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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17-09-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8 824-252     威海市高新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吉林路附近有两条小河,大学东面一条,家家悦与帝王宫市场之间一条,周围住户、饭店将污水、垃圾倒在河内,臭气熏天,水流不通。河流流向海洋,造成了对海洋生态的破坏。居民多次向管委及街道办反映,但是都未解决。 威海市 垃圾、水、大气、海洋、其他     1.经调查核实,未发现居民反映钦村河(帝王宫、山大)段周围住户、饭店将污水、垃圾倾倒在河内的问题,现场河道内环境整洁。2.河道内有臭气。一是河道北侧第三污水提升泵站散发出的臭味。第三污水提升泵站建立于2000年,建设比较早,未安装专业除臭设备,后期开发的住宅区距离该泵站30多米,泵站工作时散发的气味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二是河道内冲积的淤泥未得到及时清除。由于近期连续的强降雨造成河道内淤泥沉积较多,未得到及时清淤清理,气温回升后,河道淤泥酵发间歇性异味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不便。3.今年以来,高区管委网站主任信箱、在线问答以及办事处均未收到相关投诉。此前经居民电话投诉,管委及办事处已将河道垃圾清理干净。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水务集团立即对钦村河河道淤泥段进行清除清理,9月30日全部完成。2.督导水务集团尽快完成提升泵站除臭设备安装工作,9月10日前完成除臭设备的设计方案,年底前完成安装。3.加强监管,规范周边饭店及市场业主经营行为,杜绝将污水及垃圾倾倒河道现象发生。4.对帝王宫市场雨水进行收集,集中排放到河内,实现雨污分流 5.强化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周边居民和市场经营业主环保认识,养成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199 824-257     烟台市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村主任孙国茂侵占土地,非法采矿,把废渣倒入耕地里,多次实名举报,未得到答复。 烟台市 生态、土壤、其他     1.反映问题涉及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和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2年期间,莱州市柞村镇孙家黄花村村委会因修路挖损破坏土地4.65亩。侵占土地情况属实,但违法主体是孙家黄花村村委会,而非村委主任孙某某个人。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2013年3月、2014年2月至4月,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先后3次在该村矿区非法采矿。信访反映的非法采矿行为属实,但违法主体是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信访反映的倾倒废渣地块位于该村东南,占地面积约2亩,土地性质为耕地。经询问周边村民,并调取2009年以来卫星影像资料,该地块堆存的废渣时间较长,无法确认违法主体。2.经调阅国土部门的接访记录,信访人曾多次实名举报,莱州市国土局均按规定给予书面答复,但信访人不接受答复意见。2017年8月18日,莱州市国土局根据信访事项听证有关规定,向信访人送达了《信访听证告知书》,拟对该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会,并通知信访人,但信访人拒绝参加。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6年8月18日,莱州市国土局对孙家黄花村委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孙家黄花村委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6.54万元。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恢复治理。莱州市国土局对莱州宏建环城矿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9月21日、2013年5月27日、2014年6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罚(没)款1万元、2万元、4.81万元,后企业停产至今。2017年8月23日,柞村镇政府会同莱州市国土局按照“三拆一断一撤”(拆除撤离供电设备设施,拆除撤离采矿设备、运输设备,拆除撤离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彻底断电;撤离人员)标准完成整改,并按照规划完成封堵。 3.对孙家黄花村东南倾倒废渣地块,由于无法明确违法主体,8月27日,莱州市国土局责令孙家黄花村村委限期清理、恢复原状。截至8月28日上午,该地块已清理完毕,并进行了覆土治理。  
200 824-258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国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深夜生产,噪音扰民,存在锅炉。北王善村有一个大理石加工厂,噪音扰民。多次向莱芜市环保局反映,都未给予解决,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莱芜市 噪声、其他     1、山东国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0年注册,建设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项目,有环评批复。2010年8月开始动工建厂,因资金紧张,到2014年项目一直搁置未建成。2014年10月公司主体变更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一并变更。2014年10月开始基础建设,安装设备。2017年3月17日至21日试车生产,莱芜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已取样监测。试车结束后至今,一直未投入生产。有燃煤锅炉一台,属于批建不一的项目,莱芜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7月份立案处罚。2、北王善大理石加工厂,从2014年年初生产至今,无任何环保手续,主要生产设备有轨道切边机一台、曲直磨边机一台,主要加工家庭装修用大理石板材。 是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2017年8月27日11时,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北王善村大理石加工厂清理完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张家洼街道办工委委员、副主任实施约谈。 诫勉谈话2人
201 824-259     潍坊市昌邑市柳疃镇印染企业(华达、华源、义泰祥、华宝、富润、九九)没有按要求拆除锅炉,继续使用。举报镇书记肖某不作为,渎职包庇企业。 潍坊市 其他     柳疃镇纺织印染是传统产业,现有印染企业19家,上述企业均按要求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允许配套建设相应吨位的燃煤锅炉。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中,对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关停拆除;对“批建不符”的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了集中关停。举报中所列6家企业共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9台,锅炉烟囱、调速设备等主要部件均切割,已全部关停拆除,不存在继续使用的问题。自燃煤锅炉“清零”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柳疃镇党委、政府自始至终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程序步骤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不存在“镇书记肖某不作为,渎职包庇企业”的问题。 否      
202 824-260     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李家村支书陈某甲与村民陈某乙将水泥预制厂的西边沙子卖掉,然后违建车间厂房,回收各类垃圾,然后填埋至挖沙的坑里。大量垃圾臭气难闻,严重污染弥河。 潍坊市 垃圾、水、其他     反映的是谭坊镇李家庄村村民陈某普于2001年10月承包了309国道东北侧,李家庄北侧的村集体土地。2013年10月在该位置设施农用地上搭建养殖棚养羊。后因效益不好,用于临时存放蔬菜大棚使用的保温毯。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棚存在未经批准违规改建钢构车间问题,不符合谭坊镇总体规划。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李家庄村村支书及陈某乙违章建设车间厂房及挖沙卖沙问题。关于“回收各类垃圾,然后填埋至挖沙的坑里”的问题,经现场调查,系周围村庄村民在此处倾倒的生活垃圾及蔬菜秸秆造成,不存在填埋垃圾现象,目前已由谭坊镇清理干净。 是 关停取缔     目前已拆除完毕,属地政府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清运。对于群众倾倒垃圾问题,将进一步规范引导群众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定点倾倒,环卫部门按时按质做好该处附近的卫生清理工作。  
203 824-261     淄博市淄川区太和镇下端士村书记肖某某将集体果树占为己有,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在山上搞旅游,污染国家森林公园,还在山间修路,破坏生态。 淄博市 生态、垃圾、其他     1.下端士村委与淄博淄川凤凰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荒山承包合同,淄博淄川凤凰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对村果树管理使用权、收益权,并一次性支付管理费2万元。2.下端士村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动工拓宽道路,并砍伐树木。3.根据现场勘查,下端士村未进行旅游开发。 是 立案处罚、问责     对非法使用林地3240平方米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2017年9月26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诫勉谈话1人
204 825-02     济宁市鱼台县垃圾处理场异味熏人,垃圾渗滤液四处乱流,严重污染环境。 济宁市 大气、垃圾     1、鱼台县谷亭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11月9日由山东省环保局审批(鲁环审〔2007〕215号),2010年9月建成运行,2017年2月通过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7〕5号)。该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规范,建设了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收集、处理系统,设置了防飞网、地下水监测井等配套设施。2、该场建成运行初期,日处理垃圾约100吨。2014年底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以来,各镇街新、旧垃圾统一收集运送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由于垃圾量短期内猛增,垃圾处理场长期超负荷运行,加之缺乏科学管理经验,新进场垃圾收集规整不规范,覆盖不全,作业面异味熏人。为此,该场分别在今年5月、7月进行了两次整改,整平填埋区,修建填埋区道路,规范倾倒路线,加快对裸露垃圾表层的覆盖进度,现已覆盖3.8万平方米,仅剩800平方米作业面,新修雨水管网360米、雨水收集池100立方米,新增绿化面积700余平方米。 3、渗滤液处理采取“生化+物化+超滤”工艺,运行初期每天处理量为50—60立方米。近年来,随着垃圾处理量不断增加,渗滤液也随之增加,原处理设施已远远达不到处理要求,导致渗滤液大量积存。2017年4月20日,鱼台县完成了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改造后日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处理后的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随着填埋场整治推进,垃圾堆存高度不断升高,整平压实过程中有渗滤液溢出,特别是进入6月份汛期以后,降水量猛增,雨水浸入下渗,渗滤液大量增加,部分渗滤液漫出防护堤,进入填埋场周边场内集水沟。出现这种情况后,该场及时用吸污车将沟渠内渗滤液和场区内雨水转运至雨污水应急收集池(该池于2016年建成使用,底部采用土工防渗布和防渗膜,双层防渗,无缝焊接)。由于处理及时,场区内渗滤液及雨水未流出场区。4、对于渗滤液问题,2017年7月6日华东督查中心反馈意见后,该场立即进行整改,导流填埋场区土工膜上的清洁雨水,扩大填埋场区土工膜覆盖面积,将雨水直接导流入雨水沟,经雨污收集池排入城区污水管网,将目前露天的雨污水应急收集池覆防渗膜,改造成为囊式池,现已整改完成。 是 责令改正     1、密切关注地下水及场区周边水体安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检测,配套完善雨污分流设施,无缝焊接覆盖土工布,密闭封存现有积存垃圾,最大可能减少异味的产生。2、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先期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2017年底开工,2018年6月底前建成运行。3、在垃圾发电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成运营前,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积存和新产生的渗滤液,与江苏维利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渗滤液处理服务协议,双方协定10月31日前安装应急处理设施,安装完成后将对雨污水应急收集池的污水进行处理。  
205 825-04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办事处东窑头村村南山林,有人采挖石材、破坏山林,对挖石材形成的石坑喷漆,伪装成山林。 济南市 生态     1.文祖街道办事处东窑头村村民在承包的荒山范围内种植核桃树10余亩,为方便出行及树木浇灌,采挖石头对道路进行了整修,建设蓄水池挡水墙长10余米,剩余少部分石头在现场堆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石料外运情况和山林破坏现象。2.该荒山内有一废弃的采石坑,承包者建有板房一处,承包者在建板房时,把白色板房建材表面改为绿色,将板材竖立在废弃坑的山体上喷漆,自己操作喷漆,由于操作水平不高,喷涂时存在将油漆喷在坑内断崖壁上现象,现场检查时发现坑内壁绿色喷漆面积约有30平方米,地面有绿色油漆洒漏。 是 责令改正     1.文祖街道办8月27日对进入该区域道路设置限宽桩,防止运输车辆通行,8月28日已经完成。2.区国土、林业及文祖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破坏山体和损坏林木违法行为发生。  
206 825-05     济南市市中区泺源回民小区磊磊烧烤油烟气味、噪声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同时反映该烧烤店使用煤气,存在安全隐患。投诉人多次向泺源办事处反映,至今未解决。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磊磊烧烤位于回民小区饮虎池中段,房屋系商业经营性用房,四层商用房,一二层经营,原建筑无专用烟道。2.该经营户自7月28日搬至此处开始试营业,所用油烟净化设备虽具有环保证书,但设备距离居民楼过近,存在油烟、噪音问题,被多次投诉。3.8月23日,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对磊磊烧烤联合检查,油烟设备位置不合理,多部门现场督促其加快整改;24日,磊磊烧烤全面停业,自行拆除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4.8月26日,接到转办件后,泺源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现场核实,磊磊烧烤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已经拆除,正在停业整改,现场排查未发现煤气罐。5.8月1日至16日,泺源街道办事处接到12345投诉4条,其中3条因匿名无法回复来电人、1条具名投诉已向来电人详细答复。在此期间,泺源街道办事处多次与该经营户面谈,督促其解决噪音问题,店主也进行回应,在设备外加装隔音棉,但隔音效果不理想。 是 停产整治     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与区城管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磊磊烧烤继续停业整改,彻底拆除室外所有油烟设备,按环评标准进行整改,在油烟排放及消音处理达标且经检测合格前,禁止营业。2.对磊磊烧烤消防及煤气使用等安全问题进行进一步全面排查,确保排除安全隐患。3.泺源街道办事处饮虎池居委会对磊磊烧烤周边居民开展走访,听取关于磊磊烧烤整改的意见建议,以利于更好地改善周边居住环境。  
207 825-06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大武村102省道以北,齐开电器以西,有8亩耕地被张某某长期侵占。张某某在未办理环保、消防、土地等手续的情况下建厂,是“散乱污”企业。辛店街道办事处书记徐某某对张某某污染大武水源地的行为进行包庇。同时反映辛店街道办事处大武村大武防腐公司在大武山上违规建设厂房上百间。 淄博市 生态、其他     1.该宗地现属于毛托村委会,与张某某丈夫赵某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使用至今。2.张某某厂房为淄博智聪工贸有限公司,企业有环评手续,不属于“散乱污”企业。未办理消防手续,此企业属于辛店街道安环办纳管企业。3.大武防腐公司于2006年吊销,2008年成立淄博大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大武村石料厂隶属于大武防腐公司),该企业在大武山上及周边共有4处院落。 是 立案处罚     1.责令临淄消防大队对淄博智聪工贸有限公司依法处罚,于9月底前完善消防手续。2.责令大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禁将房屋用于任何非法生产活动。3.责令辛店街道办事处对违规建筑按照违法建筑治理计划,于2017年年底前依法处置到位。  
208 825-08     济宁市微山县垃圾处理场散发难闻气味,污水横流,严重污染环境。 济宁市 大气、水     1、微山县垃圾处理场位于微山县城北部约3公里处,薛庄村北侧,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20t/d,填埋库存60万m3。该处理场于2008年6月建设,2009年7月投入使用。建设初期由于矿产资源压覆问题,环评手续未完善。2017年8月,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微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8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2、该处理场场区分东西两区。西区为生活垃圾填埋区,通过分层压实、覆盖膜覆盖技术工艺进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东区为污水处理区,通过污水收集系统对生活垃圾填埋区渗沥液进行收集和处理。3、为减少垃圾填埋时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填埋区采取全封闭覆盖措施,整厂区5.9万平方米仅预留500平方米的填埋作业面,填埋作业后立即封盖,减少生活垃圾填埋作业面暴露面积和时间。同时,加大消杀和除臭频次,每天在填埋作业时,使用2台定点雾炮进行消杀除臭。现场调查时,靠近场区可闻到作业面暴露的生活垃圾产生的气味。 4、2017年8月5日—11日,微山县住建局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布点监测,监测结果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H3、H2S、甲硫醇、臭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20mg/m3、0.009mg/m3、未检出、19(无量纲)、0.495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5、该场废水采用生化反应+膜处理系统(菌生化+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日处理水量80立方,处理后废水,经封闭管道进入150立方米的蓄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降尘。2017年8月17日,该处理场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处理后废水进行了监测,分析结果为:COD13mg/L;氨氮7.6mg/L;SS 2mg/L,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经现场勘验,场区内未发现群众反映污水横流的情况。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微山县垃圾处理厂在定点除臭的基础上,增加除臭作业频次,每天中午和下午使用雾炮车对整个场区除臭。同时,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厂区环境整洁,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要求,确保规范运行。  
209 825-09     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北首临邑金地玻璃厂环保设施运转不正常,烟气排放不达标,异味影响周围村民。 德州市 大气    1.金地福利玻璃厂有年产3万吨乳白瓶生产线项目,2017年4月10日由原燃煤煤气发生炉改为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套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7月4日污染治理设施改造调试完成并开始投入使用,之后该厂委托第三方对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达标。接交办件后,工作组第一时间到达企业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对该企业的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气符合《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规定,属于达标排放。该问题不属实。2.经调阅相关资料,该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外排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该问题不属实。3.经对全厂严密排查,发现该厂的消防水池由于长时间未清理更换,周围时有轻微异味散发。该问题属实。 是 责令改正    联合调查组当场要求该厂将消防水池内的积水进行清理更换,将清理出的积水运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在调查小组的监督下,8月26日23时已整改完成,异味消除。  
210 825-11     济南市历下区燕山新居小区存在利用居民楼经营小旅馆的情况,楼道散发恶臭气味。 济南市 大气     1.燕山新居小区内共有13户居民将自家房屋进行出租,且均已在派出所进行了登记备案。根据市场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该行为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并不属于经营小旅馆。区消防大队确认,该场所均为居民个人出租房屋,无需办理消防手续。区卫计局确认,该出租房屋性质不属于住宿场所,无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楼道内散发臭味情况属实。 是 其他     1.龙洞街道办事处责令燕山新居社区居委会起草《致居民的一封信》,倡议大家积极做好自家及楼道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营造小区良好居住环境。2.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意识。3.燕山新居小区物业加强对楼道公共卫生的清洁力度,自8月27日起,每天3次,做好楼道清洁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台账。4.龙洞街道办事处对小区楼道卫生、物业消毒记录等进行定期巡查,有效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11 825-13     东营市垦利区新兴路2-3号垦利同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私自建设天然维生素E、脂肪酸甲酯、植物甾醇生产线。该公司长期大量采购脂肪酸用于生产,使用硫酸进行催化酯化化学反应生产,产生的大量酸水未经处理直排,对环境造成污染。该公司锅炉未经验收投产,曾于2017年上半年发生过锅炉爆炸。同时反映该公司厂区内危险品硫酸、甲醇随意堆放。 东营市 水、固废、其他     1.垦利同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800吨/年脱臭脂肪酸加工项目于2015年12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6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试运行,因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自2017年初停产至今。2.8月19日,区环保局和垦利街道办事处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垦利同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近期雨水较大,雨水混入污水沉淀池,导致沉淀池内水位过高,该公司私自利用水泵将污水沉淀池中未经处理的废水抽到厂区北侧的洼地中,属于利用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目前该企业正在对废水排放现场进行治理。3.企业燃煤锅炉更换清洁燃料后,于2017年4月20日调试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发生过爆炸事故。4.硫酸、甲醇均为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均存放于相应的储罐内,不存在随意堆放的现象。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责令该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8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8月25日,区公安局对相关责任人刘某某、李某某等2人行政拘留15日。  
212 825-14     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水晶小区旁二棉农贸市场周边有很多违建的简易棚,有商户在棚内经营活家禽、鲜鱼、牛羊肉,导致垃圾遍地,地面污水横流。每天车辆鸣笛、卸货、商户加工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空气中弥漫的鱼腥味、畜禽味造成空气污染。 济南市 垃圾、大气、噪声     1.二棉农贸市场东侧有5家店面违法搭建了简易棚,有活禽鲜鱼业户在经营。8月24日,南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场管理方取缔了活禽经营业户。8月25日,检查发现有少量鲜鱼业户在经营,门店有少量污水,空气中有鱼腥味等。2.该市场存在车辆鸣笛、卸货、商户加工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是 责令改正     1.8月26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5家搭建简易棚业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与南村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队伍对简易棚进行了拆除。2.8月26日,南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场主办方对经营鲜鱼、牛羊肉的商户下达停业整顿通知,进行取缔;对该区域进行全面改造,解决垃圾、污水、空气污染问题。3.8月26日,南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场主办方,对市场内产生噪音的加工设备进行了清除,并决定即日起严禁市场周边装卸货车辆通行,严禁在居民区附近装卸货,指定卸货交易区域,指派专人对市场外围加大巡查监管,加强夜间对装卸车辆的管理。  
213 825-15     滨州市滨城区小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三路山东华阳油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私自在厂内车间建设一条天然维生素E、脂肪酸甲酯、植物甾醇生产线。该公司长期大量采购脂肪酸及渣油用于生产,生产中使用硫酸及甲醇钠,产生大量酸水未经处理直排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产生大量固废物。 滨州市 水、固体、其他     1.举报反映的“天然维生素E、脂肪酸甲酯、植物甾醇生产线”为山东华阳油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柴油项目,该项目主要原料是废弃动植物油,产品是脂肪酸甲酯,副产品是植物沥青、植物甾醇和维生素E。该项目环评报告2011年3月经高新区环保局批复(滨高新环发[2011]7号)。2.华阳油业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企业环评显示,该企业主要固体废弃物是炉渣、废白土。炉渣是由该企业两台4蒸吨燃煤锅炉产生的,7月11日,该企业已拆除两台燃煤锅炉,不再产生炉渣。废白土主要是脱色工序产生的,因产品质量和客户需求,公司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白土进行脱色,所以没有废白土渣产生。4.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及时清理撒漏的物料,厂区焊机“脏乱差”。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此,高新区立案处罚(罚款20万元),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制订了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