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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7-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4 1946     青岛市市北区银川西路122号香山美墅多家4S店及加油站违法建设、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举报要求环保部门对上述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举报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青岛市 大气     此件与第三批序号27受理编号213号转办件类似。1.关于“违法建设问题”。几家企业工商、环保手续齐全。加油站、吉普4S店为正式建筑,油猴公司、奔驰4S店、宝马4S店为临时建筑,但存在超出使用期限问题。2.关于“排放刺鼻异味气体”问题。除宝马4S店设有烤喷漆房外,其余3家汽车销售服务单位均没有烤喷漆业务。2017年8月11日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宝马车4S店进行监测,其烤喷漆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排放值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3.关于“举报要求环保部门对上述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问题。奔驰4S店和吉普4S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已在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网站公开。宝马车4S店项目、油猴公司汽修项目、世纪阳光银川西路加油站项目因审批时间较久,已无网上公开信息,可到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申请公开。4.关于“举报人对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问题。宝马车4S店已于8月16日停止了烤喷漆作业行为,并确定在9月6日前拆除烤喷漆房设备。 是 责令改正     1.对于油猴公司、奔驰4S店、宝马4S店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问题,综合执法部门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查处程序,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2.市北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已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办理结果,抓好落实,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后续工作。  
75 1948     烟台龙口市北马镇唐家泊村村西,颖华表面处理厂,手续不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在该工厂偷偷生产。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未解决。 烟台市 水、其他     1.颖华表面处理厂应为龙口市颖辉表面处理厂,2016年10月该厂取得烟台市环保局备案意见。2.该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其生产废水分类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分类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8月1日,龙口市环保局进行了取样监测,达标排放。3.7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建设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已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生产并拆除生产设施,并处罚款4.2万元。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生产线拆除不彻底。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责令该公司立即彻底拆除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截至8月27日17时,已彻底拆除完毕。2.8月25日下午,龙口市级分管领导对该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76 1949     曾向督察组反映的“东营市东营区东城鲁班公寓”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5号楼南侧板房屋顶有3个风机未拆除,噪声大。要求拆除。 东营市 其他     1.3个风机分别为味曾相识家常菜馆、爱辣啵啵鱼鲁班加盟店和米坐米线快餐店所有。2.现场检查时,米坐米线快餐店外排风机已拆除完毕,味曾相识家常菜馆、爱辣啵啵鱼鲁班加盟店外排风机正在拆除。 是 责令改正     1.3家餐饮店的外排风机、烟道均已拆除完毕。2.责令胜利街道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对鲁班公寓小区周边餐饮店进行整治,加强餐饮行业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营业。3.责令镇街、园区会同东营环保分局、区城管局对辖区内存在的噪声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77 1950     济宁市兖州区永安路永华家园东侧联诚金属,夜间作业产生噪声、粉尘,废水直排,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济宁市 大气、水、噪声     1.经现场核实,转办单所反映的问题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位于该公司C区的铸造车间,该项目有6台冷却塔,2台已更换冷却设备,1台正在更换冷却设备,其余3台旧冷却塔2台正在运行,1台未运行。其噪声主要来源于2台旧冷却塔和风机。2.粉尘主要来源于熔炼和清理打磨工序,该项目共建9台配套的袋式除尘设备,其中抛丸机1台,电炉2台,砂处理5台,打磨工序1台,现场检查时打磨工序正常生产,配有脉冲式布袋式除尘器,有设备运行记录和维修记录,经第三方监测,无组织排放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污水包括生活废水、零部件清洗及地面冲刷等含油废水,污水均经配套建设的污水设施处理后排入大禹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是 责令改正     对于冷却塔运行过程中噪声扰民,兖州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C区的全部生产线,安装隔音降噪设施,尽快消除噪声扰民隐患。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已停止C区全部生产线,正在购置风机消音器,更换低噪声的新型冷却设施,对冷却设备加装全封闭隔音墙。  
78 1951     济宁市鱼台县张黄镇大安村张黄工业园内,济宁正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直排,产生刺鼻气味。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济宁市 大气、水、其他     1.经调查,该公司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张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公司2017年6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排水进行例行检测,该外排水质符合张黄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接到转办件后,执法人员认真查看了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角落及车间周围,对可疑的地方进行了现场挖掘,未发现有地下排污管道,也未发现向外环境排放的迹象,委托检测公司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分别在生产用水井及消防水井两处采取了水样,进行了水质分析,检测结果达标。2.该公司周边未闻到异味,在生产车间门口闻到有异味。车间异味的原因,一是原料辛醇为无色有特殊臭味;二是产品对苯二甲酸二辛酯为无色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因异味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为彻底解决该问题,正鑫化工有限公司安装了3台碱水喷淋尾气吸收装置和1台光电分解尾气吸收装置。2017年2月17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符合(GB1692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017年8月28日该公司又委托了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GB1692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2017年6月30日,该公司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生产现场混乱,安全资料严重缺失等原因,被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责令停产整治。经现场检查,该公司13蒸吨燃煤锅炉已挪出锅炉房,天燃气锅炉已安装完毕,天燃气管道未接通。通过调阅用电记录,该厂7、8月份均为停产状态,并非督察组进驻期间暂时停产。 否      
79 1952     烟台莱山区莱山镇东沟村眉秀山庄,啤酒代理商租用20号楼南侧10个车库批发啤酒,噪声扰民;啤酒、车辆乱停乱放,影响环境。 烟台市 噪声、其他     该啤酒代理商为娴蕾酒水批发部,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手续,无环评审批手续,确实存在搬运啤酒造成噪声扰民的问题,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是 停产整治     莱山街道依法取缔了该批发部,责令其对门前堆放的酒瓶进行清除,8月28日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街道办规范了门前停车秩序,杜绝车辆随意停放,努力为周边居民营造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80 1953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酒馆村通往东场村公路边,宏田汽车配件厂,向农田直排污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烟台市 水、土壤     经查,该公司从事汽车配件加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对该公司厂区周边排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情况。8月28日,对厂区东、北侧两处农田灌溉井进行取水检测。经检测,水质均符合标准。 否      
81 1954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北路御水山庄,小区北侧堆放建筑垃圾未清运。 济南市 垃圾     1.该地块为朱庄村集体土地,占地面积约45亩。2017年,朱庄村被列为省级旧村改造项目。2.该处堆放的建筑垃圾为2017年4月朱庄村旧村改造拆迁时产生,因旧村改造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建筑垃圾暂未清运。3.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建筑垃圾已全部进行了覆盖,周边已建有围挡。 是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片区工程项目指挥部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项目。此处的渣土清运工程已完成招投标,根据该旧村改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将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82 1955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徐旺村村民徐某某向农田非法倾倒污泥、废渣等垃圾,导致周围污水横流。 淄博市 垃圾、固废、水     反映地点为山东世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的砂石料场所在地。近期恰逢雨季,降雨较多,料场部分区域存在渗出雨水流入农田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世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作业责任。2.进一步加大对施工料场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  
83 1956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污水处理厂,无任何手续,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污水直排。 临沂市 水     1.义堂污水处理厂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周井铺村,设计处理生活污水规模15000m3/d。2.义堂镇污水处理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20744342074,于2014年7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环评函〔2014〕165号),2014年12月15日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临环验〔2014〕87号)。3.2017年8月28日,兰山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厂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排放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要求,该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物指示池内金鱼正常存活。经查阅该厂化验原始记录表,8月份污水排放水质符合标准要求。2月8日至3月3日期间,该厂因对曝气池曝气器进行维修停运约半个月,并同时向环保部门进行了报备。维修期间,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否      
84 1958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2号公交公司宿舍,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1.文化西路22号公交公司宿舍楼下2017年7月20日之前存在7家餐饮店。其中:酱骨炸串店所在建筑属违章建筑,结合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已于7月20日被拆除;另外6家店分别为:沙县小吃、淮南牛肉汤、月亮湾炒酸奶吧、兰州正新拉面、老重庆米线、一户侯白斩鸡,属于“住改商”。2.7家餐饮店曾存在油烟扰民现象。7月23日,千佛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历下区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告知书》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 是 关停取缔     6家存在“住改商”问题的餐饮店,已于8月3日至8月20日全部停业搬离且封门、改窗,已恢复原样。  
85 1959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会场村北,赵某某的养猪场,污水直排入河道,臭气熏天。向当地环保局、12345反映未处理。 青岛市 大气、水、土壤     赵某某养猪场为青岛龙海华养殖场,位于王哥庄街道浦里社区东山,根据2017年8月15日《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在禁养区内。青岛龙海华养殖场分别租赁给两位刘姓养猪户(均为会场社区居民),两户共存栏生猪613头。现场调查,养猪场四周没有河道,外围东、西、南均为乡间道路,再向外是机耕路,现场周边没有发现排放口,现场确有异味。养猪场内设有独立排污沟渠,沟渠与配套的两级化粪池相通,二级化粪池约20立方米。养猪场配备了一辆罐式运输车,每日将粪污运到即墨苗圃,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2015年7月份以来,共接到5次信访投诉,区环保、农业等部门都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电话回复信访人。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责令养殖户限期关停。2.协助养殖户联系生猪收购单位,落实外运车辆,截至8月29日晚已出栏171头,要求养猪户将剩余生猪在9月30日前清理完毕。3.对养殖户的猪圈及其周边进行环境清理,按照禁养区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禁养区的规定。4.8月29日,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给予养殖户罚款壹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86 1960     临沂市临沭县艾沃格尔化工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非法向厂区地下填埋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水由罐车外运后随意倾倒。 临沂市 固废、水、土壤、其他     1.群众反映的临沂市临沭县艾沃格尔化工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亚甲氨基乙腈、800吨2-乙酰肼腙-2-苯基-乙酰肼、600吨三苯基氯甲烷项目于2014年2月26日经临沂市环保局批复(临环发[2014]28号)。2014年12月29日临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试生产申请进行批复(临环评函[2014]348号)。经该公司申请,临沂市环保局同意该公司延长试生产期至2015年6月30日(临环评函[2015]63号)。试生产期满后,经公司验收申请,2015年10月20日,临沂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未通过验收,责令该公司整改,2016年8月临沂市环保局再次组织验收,该公司未通过验收。此后,该公司一直处于整改调试期。8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2017年6月22日,临沭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生产,厂区东北侧新建提纯生产装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处该装置总投资额5%的罚款。2.2017年6月22日,临沭县环保局对山东艾沃格林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沟渠倾倒填埋生化污泥,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公司组织人员将填埋的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及时清理,并称重存储于该公司危废库,经现场监督称重,清理出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重量为2.72吨。2017年7月15日,该公司委托山东扬子化工有限公司对前期清理贮存的生化污泥和粘着生化污泥的土壤进行处置。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沟渠填埋生化污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临沭县环保局于7月11日依法将案件移送临沭县公安局。8月27日,临沭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无再次向地下填埋危险废物行为。3.截至8月27日,临沭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和夜间巡查中,未发现向厂区地下填埋危险废物的行为。8月27日,临沭县公安局进行摸排调查,未发现随意倾倒问题。4.该公司原料库围堰建设不完全;污水处理站芬顿氧化处理工序建设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工序之前,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污水处理站活性炭滤池工序变更为好氧工序,与环评文件不一致。 是 责令改正     1.该公司原料库围堰建设不完全。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9月12日前完成整改。2.污水处理站芬顿氧化处理工序建设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工序之前及污水处理站活性炭滤池工序变更为好氧工序两项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一致。临沭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9月12日前完成整改。  
87 1961     潍坊诸城市枳沟镇乔庄村,新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凌晨排放有毒气体。 潍坊市 大气     该公司车间油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治理系统的各污水池采取密闭措施,周围设置绿化树木用于隔臭和降低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该公司使用液氨制冷,液氨罐区设置安全监控点,诸城市安监局现场确认,该公司无液氨泄漏迹象。凌晨排放的是冷却塔在冷热交换时产生的白色水蒸汽,没有毒性。因未验先投,诸城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18日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现场存有产品。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对该公司未验先投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10万元;2.加强治污设施改造提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完善环保手续,在未验收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88 1962     淄博市淄川开发区淄博方傲包装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排放粉尘,含有油墨的污水排入渗井。 淄博市 大气、水     1.该公司为纸板、纸箱加工企业,已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在夜间生产,生产工艺中没有粉尘产生点,但地面卫生较差,有灰尘无组织排放问题。2.该企业印刷辊清洗废水排入经防渗处理的收集池中,无外排现象;近日将对收集池内的清洁水进行处理回收利用。同时,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渗井,无含油墨的污水排入渗井问题。 是 停产整治     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89 1963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工业园内奥博特热力,车间煤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西侧的壁纸厂,排放废气。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群众反映的奥博特热力全称临沂市奥博特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方城镇东方城村。该企业集中供热项目配套建设1台30吨/时超低排放煤粉锅炉,主要用于周边区域集中供气,于2015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7〕230号),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建成投产,配套建设了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8月16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川环监(验)字〔2017〕第0827号)。兰山环保分局拟于近日组织验收。该企业正在进行停产检修。2.该企业建有1座煤粉库,原材料装卸、磨粉、煤粉传送等工序均在密闭空间进行,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该企业正在停产检修,噪声情况无法分析。验收监测显示,该企业厂界昼夜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5.8dB、49.2dB,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待企业正常运行后,将组织对其进行监督监测。3.群众反映的西侧壁纸厂为山东奥斯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壁纸生产,于2014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4〕62号),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临环兰验〔2014〕86号)。该企业配套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印刷工序废气经处理后排放,但存在废气治理设施老化问题。该企业未生产,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更新。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临沂市奥博特热力有限公司加强煤粉库和煤粉车间的管理,加强粉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快设备检修,尽快达到现场验收工况条件。2.责令山东奥斯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加快更新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90 1964     8月18日向督察组举报: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敬老院后面有一个养鸡场,气味很大。处理结果已公示,现用鸡粪土覆盖,应付检查,负责人未撤离。举报人担心死灰复燃。 枣庄市 其他     北安阳村村民厉某某于1987年利用原防备矿废旧二层宿舍楼(属于国有资产)实施了蛋鸡养殖,养殖蛋鸡规模为7000只。2007年,厉某某在养殖区域自建平房2间。2017年8月20日,邹坞镇政府对该养殖场畜禽、污染物、养殖设施进行了全部清理,并对养殖区域进行喷药消毒。目前,该养殖区域仅有原防备矿废旧二层宿舍楼(国有资产)和2间平房(养殖户自建),无任何养殖设施,不具备养殖条件。因该养殖户在村内无住房,正在寻找居住场所,全家暂时居住在二层宿舍楼内,因此反映该养鸡场负责人未撤离。 是 关停取缔     8月28日,完成养殖户2间自建平房的拆除。养殖户正在寻找新的居住场所,并对养殖场东西两处进出口进行封堵,将养殖区域收归敬老院使用。  
91 1965     烟台市芝罘区鲁东大学家属区西私人养殖场,污水乱排,气味刺鼻,垃圾成堆,环境脏乱差。 烟台市 水、大气、垃圾     该养殖户为上尧村居民曹某某,其养殖区域位于其承包地内,属于非禁养区,距鲁东大学南校区家属楼约110米,私人饲养生猪18头,未达到规范养殖条件。现场存在排污设施不规范、垃圾较多、异味较大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督促渤海实业公司(上尧村改制公司)牵头联系生猪屠宰公司2日内处置其养殖的生猪,取缔其私人养殖行为。2.责成渤海实业公司对养殖场地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消除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不良影响。3.现场督导渤海实业公司对该户居民进行了现场约谈,明确要求其日后不得再出现私人养殖行为,并安排物业保洁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整治。截至8月29日生猪处理完毕、私人养殖场取缔、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