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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2017-09-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39 1906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西侧片区,有多家饭店,均属于违章建筑(如刘某某的青年印象饭店、李某某的春江饭店),污水及粪便直接排入大辛河,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向高新区执法局反映未解决。现希望取缔拆除。 济南市 水、其他     1.8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高新区工业南路新泺大街至奥体中路西侧片区的44家饭店(包括青年印象、春江饭店)和2家宾馆开展检查,检查时其中14家已停业,其他的32家正常营业。经查,青年印象、春江饭店等16家均为违建。2.44家饭店和2家宾馆中,青年印象、春江饭店等36家存在餐饮废水排放到大辛河的情况,由南至北共发现6处排污口,气味较大。3.青年印象饭店已于8月26日停业,不再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等,但此前营业期间存在污水排放至大辛河的现象。4.春江饭店正在营业,每天用水量约为8吨,产生的废水经三级过滤后排入下水道直通至大辛河,经现场采样送检,检测结果为未超标。5.8月27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大辛河河水进行了检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6.经调阅2017年6月至8月违法违章建设相关投诉,高新区奥体中路以西、大辛河以东、工业南路至新泺大街奥体中路片区违法违章建筑投诉24件,由高新区城管局承办,回复为:一是对于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下达《济南高新区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告知书》,将此处违法违章建筑已列入贤文片区300亩拆除计划中,在后期拆违拆临任务中对其上报审核拆除。二是对该区域向大辛河排放污水的情况,执法人员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排污单位下达整改通告,责令其停止向河内排放污水的行为。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8月2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包括青年印象饭店和春江饭店在内的16处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停业措施。2.8月30日,高新区拆违拆临工作领导小组对16处违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其中黄三怪(店主自建)、青年印象(店主租赁)、春江饭店(店主租赁)、火花塞烧烤(店主租赁)、烟台海鲜烧烤(店主租赁)定于2017年9月15日开始拆除,且于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其余违建定于2018年6月30日前拆除完毕(火花塞烧烤、烟台海鲜烧烤在前期第十一批1340号转办件中已停业整改,后经深入调查,两家均为违建,故确定拆除)。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25日对青年印象饭店排放污水行为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7]第10046号)。4.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已于8月25日对春江饭店排放污水行为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城执高新区立处字[2017]第10048号)。5.高新区工业南路新泺大街至奥体中路西侧片区污水治理工程已于8月24日开工,现管道基本铺设完毕,预计9月4日完成后期路面修复,将6处排污口接入奥体中路污水管道。  
40 1907     青岛市市北区万科国际公园工程施工,排放粉尘、噪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施工电力管线暴露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垃圾、噪声     1.万科国际公园位于黑龙江路以西、合肥路以南、台柳路以东、规划三号线以北,项目建筑面积为135,224平米,建有底层商铺185户,于2016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2.8月22日,河西街道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商铺业户存在破坏填充墙、砸穿楼板私自改变楼体结构的行为。河西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北区房管二处到现场进行核查,由房管二处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3日内恢复建筑物原样。3.8月27日,经市北区调查组现场核实,万科国际公园185户商铺已装修143户,正在装修13户,未装修29户。现场发现个别商铺门前存放少量建筑垃圾,未发现排放粉尘、噪音现象,施工电力管线不存在暴露问题。 是 其他     市北区综合执法人员已责令万科国际公园物业公司清除了商铺前的建筑垃圾,并加大对该区域商铺装修情况的巡查力度,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一经发现问题,迅速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防止出现大面积违规装修现象。  
41 1908     滨州市博兴县城东办事处岭子村西面、郑家村东面,堆积大量煤灰,粉尘污染严重。 滨州市 大气     1.两处场地原为热电厂粉煤灰存放点,用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商砼原料使用。2.2017年5月份,博兴经济开发区作对两处煤灰存放点进行了清运处置,5月底完成西侧粉煤灰的清运,7月底完成东侧粉煤灰清运。7月份对场地覆土时,东侧场地已部分生长野草和红荆条等绿色植被,经咨询相关单位,少量粉煤灰可以降低土壤盐度,对土壤有一定的改良作用,故西侧粉煤灰清运完后场地未进行全面覆土。3.8月27日,城东街道办事处对该地西侧部分进行覆土,现覆土已完成50%。受28日凌晨降雨影响,因道路泥泞,施工机械无法进入,暂停施工;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降雨将持续到30日前后,现场已完成所需土料的准备工作,预计降雨结束后两日内可全部完成覆土。 是 责令改正     责令两处场地粉煤灰清理完毕后,完成覆土处置。  
42 1909     淄博市桓台县山东汤始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直排废水、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多次向桓台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淄博市 大气、水     该公司主要生产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方桩。1.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2.企业料场周边设有防风抑尘网,为半密闭储存。但厂区硬化道路破损,有扬尘产生,对周边环境有影响。3.共接到群众反映3次。对群众反映问题均及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答复。 是 责令改正     责成企业10月底前完成料场全密闭储存改造,厂区道路破损部位已修缮。同时,加大洒水、喷淋频次,切实解决粉尘问题。  
43 1910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前武家庄村,万成养殖家庭农场通过暗管向河里直排污水,污染环境。多次向沂水县环保局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沂水县环保局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临沂市 水、其他     1.万成养殖家庭农场占地面积10亩,建有猪舍6排,为规模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农场东、南、西方向为山岭地带,北距村庄1500米,猪舍距场北河道100米,建有沉淀池3个,总容量360立方米,产生的粪污集中收集,用作农田肥料,沉淀池尚未储满,无污水外溢外排。8月27日,院东头镇用挖掘机对沉淀池周边下挖1.5米深沟排查,未发现暗沟。2.经查阅信访记录台账,截至2017年8月25日,信访人先后3次拨打0539-2212369值班电话及执法人员电话,并称掌握废水排放证据。举报人未提供相关证据,未发现废水外排,也未发现暗管排放,并将执法结果向信访人反馈,不存在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否      
44 1911     济南市英雄山路207号皇家花园大酒店排放油烟、噪音,酒店后院高压变电站违法建设,污染环境。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1.皇家花园大酒店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有专业的油烟净化、油水分离设施。2.变电站实际为10KV组合式变电箱,位于大酒店的西侧,距离居民楼7米以上,用于皇家花园酒店及周围居民供电。3.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第五条规定,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豁免管理,此10KV组合式变电站属于豁免范围。4.2016年8月19日,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排烟风道、组合式变电站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数值为:昼间54.8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2017年8月25日,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监测,北排放口0.75mg/m3,南排放口0.70 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是 其他     1.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责令皇家花园酒店垃圾日产日清、定时清运,桶装垃圾密闭存放,除臭、灭蝇、冲刷作业专人负责、及时到位。2.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强监管适时进行复查,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5 1912     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杜茂村南面大型养鸭场,直排粪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举报人申请环评及批复等信息公开。 泰安市 大气、其他     2017年8月27日,宁阳县环保局、东疏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调查。被投诉的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共四个鸭棚,其中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鸭棚)在线自主备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2个鸭棚未备案。1.养殖场产污情况:现场检查时,存栏肉鸭共计4万只。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粪便,采用水冲法,将粪便自然排放到养殖棚以南的低洼地堆肥,外销作苗圃肥料,现场有异味。2.2017年8月26日,东疏镇畜牧站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鸭场下达了《立即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通知》。3.环评及批复信息公开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已在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对于在线自主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登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查询 http://58.56.98.9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是 责令改正     1.对养殖场内的肉鸭限期处理。8月31日已出售肉鸭2万只,9月5日前将剩余肉鸭全部出售完毕。2.责令养殖场完善环保手续,开展内外环境整治。立即对养殖场外粪污开始清除,肉鸭出售完毕后,对养殖场内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未完善、未达到环保要求前不得再从事养殖活动。3.对养殖棚的处置计划。如养殖户无法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完成环境整治,拟采取两种处置措施:一是拆除该养殖大棚,恢复原貌,进行农业生产。二是重新整改,引导农户进行食用菌养殖或花卉栽培,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  
46 1915     临沂市河东区黑墩镇王家岭村原成通车业院内,玉米机生产厂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对该企业环评及批复进行信息公开。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该企业于201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函[2013]131号),并于2017年7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厂界废气符合要求,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符合Ⅱ类噪声标准要求。2017年8月28日,该企业已停产,但生产车间未采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2.鲁环办[2014]10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信息公开。该企业于2013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因此当时未公开该企业环评及批复。2017年7月24日,该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河东环保分局于2017年7月30日对其验收情况在分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28日,河东环保分局在分局网站对该企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及批复进行了信息公开。2.2017年8月28日,河东环保分局针对该企业防尘措施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向该企业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临环责改字[2017]3176号),并立案处罚(临环(东)罚告字[2017]252号),罚款金额5万元。     
47 1917     淄博市张店区傅山工业园傅山路北侧淄博正园钨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东首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淄博市 其他     1.淄博正元钨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15日通过环评批复(淄高新环登记表[2015]35号),2015年7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淄高新环验[2015]71号),环评手续齐全,不存在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情况。2.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钨基高比重合金、钨基硬质合金及焊接设备配件生产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不存在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的情况。年产300吨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在建,存在批建不符的违法行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山东迈科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台干燥炉和3台烘干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桓台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罚款1.258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将与环评批复文件不符的设备拆除。  
48 1918     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武佑街8号山东华业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崇德二大道与天衢路交会处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市新华办事处陈公工业园8号山东九丰钨钼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 德州市 其他     1.关于山东华业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问题:(1)无环评手续问题。华业钨钼于2006年办理环评手续,2006年9月8日环保手续通过审批,2008年9月6日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环评手续通过验收。该问题不属实。(2)违法生产问题。华业钨钼存在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该问题属实。2.关于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经调查,因无环评手续,7月24日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7月26日采取了断电措施,该企业现无生产迹象。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3.关于山东九丰钨钼有限公司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7日取得市环保局直属分局批复的《环保备案意见》,具备合法的环评手续。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2017年8月28日,陵城区环保局对山东华业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增上收集处理设施,确保9月20日前完成。逾期未执行或拒不改正,责令停产整治。2.对德州市特晶钨钼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问题给予行政处罚5万元,现已责令停产。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49 1918     济宁市泗水县星村镇南顶村多家养殖场、村南多家废品收购站直排废水,污染环境。村南2家PVC管生产企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噪声。 济宁市 水、大气、噪声     1.反映内容提及的“星村镇南顶村”实际应为南百顶南村、南百顶北村、南百顶东村、南百顶西村、北关村、李家坪村及赵家岭村形成的一个大自然村,当地群众俗称南顶。2.经查,养殖场共涉及11家,分布在6个行政村,都位于限养区内。其中,规模最大的为洪强养殖场(现存栏肉鸭16000只)、忠富养牛场(现存栏肉牛60头)和张文养殖场(存栏肉鸭8000只),办理了环评手续。2016年8月,泗水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划分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星村镇政府按照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上报了“三区”内养殖场户名单(包含限养区内的以上11家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11家养殖户虽然建设了储粪棚和污水池等设施,但是存在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完备,养殖场周边有气味的情况。3.星村镇南顶区域内有废品回收站13家,其中北百顶南村7家、赵家岭村4家、北百顶北村2家。13家废品回收站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分类、外销。该行业都是农户家庭经营,在分类过程中摆放不整齐,在场外存放等不规范问题。2017年4月,星村镇政府督促该行业涉及业户全部签订承诺书,对废品进行整理整顿,取消场外存放。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品回收站有直排废水现象。4.村南2家PVC管生产企业实际为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和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都是以PVC树脂粉和钙粉为原料,通过“混合→电加热挤出机挤出→冷却成型→分切包装”,生产护角线条,2家企业在生产中存在排放异味气体、噪声现象。2017年6月,泗水县环保局检查发现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新上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7月7日,泗水县环保局对以上两家公司批建不一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处罚0.3万元和0.2万元。8月2日,2家企业重新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2家企业未生产,正在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是 责令改正、约谈     1.对龚某某养殖场、张某华养鸭场、刘某某养牛场、洪某甲养殖场于9月5日完成退养并清除粪污;对洪某乙养殖场、孔某蛋鸡场、正帮养殖场、六合生猪养殖场、忠富养牛场、张某甲养猪场、张某乙养殖场7家养殖场,9月3日前对粪污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消除气味。2.8月28日,泗水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泗水县鸿森玉石护角厂和泗水县优仕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月7日前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泗水县政府县长约谈星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县畜牧兽医局局长。3.将对废品收购站加强监管,明确收购、分类、存放标准,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4.泗水县环保局将对2家装饰线条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按期安装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逾期不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  
50 1920     济南市市中区舜玉街道办事处舜玉小区南区57号楼1楼商铺排放噪音,垃圾乱堆乱放。 济南市 垃圾、噪声     1.舜玉南区57号楼为住宅楼,3单元1楼住户私自“住改商”,无任何证照。使用碎冰机打冰块、水果对外出售,产生噪声扰民。2.舜玉南区57号楼有部分居民将废旧家具等杂物乱堆乱放。 是 关停取缔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和区食药监局进行处理:2017年8月27日,区食药监局向该商户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暂扣作业工具,关停取缔经营场所。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对废旧家具等杂物进行了清理。  
51 1921     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宋家茔村西边靠加油站附近(395省道北边)养貂厂、塑料制品生产厂(在养貂厂院内),违法经营,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养貂厂为胶州市联谊通养殖场,2013年11月11日取得《青岛市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青岛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养貂1900只,办理了养殖手续,但其养殖的130只貉未在其繁殖和经营许可范围内。现场建有遮雨棚和粪便收集池,动物粪便收集晾晒后用于农田种植,但粪池和晾晒场未硬化,现场气味较大。2.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主要加工塑料袋,生产工艺为融化—吹塑—成型,建有10套生产设备,4套停用。生产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于“散乱污”治理范围。现场有轻微塑料气味,无刺鼻异味。因紧邻养貂场,受其影响,混合气味对周边产生影响。 是 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针对胶州市联谊通养殖场问题,胶州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责令该养殖场停止超许可范围驯养繁殖行为,立即封堵排水通道,防止污水扩散,严格管理饲料,避免饲料产生异味。责令其30日内建成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动物粪便等排泄物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前,要求其及时清理,及时转移至现有化粪池内,不得晾晒。2.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于8月27日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该公司实施断电,要求其办理完成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前,不得恢复生产。3.针对青岛宏吉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产”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环保局于8月29日送达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并下达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4.8月29日胶州市林业局党委就养殖户污染问题约谈了分管领导,要求其指导好粪污治理,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企业及时整改到位。5.三里河街道党工委对宋家茔管区书记、环保网格员和东宋家茔村支部书记就“散乱污”企业清理排查不到位、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约谈,责成上述人员配合做好整改监督、检查,同时落实好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
52 1922     烟台莱阳市城湘镇姚格庄村水库上游盛隆建材市场对面堆积大量工业垃圾,污染水源。 烟台市 垃圾、水     城湘镇应为城厢街道办事处。投诉反映的垃圾污染问题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姚格庄村北,该处无水库,但有因积水形成的水塘,水塘水主要用来灌溉。由于莱阳市今年降水量较大,在204国道姚格庄村西北部地势低洼处积水形成了水塘。经现场调查,水塘附近堆放有部分淤泥及沙土,有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工业垃圾。针对上述问题,姚格庄村已经采取设立隔离桩、加设隔离栏杆等措施防止倾倒垃圾行为,由于通道与农户田地相通,致使部分倾倒淤泥沙土、垃圾行为仍时有发生,现场对水塘积水取样检测,水质符合灌溉用水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8月27日当日下午立即安排机械及运输车辆现场处置,目前淤泥及沙土已清除完成。2.在该路口设置24小时监控,对存在的倾倒行为全过程、全方位取证,并按照监控情况跟踪追究责任。3.由城管部门加大该区域巡查取证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保障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到位。  
53 1923     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分公司违法生产、偷排污水,污染环境。 聊城市 水     经调查核实,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分公司,从事U-PVC管材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因市场原因于8月24日停产。经查阅企业相关材料及现场勘验,该厂生产工艺中用水环节主要为冷却工序的循环用水,没有生产废水外排。经对该公司厂区周围细致排查,仅发现有少量生活污水经管网排放。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 否      
54 1924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原纺织厂院内)违法生产、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泰山区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幼儿园北4米附近宠物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由暗管向东边的河里直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上述企业均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等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举报人希望能取缔上述企业。 泰安市 水、大气、其他     1.经调查,省庄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实为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厂内建有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1个服装水洗车间。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有环保手续,生产正常;服装水洗车间未生产,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产生的废水进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检测,出水口COD、PH值、氨氮均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2.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宠物厂实为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8月建成并投产,有环保手续。幼儿园位于宠物厂南约12米,建于2015年4月,2016年9月投入使用。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清洗-晾晒-切皮-下料-制胚-电烘干-包装,生产规模年产1500吨。主要产污环节为生产废水和产品晾晒过程中产生的异味。2017年8月23日,因周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根据2017年8月21日对其废水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未超标,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暗管排污行为。因此,该条问题部分属实。3.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酒店布草洗涤车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因异味停产整改,并非为了逃避环保监管暂时性停产。 是 责令改正     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改,拟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封措施,对臭气进行收集后焚烧处理。整改完成后,将对该厂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检测,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5 1925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镇政府周边及东边的凤凰山工业园多家锻造厂,超标排放含氮氧化物粉尘、刺鼻气味气体,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周边及东边的凤凰山工业园共有锻造厂28家,其中凤凰山工业园有锻造厂25家,普东村有2家,河堤村有1家。2.涉及的28家锻造厂有27家使用天然气炉,1家使用电炉。8月7日普集街道办事处召开企业整治专项会议,现27家企业中有3家已安装脱硝设备,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有4家已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有9家已安装准备检测;11家已订制准备安装。3.关于企业的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相关信息,经过相关程序后可以进行公开;但是企业的具体信息,未经企业允许,不需公开。 是 责令改正     1.普集街道办事处责成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锻造企业停产整治,安装脱硝设备,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2.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后公开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