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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17-09-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68 825-81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马花营村莒县金亮铝业废气熏天,县环保局包庇企业,官商勾结。 日照市 大气、其他     群众反映的公司实为日照金亮铝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莒县刘官庄镇刘官庄社区五花营村,主要从事铝型材、铝合金铸锭、加工销售。该公司建设熔化炉30T3台、铸造机2台、剪棒机1台、制氨机1台、煤气发生炉1台,除尘脱硫设施一套,项目于2015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投产。2016年6月,莒县环保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7月22日对该公司年产10.2万吨铝合金圆铸锭及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2017年3月28日,省环保督察组第三组交办举报受理案件:刘官庄镇金亮铝业废气异味污染。莒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1)以废旧铝材代替铝锭生产;(2)未按环评批复中要求采用天燃气加热炉窑,实际建设煤气发生炉;(3)因废旧铝材表面附有一些废旧塑料薄膜,熔炼过程中有黑烟、异味产生。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莒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的煤气发生炉予以拆除,对废旧铝材进行清除,并对该公司“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5万元。随后,该公司按照要求停产整改,拆除了煤气发生炉,改换天然气锅炉,投资120万元新上废气治理设施,对废旧铝材进行了清除,改为使用铝锭作为原材料。4月17日,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6月5日、7日,该公司委托青岛中一监测公司对主要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熔铸废气排气筒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和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4mg/m3、未检出、16.7mg/m3、1.45mg/m3、未检出,符合《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有关标准要求。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该厂正在对前期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未生产、无废气产生。经调查,莒县环保局在对该企业的环评审批、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方面程序规范,无违规操作行为,不存在包庇企业,官商勾结行为。 是 停产整治     责令该公司继续落实停产整治措施;严格完善相关手续并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具备复工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达不到整治规范要求、不能完善相关手续及不具备生产条件严禁生产。下步,莒县政府责成莒县环保局、刘官庄镇政府督促日照金亮铝业有限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和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案件处理处罚信息;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69 825-82     济南市天桥区黄岗东路6号13号楼1单元楼道内常年堆放废品、污染物和垃圾,还有人圈地种菜。因一楼无人住,违规将排污管线移到室外,粪便污水溢出,气味难闻。田庄东路汽重8号院12号楼有住户通过墙洞管道将污水排到旁边的院内。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黄岗东路6号13号楼正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单元4楼楼道有少量废旧木板,没有生活垃圾和其他污染物。该楼楼前存在圈地种菜现象。2.经逐户排查,院内未发现居民违规将排污管线移至室外的问题,未发现粪便污水溢出和明显异味。3.在汽重12号楼院墙发现一居民私自打通的排水口,有倾倒的洗衣污水流出。 是 责令改正 1.8月26日,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责成社区居委会将楼道的木板垃圾清运,对楼前种植蔬菜的空地进行清理,还地于民,并由楼长加强对该区域管理,避免再次被私人占用。2.8月26日,社区居委会已将该院墙排水口进行封堵处理。居委会将发挥楼长作用,加大巡查宣传,避免此类现象出现。  
270 825-83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办事处红山圣都家园小区南靠近旅游路的一片区域,常年杂草丛生,环境很差。 济南市 其他     1.靠近旅游路的一片区域位于山东大豪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洪山圣都小区域内。2013年,山东大豪房地产公司因该公司资金问题,将该投诉区域转卖他人。随着洪山圣都小区业主陆续入住后,业主发现该区域杂草丛生,环境很差,引起居民不满。2.区东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前期制定了该区域的设计方案,准备进场施工时,该区域权属所有人以所有权为名,坚决不允许进行环境整治施工。 是 其他     9月2日,历下区东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对洪山圣都家园小区南靠近旅游路的一片区域,开始安排人员清理杂草,整治环境,9月5日前完成。  
271 825-84     威海市荣成市中磊石材有限公司作业时噪音很大,粉尘满天。 威海市 噪声、大气     1.荣成中磊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峨石山路388号,是香港高时集团投资设立的集石材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为一体的外资企业,装备全套先进的石材加工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年产板材100万平方米,于2009年6月办理了环评手续。2.关于举报中磊石材作业时噪声很大的问题。该企业位于石岛管理区工业园内,东邻45米至赤山物流中心,南邻35米至明源水产,西邻45米至鸿喜水产,北邻60米至消防中队,周边无居民居住。2009年环保验收时,曾出现夜间监测东侧及南侧部分点位噪音超标3分贝的问题,对此,该企业采取车间厂房下沉式设计,在厂区北、东、西与界外地面形成最高10.5米降噪墙的基础上,又采取了在关键重点部位建设隔音墙、厂房顶排气通道安装百叶窗等隔音措施,并在夜间停止使用主要噪声源大锯。8月26日现场监测时,昼间厂界噪声达标,夜间不生产,未监测。该企业于2016年8月27日开展第三方监测,昼间、夜间均达到国家标准。3.关于举报粉尘满天的问题。现场检查,该企业采取带水加工、设备水淋、地面洒水等措施,防止车间粉尘影响职工健康及外排;对车间外道路也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对理石粉末固废暂存场所,采取围挡、覆盖、保湿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该企业于2016年8月27日开展第三方监测,粉尘达到国家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加大巡查力度,监督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确保生产期间噪声稳定达到国家标准。2.责成企业严格落实密闭生产、厂区洒水、进出冲洗、物料覆盖、喷淋保湿等降尘措施,切实防止扬尘污染。同时环保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加密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处罚。  
272 825-85     威海市迪沙药厂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荣成市人和镇很多大理石生产企业直排废水废渣,严重污染环境;人和镇特种经济动物养殖行业普遍存在占据农田、污水乱排问题,影响饮用地下水安全;人和镇有个鱼块场、鱼粉厂产生的污水流入周边河流和海洋,严重影响周边的生态平衡;人和镇的海参养殖存在非法围海现象,影响海岸线的生态平衡。 威海市 水、大气、固废、生态、海洋     1.市环境监测站对齐鲁厂区及崮山厂区周边水体进行加密监测。环保分局安排执法人员对两个厂区周边所有雨水涵洞、所有雨水管网、污水管网进行仔细逐一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所称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大海情况。两个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设施运行记录完整。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厂区生产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经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深海排放;崮山厂区生产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崮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深海排放。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齐鲁厂区雨水管网铺设不完善,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2.关于人和镇石材企业直排废水废渣问题。经查,人和镇石材企业众多,主要以小规模和家庭式企业为主,由于之前发展盲目、无序,管理不到位,设施不完善,产生的废水、废渣污染问题影响了群众生活。针对这一问题,2015年9月17日,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人和镇石材加工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利用2年时间,实现石材加工企业整治。目前,已有46家企业初步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8月1日至7日,人和镇根据《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违规生产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治的通知》已对122家不符合整改条件的石材企业予以关停,对50家整改未达标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待其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3.关于人和镇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占用农田问题。经查,人和镇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业存在占用农用地现象,但占用农地均为一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基本农田不允许进行畜牧养殖,从近几年国家及省国土部门卫星遥感情况看,未发现人和镇养殖行业占用基本农田问题。4.关于人和镇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污水乱排问题。经查,人和镇特种经济动物养殖行业过去确实存在雨污未分流、干湿未分离、粪便随意排放、异味突出等问题。2014年10月,人和镇政府按照《荣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荣成市特种毛皮动物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养殖场(户)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建设干粪场和沉淀池,实现了特种毛皮动物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目前已完成831家养殖场(户)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抽查,已完成整治的养殖场(户)无污水外排现象。人和镇正在对147家没有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进行改造,2017年11月30日前仍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将予以关停取缔。5.人和镇鱼块厂、鱼粉厂污水流入周边河流和海洋,影响周边的生态平衡问题。经查,鱼粉行业是人和镇多年来形成的海洋经济传统产业,企业众多,广泛用于畜牧水产养殖业,因工艺局限性,污水、废气环境问题突出。为此自2009年开始,人和镇按照《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鱼粉企业废气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鱼粉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目前,19家鱼粉企业自5月1日起均因尾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同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凡是废水、废气不能稳定达标的鱼粉企业,一律不得开工生产。6.人和镇海参养殖存在非法围海现象,影响海岸线的生态平衡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人和区域内发生一起违法围海案件,涉及面积46.12亩。2014年7月9日,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处罚款人民币138360元,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7.现场对人和镇墩前河展翔北桥断面、齐山河二道港桥断面及两条河流入海口进行取样监测。2014年以前两处监测断面COD全部在100mg/L以上,氨氮在15mg/L以上,两条河流入海口海水水质全部超过Ⅲ类标准。8月26日两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分别为展翔北桥断面COD为4mg/L、氨氮为0.22mg/L;二道港桥断面COD为30mg/L、氨氮为3.16mg/L,入海口海水水质已经达到Ⅲ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通过近年来系列污染整治工程,人和镇环境质量在持续不断改善,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河流的部分断面有时氨氮仍然超标,还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推动辖区环境质量继续改善。 是 责令改正     1.立即组织对齐鲁厂区雨水管网进行改造,设置符合要求的雨水排放设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8月27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齐鲁厂区雨水涵洞内东厂界及西厂界雨水及崮山厂区排污口及周边水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两个厂区周围水体环境无异常。2.督促已关停石材企业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拆除生产大锯,杜绝擅自生产行为。对停产整顿的石材企业,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要求整治,通过验收后方可生产。3.责成人和镇政府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每天进行巡查督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12321技术导则进行全面整改,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综合利用,确保粪污不外排。一旦发现有污水乱排、粪便乱堆现象,依法关停。4.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鱼粉企业废气治理的通知》,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治理,2017年12月31日前,废气治理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5.责成人和镇政府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处理违法围填海等重大违法用海、破坏岸线资源的行为。6.责成人和镇政府结合“河长制”和环保网格化“五定”管理要求,围绕加强河道两侧排污企业、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进一步强化河道巡查员力量,经常性开展“零点执法”行动,对河流污染问题形成严查狠打高压态势。7.与北京大地环境科技公司合作,针对氨氮超标河流开展“液可清”生物菌治理的探索研究。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启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旦成功,将全面推广。8.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对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内的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外的企业,外排废水必须确保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并尽可能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覆盖范围。 9.按照“河长制”要求,实行一河一策,逐步恢复河道生态。  
273 825-86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办事处投资兴建幸福路口东的废品收购市场,环境脏乱差,油烟噪声扰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油烟、噪声、固废     1.该废品收购市场由堤口庄清真寺寺管会出资建设,由第三方负责运营管理。2.该市场内店铺门头摆放货物杂乱,市场西侧有一饭店油烟净化设备长期未清洗,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3.该市场主要从事二手家电销售,货物存放和销售都较正规,不存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8月26日,堤口路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市场管理办公室立即清运垃圾,督促经营业户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经营。2.8月26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违规经营饭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032006号),责令其立即整改,现场督促该饭店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并按规定开启使用。  
274 825-87     烟台市牟平区龙湖地产项目(填海项目)施工扬尘严重,破坏海岸线,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扬尘、生态、海洋     龙湖地产项目A地块道路建设及地块开发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室内装饰工程及局部细节完善阶段,无扬尘现场;B地块由于土地性质尚属于备用地状态,不具备开发条件。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尚未完全完成,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现场无施工项目;C地块正在进行市政道路配套建设,存在扬尘问题。在牟平区龙湖地产A地块西侧,鱼鸟河下游入海口处东侧堤坝有损毁迹象。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8月30日,施工现场裸露土地已覆盖,路口已清理完毕。2.2017年4月,牟平区海渔局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烟台市牟平区鱼鸟河口东侧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5月,该项目列入烟台市海域使用金项目库。牟平区提出鱼鸟河东侧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通过景观整治、岸坡防护等方式,对鱼鸟河口东侧海岸线进行整治和修复,实现保护岸线、改善海岸环境的目标。  
275 825-89     德州市齐河县宣章屯镇济南诚汇双达化工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气味很大,废水直排到晏黄沟里,每次接到检查就停产。 德州市 大气、水、其他     1、关于气味很大问题。宣章环保所与镇环保办日常监管时已将该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已督促企业配套建设了2套尾气吸收塔装置;环保部强化督察组于2017年6月23日督察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整改期间需有检测数据支持,该公司与山东海斯科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VOCs污染源检测服务协议、与山东万晟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化工生产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环境检测协议。2017年8月6-7日,因检测VOCs污染源进行了生产,检测完毕后立即停产;2017年8月22-23日,因化工生产项目检测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生产,检测完毕后立即停产。同时,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状态,因污水处理工艺为生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内的气味长期聚集,导致厂内气味产生。该问题属实。 2、关于废水直排到晏黄沟的问题。该公司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40m3/d。2017年6月23日前,该公司真空泵循环水系统需水量约为1.2m3/d,污水产生量约为0.5m3/d,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污水作为循环水回用,不存在废水直排到晏黄沟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3、关于每次接到检查停产问题。该企业按订单量组织生产,且处于常态化监管之下,不存在每次接到检查停产问题。2017年6月23日,环保部强化督察组督察该企业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除2017年8月两次检测外),县环保局宣章环保所及宣章屯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到该企业进行巡查,实时督导该企业整改进度。 是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及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德政字〔2016〕4号)“各县(市、区)政府将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加快重点或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进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进入专门的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要求。鉴于该公司离居民区较近,处于敏感区域,责令该企业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搬迁。2017年8月26日16时,已对该企业采取断电、停水措施。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3人
276 825-90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门牙一带河岸有大量农家乐饭店,对济南的卧虎山水库的水质带来极大的破坏。 济南市 水     1.仲宫街道门牙片区提升改造工程是山东省旅游局确定的“城市近郊乡村旅游改造提升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两亿元。其中排污管网建设项目同期规划,并先行建设;项目总投资890万元,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竣工,建设排污管道7000多米。 2.目前,门牙景区内正在经营的农家乐共计22户,营业面积共15747.41平方米。所有营业农家乐产生的污水,全部经过三级沉淀后进入主管道,通过加压泵输送到仲宫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一级A排放标准,由专用排污管道输送到卧虎山水库下游排放,不会对卧虎山水库水质造成影响。3.门牙景区位于锦阳川主河道南岸,因大量游客在景区内就餐、观光,在河道内戏水等,个别游客有乱丢垃圾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8月26下午,仲宫街道办事处门牙景区管理委员会立即对门牙景区河道进行了全方位清理,截至8月28日已清理完毕。2.仲宫街道办事处责成门牙景区管委会加强管理,管控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加大河道清洁管护力度,做到河道垃圾随时清理。  
277 825-91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号体育嘉苑11号楼13层住户私建旱厕,向楼梯排气烟道中排泄粪便,严重污染环境,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济南市 其他     8月19日第一次收到该投诉举报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调查发现,体育嘉苑11号楼13层楼顶存在一处私自建设的旱厕,并于当日进行了拆除。山东省直属机关退休干部罗某某等代表体育嘉苑1-4单元全体住户给执法部门写了感谢信。 是 其他     1.8月26日,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污染现象。2.加强巡查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278 825-92     济宁市任城区垃圾处理厂雨污分流不彻底,气味难闻,严重污染环境。 济宁市 水、大气     1、济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于2006年建设,2008年9月建成运行,采用RD消解法制肥的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规模600吨,总占地面积281亩。2、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隶属于济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是原RD消解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配套工程,用于处理生活垃圾筛下物和RD消解尾渣。该填埋场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北尧村北,占地181亩,设计库容120万立方米,采用“三布一膜”防渗技术,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对垃圾渗滤液和生产生活污水实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管网接受标准后,通过中水管网排至济宁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立管直接排入大气。3、由于济宁市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加,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RD消解法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已无法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2010年,采取BOO模式引入北京中科建设济宁垃圾焚烧发电厂。4、2012年5月垃圾焚烧厂试运行后,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封场。填埋场所产生的渗滤液,并入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省环保厅2011年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批复时要求对填埋场内生活垃圾实施分选复挖焚烧处理。在填埋场雨污分流和渗滤液处理等方面,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对填埋场采用HDPE土工膜重新进行了全面覆盖,并对破损覆膜进行更换修复。(2)对填埋场周边雨水沟整体进行了清理,并对破损的雨水沟进行修复整治,清理、整治长度达700余米。(3)填埋区建设完善的渗滤液导排系统,将填埋区底层渗滤液通过导排系统排入渗滤液调节池,然后由济宁中科污水处理车间对渗滤液进行统一处理。(4)2016年,由市环卫处投资500余万元对垃圾处理厂原有的中水外排管网进行升级改造,新铺设中水外排管道13公里,管网管径由原来的150mm增加至250mm。2017年5月,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5、调查人员现场检查时,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齐全,周边均有覆盖,雨水经填埋场周围的顺水沟排放。填埋场场区内垃圾复挖作业面及复挖机械临时进场道路裸露,易造成雨水混入垃圾渗滤液进入调节池,最终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垃圾复挖现场附近有恶臭气味。 是 责令改正     1、任城区环保局对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垃圾复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垃圾复挖施工现场管理,缩小垃圾复挖作业面,减少垃圾裸露面积,对完成复挖的工作面及时进行覆盖。同时,严格关注天气预报,在降雨来临之前停止复挖作业,并对裸露垃圾进行临时覆盖,避免雨水进入垃圾混入渗滤液。 3、垃圾复挖作业时,加大对裸露垃圾喷洒生物除臭剂量,尤其是在天气炎热情况下,增加喷洒频率,减少恶臭气体散溢对周边空气的污染。  
279 825-95     威海市文登市文登威力工具厂排放大量噪音、粉尘,严重影响周围小区居民生活。 威海市 噪声、扬尘     环保部门已对厂区噪声和粉尘两项指标进行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噪声均低于相关标准,但不排除反映该问题的居民对噪声比较敏感,即使不超标也影响其日常生活的情况;粉尘结果为北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0.19mg/m3,南厂界三个点位自西向东分别为0.36mg/m3、0.41mg/m3和0.39mg/m3,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文登威力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加大降噪力度,对噪声已达标的厂界,采取建设隔音墙、安装吸音棉、淘汰高噪音设备等综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目前锻造车间30台锻造锤周围全部加挂吸音棉,在已经建成300米长、15米高隔音墙的基础上,投入100万元再建设隔音墙100余米,目前隔音墙柱墩已经完工,9月1日起开始加装隔音板,9月10日工程完成。2.安排环保专业人员对企业和小区的噪声和粉尘情况进行监测,并组织开发区、环保等部门,对主要生活小区周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80 825-97     淄川城区噪音严重,早上鞭炮声、夜晚广场舞音乐严重扰民。 淄博市 噪声     1.早上鞭炮是结婚举行婚礼,反映问题属实,是地方风俗习惯。 2.淄川区广场舞活动开展比较广泛,部分离生活区较近的活动区域有时存在音响音量较大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情况。 是 其他     1.在全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引导用无污染的方式庆祝。2.加强广场舞规范管理。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合理布点广场舞场地,积极引导居民合规合法组织广场舞健身。3.部署基层公安所队对婚庆公司、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摸底登记,要求其提示、引导规劝婚礼当事人遵守燃放规定,避免夜间燃放扰民,把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纳入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94件。截至2017年9月4日已办结280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