市诚嘉风机配件厂,生产铝轮过程中向外排放大量黑烟,燃烧熔化产生的二噁英影响居民健康。该公司为了逃避检查,白天不生产夜间偷生产。青州市环保局的答复是该公司是通过环保验收达标排放,所反映问题不属实。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该公司2013年7月3日通过环评审批,2013年12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2.该公司用铝锭作为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有毒气体,治污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但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经查看现场发现,该企业集气罩已完成更新,并对排气筒进行了改造。3.该公司已于8月10日全部停产,经核实,此后未有夜间偷偷生产迹象。(与第8批817-58号案件重复) 是 责令改正     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排放气体进行检测,检测达标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143 825-145     1.泰安市青年路北端与岱宗大街交界处有一所泰安市实验小学,距离马路很近,无隔音设施。车辆噪声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尾气影响严重,有关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都未改观。2.举报人担心泰安市棚改项目所用的防尘绿网会散发有毒气体,造成环境污染。 泰安市 噪声、大气、其他     1.泰安市实验学校(简称北实小)位于青年路北段,北临岱宗大街、东临青年路。其中,岱宗大街是泰城东西向五条主干道之一,也是泰安市旅游的重要通道,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4498辆/小时,平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3120辆/小时;青年路连接东西向主次道路,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384辆/小时,平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127辆/小时。两条道路北实小周边路段沿线分布着4个大型居民社区、1家医院、1所幼儿园、1所小学(含初中)、1所高中、1所大学、1处重点旅游景点以及若干政府部门、单位和商业网点,是城区路网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流量大,早晚高峰期间,有机动车鸣笛的情况。今年3月份接到群众反映该情况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交警支队立即实地调研论证,研究改进措施。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内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需进行防尘网覆盖。针对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8月28日我局对泰城市区棚改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防尘绿网进行了抽查,经抽查核实,企业购买的防尘绿网均具有产品合格证。 是 其他     1.严查交通违法。落实勤务制度和北实小周边道路巡逻管控责任,继续加大违法鸣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闯禁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保持路面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不断挤压违法行为活动空间。下一步将学习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引进声呐探测等设备,对违规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严格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要求各大队进一步收紧货运车辆临时通行审批范围,严格禁止载重1.5吨以上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渣土车在北实小周边道路通行,确实属于城市建设或者民生需要的,将通行时间限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时间段。3.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自有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交通意识。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  
144 825-147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宋店村东营市永利胶管厂,无环评手续,工厂距离村庄过近,生产中排放刺鼻气体,污水乱排导致村民庄稼绝产,工厂并未给予村民赔偿。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但未给予答复。 东营市 大气、水、其他     1.东营市永利胶管厂建有年产1500万条橡胶管生产项目,有环评手续,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密炼车间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内有轻微橡胶气味,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2.经走访了解,未发现因该厂污水乱排导致庄稼绝产群众要求赔偿情况。3.该公司多次被群众举报,县环保局、稻庄镇政府对信访举报问题均及时查处并回复举报人。 是 责令改正     1.稻庄镇政府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确保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转,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严防企业违规生产。2.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加强巡查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145 825-148     滨州市博兴县开发区博兴县新华通玻璃公司违规燃烧煤炭,污染空气,并伴有刺鼻气味。位于陈户镇郑家村的博兴盛博玻璃公司使用煤炭作燃料,烟气排放不达标。 滨州市 大气     1.山东省博兴县新华通玻璃有限公司,为一家玻璃酒瓶生产企业,年产玻璃酒瓶1000万只,未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列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该公司熔制工艺中使用的窑炉为煤气发生炉,燃料为燃煤,现已停用,待其完善环评手续后,将升级改造为蓄热式燃气马蹄焰窑炉,以天然气为燃料。该公司自4月13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车间熔炉已拆除,不具备开工条件。2.山东省博兴县盛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25000吨/年乳白料玻璃瓶项目。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7月该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完成备案。该公司熔制工艺采用煤气发生炉,配备了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氧化法脱硝废气治理设施,并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系统。8月27日,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达标,现场手工监测达标。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山东省博兴县新华通玻璃有限公司限期补办手续。  
146 825-149     日照市连云港路日照市康信食品有限公司从事生猪屠宰,距离居民区很近,屠宰生猪时噪声扰民,污水横流,影响周围群众生活。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属于违法经营。 日照市 水、噪声、其他     日照康信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路9号,2012年7月,该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备、办公用品、厂房及附着物。2006年4月,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肉类精深加工改造项目的报告表通过区环保分局审批,主要内容为生猪屠宰及肉类精深加工改造。2008年2月,该项目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2013年3月,经区环保分局审核,日照市康信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均未发生变化。对此,区环保分局出具文件说明该公司可以使用原日照市茂盛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类精深加工改造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并获得日照市政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证(证代码261***391)。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屠宰场所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未进行生猪屠宰作业。经调查了解,该公司间歇性屠宰作业,屠宰生猪时采用电麻措施,不产生噪声污染。检查组对该公司周边进行巡查,该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超过500米,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针对信访反映该公司污水横流问题,检查组对该公司厂区进行深入排查,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屠宰生猪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全部送至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日照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污水横流问题。 否      
147 825-150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街道郭王村有个新兴牧场,靠近南水北调工程,污水直排到南水北调水渠里,污染水源。往南至李庄段,南水北调东侧也有几家养殖场。 东营市 水     1.新兴牧场位于丁庄街道郭王村东侧,距南水北调水渠约30米,属限养区,目前建有牛舍3栋,存栏肉牛10头,产生的粪便大部分出售,剩余部分直接还田利用,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2.丁庄街道李庄村南侧畜禽养殖区目前有5户养殖户从事牛、鸭畜禽养殖,均建设了储粪池和污水收集池,部分养殖户储粪池容量少,雨污分离系统不完善。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口和污水直排现象。3.南水北调渠属于地上水渠,全线封闭,两侧设有隔离网,沿途未发现污水直排到渠迹象。 是 责令改正     1.对于养殖户下发了指导意见书,要求严格落实畜禽粪污处理措施,杜绝出现养殖污水直排现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要求限养区的畜禽养殖户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储粪场、污水池等设施,严禁粪污直排。3.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实施综合整治攻坚,严肃查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  
148 825-152     莱芜市高庄街道站里村南有一家工厂,私自挖沙卖钱,形成的人工湖用运来的各种垃圾来填埋,严重污染地下水。 莱芜市 生态、水、垃圾     经查,来件反映的工厂名为山东格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高庄街道办事处站里村村东,占地约200亩。主要从事无公害蔬菜、蘑菇、苗圃等植物的种植,主要设备为1台耕地用旋耕犁。2017年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南侧有土堆大约2万立方米,在院落北侧确有建筑垃圾堆大约1万立方米,两处堆放物料均未覆盖、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该企业确有使用建筑垃圾用于铺路建设,未发现所反映的私自挖沙卖钱,污染地下水现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莱城区综合执法局针对其堆放物料均未覆盖、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莱城综执责改字[2017]D1号),责令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随即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莱城综执告字[2017]D1号),拟处罚款1万元整。2.责成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厂区进行管理,对厂区内建筑垃圾及土堆进行整平,并且进行覆盖。目前,该企业现已对厂区内建筑垃圾及土堆进行了平整处理,并用防风网进行了覆盖。3.由高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私自偷采盗采砂石资源、倾倒垃圾造成污染的现象。  
149 825-153     滨州市惠民县水岸丽景小区楼下有家“三利快餐”饭店,将废油废水直接排到雨水管网,造成管网堵塞,雨水倒灌,臭气熏天。 滨州市 水     该三利快餐饭店店主环保意识淡薄,将餐具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城区污水管网。该废水含有一定量的食物残渣和油性物质,积年累月造成了店外检查井堵塞,加之近期雨水较多,致使管网污水外溢产生臭气。 是 停产整治     责令停业整改,疏通检查井,清洁检查井周边环境,安装油水分离器。污水检查井已疏通完毕,周边环境已清洁完毕,油水分离器设置完毕。  
150 825-154     1.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西吕村东北50米处有家养鸭场,鸭棚未遮盖,鸭粪乱放,距离居民区很近,气味很大。2.大王镇最南边的东南边有个石头粉碎厂,粉尘很大,拨打12345举报,没有效果。3.大王镇金岭化工工业园东有个深坑,里面有大量石粉,未遮盖,扬尘很大。 东营市 大气、扬尘、其他     1.广饶县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建设半封闭标准化鸭棚,鸭棚上层为养殖区域,下层建有鸭粪贮存池,建有“三防”功能粪污暂存池和污水收集池,未发现鸭粪乱放问题;该养殖场最南端的鸭棚距西吕村居民区约90米,养鸭场采取了生物除臭措施,通过感官感受,存在轻微养殖异味。2.大王镇南面昭武建材厂建筑垃圾粉碎项目,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现场检查时,已拆除部分设备,料场已覆盖。大王镇接到县民生服务热线(12345)3次举报,均采取处置措施,在全镇开展了砂石料场集中治理行动,对包括大王镇昭武建材厂在内的辖区13处砂石料场全部落实停产取缔、密闭苫盖物料等整改措施。3.大王镇金岭化工工业园东的深坑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项目,用于填埋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丙烷项目产生的石灰渣、皂化渣,因石灰渣、皂化渣均为块状、粉状物质,形状颜色类似石粉;现场调查时,填埋场西南侧正在实施填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已遮盖,作业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已填埋区域表面有黄土覆盖并经过压实,无明显扬尘现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对广饶县大王镇昭武建材厂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处罚4万元、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处罚5万元。2.对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涉嫌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网上审批案处罚3万元。3.责令大王镇发挥网格化监管职能,加强对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4.加大巡查力度,将大王镇洪成肉鸭养殖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项目列入重点巡查对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巡查及监管力度,严控异味和扬尘污染源,确保全县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诫勉谈话1人
151 825-155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五路渤海八路阳光彩城小区生活污水多年未排出去,存放在小区门口的洼池里,小区门口路面坑洼不平,扬尘严重。 滨州市 水、扬尘     1.阳光彩城小区生活污水管网破裂,导致生活污水泄漏,且因该小区管理权限问题,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导致泄漏生活污水积存。2.阳光彩城小区门口不存在坑洼不平和扬尘严重问题,但门口杂草较多,疏于管理。  是 责令改正     市政府进一步理顺管理权限,已更换破损管网,抽走洼地污水,对洼地进行了清淤垫平。并清理了门外杂草。  
152 825-157     枣庄滕州市滨湖镇古村办事处书记邵某某及西古村主任杨某某合伙引进国外医疗垃圾,不经科学处理,暗自掩埋在西古村西600米处,对水源造成很大污染。 枣庄市 水、垃圾     此信访问题在8月24日第十三批1545号信访件中已经反映过。1.关于进口国外医疗垃圾的问题。8月24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滨湖镇政府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人描述,找到了反映的事发地点,该地点位于滨湖镇西古村西600米处的一沙塘内,垃圾埋于沙土内,有部分裸露在外。现场察看时,沙场内西边斜路上有散落的少量医疗用输液管和塑料输液瓶,与其他垃圾没有混同,到杨子化工有限公司用天平称重共为229.2g,不足半斤,其他地方未再发现有医疗垃圾。通过仔细察看,发现该沙场除正南部分为石棉,属危险废物外,其他均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含有绿茶、爽歪歪、娃哈哈、维维豆奶等国产品牌包装盒及一些破布条、塑料袋等,因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些垃圾为国内垃圾,不是国外垃圾。目前,石棉暂存在有处置资质的杨子化工有限公司院内,经称量,总共7.66吨,其中包含部分无法分离的沙土。2.关于污染地下水及微山湖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处的垃圾主要是固体废弃物,本身基本不含水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滨湖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提取了附近两个村庄的4个水样,分别为滨湖镇西古村兴宾庄园饭店院内井水、杨明山家地下水以及后古村钟伟泉、崔恒喜两家地下水,送滕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4家水样共监测了76个项目,共有2家4个项目超标,其中,滨湖镇西古村兴宾庄园饭店院内井水总硬度为644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0.43倍,硝酸盐为40.2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1.01倍;后古村崔恒喜家地下水总硬度为803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0.78倍,硝酸盐为57.2mg/L超出三类水质标准1.86倍,其余72个项目均不超标。结合我市企业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监测评估情况分析,我市地下水总硬度受我市地质本底状况影响较大;硝酸盐超标有较大可能是受到农业施肥面源污染及地质本底状况等影响,与该沙塘内填埋的垃圾应没有关系。同时,该处虽地处微山湖上游,但由于事发地点为滨湖镇凤凰山东北角山下,向下游西南方向的水流通道被山体阻挡,且距离微山湖直线距离约4.5公里,对微山湖水质影响不大。2017年8月13日,滕州市环境监测站曾对红河湿地水质取样监测,结果显示19个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3.关于垃圾来源问题。经调查,滕州市滨湖镇西古村总支书记邵某某表示不知情,而村主任杨某某案发后不知去向,有重大作案嫌疑。因关键嫌疑人尚未归案,目前未能确定垃圾确切来源和填埋时间。 是 责令改正、立案侦查、约谈     1.对现场垃圾由环保局专业人员当场辨别,分类清运,将生活垃圾用专业车辆运送至垃圾填埋厂,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山东杨子化工有限公司。截至8月25日,此处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共清理生活垃圾106车、危险废物7.66吨。2.由公安机关介入,加大查办力度,争取早日破案,依法追究相关责任。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壤进行监测,根据土壤监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入整治,实施生态修复。4.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京杭运河沿线的滨湖镇、西岗镇、级索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53 825-158     聊城临清市大唐火电厂进出厂区的大车造成扬尘严重,生产使用劣质煤,造成烟气指标超标,废气在线数据涉嫌造假,生产废水直排,造成土壤水质污染,产生的固废违法处置,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处理。 聊城市 扬尘、大气、水、土壤、其他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取得了环保部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建有两套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发电机组。2016年12月底1号机组入网调试,2017年2月2号机组入网调试,2017年6月底取得排污许可证。1.关于进出厂区的大车造成扬尘严重的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公司运煤车辆经北门进出,进出地衡前各安装1套自动光感洗车喷淋设施。由于部分驾驶员不遵守规定,运煤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车辆未冲洗干净,加之没有及时清扫地面积尘,存在扬尘污染。2.关于使用劣质煤造成烟气指标超标的问题:该公司每天用煤5000吨左右,每天对入炉煤进行抽样化验,完全符合该公司锅炉设计要求。临清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人工监测,1号锅炉、2号锅炉监测结果均达标。3.关于废气在线数据涉嫌造假的问题:临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从该公司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采样环节、监测分析环节、数据传输环节进行了认真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调取了第三方运营公司的巡检运行维护记录,未发现在线数据涉嫌造假问题。4.关于生产废水直排,造成土壤水质污染的问题:该公司外排废水全部为循环冷却水,按协议规定,由临清市国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用全封闭管道接纳处理,每天约7500吨。产生的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偷排情况。经第三方对该公司外排水进行人工监测,符合协议标准。同时,临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区四周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被废水污染的土壤。5.关于产生的固废违法处置,交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处理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粉煤灰和脱硫石膏,每天产生量约5吨、35吨、20吨,属一般固体废物。每天产生的固废均暂存于密闭仓库,然后全部外售给临清市大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材料。大唐建材公司是山东省第二批补报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评估备案。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运煤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及时清扫地面积尘,扬尘污染的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2.针对该公司违规将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给无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154 825-159     泰安新泰市东都镇有家农药厂,污染物去向不明,空气污染严重。 泰安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原东都农药厂内,公司3000t/a对(邻)氨基苯酚项目于2005年2月22日经泰安市环保局批复,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建成后投产,2008年6月通过泰安市环保局验收。该公司因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整治,于2017年8月13日停产整治。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物去向不明”问题。经查,公司通过蒸发工序副产工业盐,产生的含盐废水排入回用水池,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废水不外排;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均储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并与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该公司曾经将废活性炭掺入煤炭中焚烧,2017年4月28日被新泰环保局立案处罚10万元。3.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建有30m活性炭吸收塔,将车间废气收集吸附后集中排放;真空吸收池采用乙烯基树脂和玻璃纤维强化板拱形盖密封,各工艺段废气引入真空吸收池,用液碱吸收,余气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塔吸收后高空排空。现场检查时,罐区未做防渗处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水解釜、接收釜附近有轻微异味,厂区周围无明显异味。该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新建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2017年6月底安装完成,现正在调试设备。 是 停产整治、约谈     1.要求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易产生废气的工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对罐区进行防渗处理,杜绝跑冒滴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企业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调试好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企业恢复生产后需立即对厂界异味进行监测,监测不达标,立即停产整治。4.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