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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17-09-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07 824-135     济南市北园大街南全福有一个全福汽配城(环滨华联酒店对面),内有多家散乱污汽修厂,机油、喷漆味严重。下雨时机油、汽油随雨水流入小清河,严重污染河道水质。 济南市 大气、水、其他     1.2017年7月7日,全福街道办事处对北全福汽配城原有19处带有烤漆房的散乱污汽车维修店下达限期30日的整改通知。2017年8月上旬,全福街道办事处责成城管科、环保所联合汽车城市场管理人员对这19家逾期未改汽修店烤漆房“两断三清”。2.汽配城共有维修企业81家,经交通局许可的维修企业10家,另71家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经营许可。检查中发现个别汽修店存在脏乱差现象以及废机油存放不规范问题,在危废处理环节上缺少与相关资质单位的有效对接。3.北全福汽配城距小清河两千余米,汽配城内排污管道通向北园大街及航运路市政污水管网。 是 责令改正、问责     历城区政府责成全福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1.责令北全福汽配城管理办公室于2017年9月1日前,按照危废处理标准密闭存放废旧机油,并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处置合同。2.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等执法部门和全福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8日联合对汽配城内未办理经营许可的维修企业进行排查,3日内排查完毕后,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于30天内完成整改并补办手续。 诫勉谈话1人
108 824-136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辛店村,村内道路泥泞,排水不畅积水严重,产生异味难闻。村内环境脏乱,垃圾遍地。投诉人认为龙山街道办事处对该村管理不到位致上述问题发生。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     1.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辛店村内村南街、半截街、中街等村内道路修建于1990年,未设计建设专门排水沟渠,采用路面排水方式;村内自来水管网已使用34年,管道老化,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现场检查时该村3条道路出现破损,导致排水不畅、积水严重,产生泥泞现象,有异味。2.该村环境卫生由章丘区环卫中心统一管理,配备5名保洁员,58个标准垃圾箱。现场检查时有3处约4平方生活垃圾,未发现垃圾遍地现象。3.龙山街道办事处将辛店管理区设在辛店村,以强化对该村的管理,逐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2015年龙山街道办事处投资44万新修村北大街水泥混凝土道路587米;2016年投资30万新修村东侧大街400米、北街250米水泥混凝土道路,2017年又争取水务部门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该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不存在对该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是 其他     1.龙山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7日对破损路面进行修整,8月28日下午修整完成;由区水务局负责改造提升该村自来水管网,9月12日完成项目招标,工期45天,预计10月底完成自来水管网项目改造施工。2.区环卫中心于8月27日下午立即对村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3处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并加强环卫一体化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09 824-137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2处环境问题:1.华东有色金属城内有上百个商户从事废旧有色金属的收购及处理业务,产生大量危险废弃物,危废处理设施不健全,危废随意倾倒和焚烧,造成极大污染。金属城四周的民房、厂房内也存在零散商户。2.李官镇液化气站南养鸡场处于禁养区,投诉人担心该养鸡场暂时停产躲避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 临沂市 固废、大气     1.华东有色金属城现场调查情况。(1)企业基本情况。群众反映的是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华东有色金属城项目(以下简称金属城),位于兰山区李官镇,从事废旧有色金属回收仓储。该项目于2016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兰审〔2016〕73号),2016年12月建成投产。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前期准备工作。(2)8月27日,兰山区组织兰山公安分局、兰山环保分局、李官镇政府检查时发现金属城内共有551家商户,全部从事废旧有色金属的回收仓储,回收仓储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环评中称商业垃圾),无危险废物产生;配套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落实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3)金属城四周的民房、厂房内也存在零散商户情况。兰山区组织人员对金属城四周的民房、厂房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22家从事废旧有色金属回收仓储的零散商户。经过走访、排查,没有发现产生危废及危废随意倾倒和焚烧的现象。2.李官镇液化气站南养鸡场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养鸡场实际位于李官镇液化气站北面,养殖户主刘某某。该养殖场位于适养区内,不属于禁养区范围。2017年8月18日,因该养殖场存在气味难闻的问题,兰山区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环保整改措施。该养殖户计划转产,正在对蛋鸡进行逐步淘汰,数量由原来的26000余只减少至9000余只。该养殖场储粪场和鸡舍内鸡粪气味较大。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养鸡场继续对储粪场喷洒除味剂,饲喂鸡群益生菌,及时清理粪便,消除异味。  
110 824-138     举报人前期投诉后,长清区水鸣庄村一处违章建筑被拆除,煤炭得以清理,环境得到改善。但在该违章建筑东侧100米处路南有一处约3000平方米违建,无任何审批手续,生活垃圾管理差,夜间经常喧闹影响居民生活。 济南市 噪声、垃圾     1.水鸣庄村的3000平方米违章建筑,是村民在自己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属小产权房,该村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长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09年12月22日下达了《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09)第803号),对当事人罚款4.9369万元。2.该处已配备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存在管理差问题。3.因该建筑地处长孝路南侧,过往车辆产生噪音,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经入户调查,居民反映无经常夜间喧闹现象。 是 其他     1.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委、区国土分局加强监管,严防此类问题的产生。2.村委会督促业主提高意识,加强管理,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111 824-139     淄博市临淄区淄江路路边淄博多山水泥、淄博博奥水泥、淄博博奥水泥东临的石灰窑厂,之前夜间生产烟尘较大,目前因中央环保督察停产。 淄博市 大气     1.三家企业自4月份停产治理至今。经查,淄博多山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私自生产的迹象。淄博博奥建材有限公司、淄博富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情况仍在停产治理中,无生产迹象。2.三家企业均因达不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而停产,并非因中央环保督察而停产。 是 停产整治     三家企业在未经治理达标并经验收批准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12 824-140     临沂市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工路115号山东旭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1.露天喷漆异味很大。2.喷漆前除下的铁锈随意倾倒在厂区外,有粉尘污染。3.酸洗不锈钢设备废水直接排入西边小河内,河水被污染。4.车间电焊产生大量有毒气体。5.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投诉人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山东旭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洋机械”)的部分非标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在厂房内以辊涂的方式将其表面刷一层安装漆,此工序会挥发有机物,产生异味。经对厂区四周进行排查,未发现铁锈随意倾倒行为。该公司建于2003年,车间地面破损较重,地面积尘较多。该企业一分厂车间西侧为水压试验工序,清洗废水流入非标压力容器水压试验循环水池,重复使用不外排。区环保分局对企业西侧进行排查,未见举报人反映的小河,仅发现雨水管网一处,未见企业排污口,水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该工序属未验先投项目。该企业焊接主要以埋弧焊、手弧焊为主,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通过车间通风措施无组织排放。旭洋机械生产的大型化工设备焊接质量要求高,夜间光线差影响焊接质量,并且大型设备夜间吊装安全风险巨大。因此,该公司夜间不安排生产。2017年8月26日,现场对该公司周边昼间噪声组织监测,结果显示北厂界为59.7dB(A)、南厂界为59.3 dB(A)、西厂界为52.4 dB(A),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制(60 dB(A))。经调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录,投诉人共反映该厂环境问题3次,分别是2017年8月22日晚间2次、8月23日上午1次。区环保分局于8月23日对该厂进行现场监察,就该厂环境污染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整顿,并对办理情况作了回复。 是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23日,区环保分局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通知单后,对该公司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行为,区环保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2.8月23日,区环保分局对其未经环保验收投入生产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立即恢复原状。3.2017年8月23日,区环保分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并对焊接工序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目前,移动点位已安装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固定点位仍未配套,该企业处于停产整顿状态。  
113 824-141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铁路街203号淄博大工机械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进行生产,生产噪声及产品喷漆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多次向12369举报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大气     淄博大工机械有限公司前身为淄博陶瓷机械厂,因该企业现名称与环保手续名称不一致,被镇政府落实贴封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治。8月18日,淄川区环保分局曾接到12369信访转办,投诉该企业私自生产,但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接到转办件后,又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未发现生产迹象。 是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  
114 824-142     临沂市河东区沃尔沃路(江北五金机电钢材市场-3号门进入向西)临沂禹周建材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声、产生的刺鼻气味直排,废水排入附近蓄水池污染水质。 临沂市 噪声、大气、水     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私自组装止水螺杆生产线一条并加工生产,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7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对该公司主电源采取了断电措施。8月27日,厂区内原材料、设备、产品已基本清理完成。该厂在夜间机械加工生产时,会产生噪声污染。现场核实无刺鼻气味直排,无生产废水排出厂区。东南侧蓄水池为芝麻墩街道西兰墩居委原农业生产用灌溉大口井,已废弃不用,现场对禹周建材西、南、东地下水、东南方向汪塘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西、南、东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东南方向汪塘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蓄水池内有漂浮的生活垃圾,已于8月27日清理干净,并对周边环境展开综合整治。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对禹周建材未经环评审批私自组装生产线一条并投入生产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6804元整;(3)立即恢复原状。  
115 824-143     临沂市河东区昆明路北头临沂金甲宜家具厂对面有一家没有公司名的工厂,白色大门院内有座三层的办公楼,该公司没有合法手续,夜间生产噪声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排放油漆味气体,向附近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临沂市 噪声、大气、水     1.关于该公司没有合法手续的问题。信访反映的工厂为临沂巨德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东区凤凰岭街道西许庄村西南,主要生产销售穿墙螺丝、线材,于2017年3月2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属于“散乱污”企业,已于今年8月13日下达《责令拆除通知书》,切断生产用电,并责令该企业自行拆除。2.关于该公司夜间生产噪音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的问题。该公司周边100米范围内均为企业,无居民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转办件后,河东区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没有产生噪声扰民问题。3.关于排放油漆味气体的问题。该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钢筋取直、切断、旋纹等,无表面用漆涂装等产品加工及销售。4.关于向附近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的问题。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查周边环境,未发现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是 关停取缔     2017年8月26日对其进行彻底清理取缔,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116 824-147     济南市长清区林业局家属院住房有改成饭店的,噪声、油烟严重扰民。 济南市 油烟、噪声     长清区林业局家属院院内无饭店,但在家属院院外北侧有一家“朴拙园餐厅”。该餐厅使用房屋原为区林业局大峰山林场奶牛场办公用房。经营者于2016年9月19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5月4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饭店因经营不善已于2017年6月自行停业,现场已无噪音源和油烟污染源。经走访附近群众了解,情况一致。 是 其他     1.8月26日,长清区林业局责令经营者清理经营设备,当日其已自行清理完毕。2.长清区林业、市场监管、环保、城管执法、食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杜绝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出现。  
117 824-148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狮王陶瓷公司非法侵占土地,排放烟雾粉尘、刺鼻异味气体、噪音,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扬尘、大气、噪声     1.淄博狮王陶瓷有限公司曾两次非法占用土地被国土部门处罚。2.该企业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齐全,安装DCS及在线监测设备并实现联网,颗粒物超标排放;经现场检查,未闻到企业有刺鼻异味;经淄川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噪音监测58.5(昼间),监测数值未超标。 是 责令改正     1.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加大对狮王陶瓷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不再出现违法占地情况。2.由区环保分局、双杨镇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18 824-149     淄博市张店区潘庄电视台宿舍小区绿化被破坏、杂物乱堆乱放;小区周围沿街房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整体环境不容乐观。 淄博市 其他     1.该小区为淄博电视台自管小区,共有居民楼6幢,居民144户。淄博电视台委托淄博铭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2.小区内部分绿化被破坏,存在杂物乱堆放现象。3.小区周边朝阳街、潘庄东二街沿街房店外摆放物品,存在占道经营现象。4.小区道路为双向两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车辆停放比较整齐,但北侧人行道有3台“僵尸车”。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铭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内乱堆放杂物迅速进行清理,并于9月3日前完成绿化带补植工作。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对店外乱摆放物品进行清理,杜绝占道经营,联系车主挪走“僵尸车”,目前已整改到位。  
119 824-150     临沂市沂南县利华食品厂、鸿雁食品厂批建不符、雨污未分流、直排废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随意倾倒鸡鸭羽毛及皮屑,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山东利华食品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关于批建不符问题:该公司2000万只/年鸡鸭屠宰项目于2014年9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4〕57号)。项目建设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不存在批建不符问题。(2)关于雨污未分流、直排废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问题: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有独立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处理。调取8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20.1㎎/L、最大值为34.3㎎/L,排放标准为50㎎/L,氨氮浓度平均值2.13㎎/L、最大值4.76㎎/L,排放标准为5㎎/L,无数据超标。现场取样,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24㎎/L、氨氮检测结果为3.02㎎/L,均达标。鸡粪、污泥分别外售,2017年8月26日,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对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厂界上风向1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1,厂界上风向2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5,厂界下风向3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5,厂界下风向4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4,限值2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感官感觉有轻微异味。(3)关于随意倾倒鸡鸭羽毛及皮屑,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鸡毛及鸡爪皮作为饲料原料外售。现场未发现鸡毛皮屑随意倾倒现象。2.山东鸿雁食品有限公司调查情况。(1)关于批建不符问题:该公司1600万只/年肉鸭屠宰、5000吨/年肉类熟食加工项目于2014年8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临环验〔2014〕55号),项目建设未超出环评批复范围,不存在批建不符问题。(2)关于雨污未分流、直排废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问题: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有独立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处理。调取8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29.6㎎/L、最大值为44.2㎎/L,排放标准为50㎎/L,氨氮浓度平均值0.728㎎/L、最大值2.01㎎/L,排放标准为5㎎/L,无数据超标(见附件9)。现场取样,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39㎎/L、氨氮检测结果为4.27㎎/L,均达标。鸡粪、污泥分别外售,2017年8月26日,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对厂界臭气进行检测,厂界上风向1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小于10,厂界上风向2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3,厂界下风向3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5,厂界下风向4号点位臭气检测浓度为14,限值2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感官感觉有轻微异味。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雨水、污水管沟并行,设置不合理。(3)关于随意倾倒鸡鸭羽毛及皮屑,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鸭毛为副产品,外售羽绒制品企业,鸭爪皮作为饲料外售,现场未发现鸭毛皮屑随意倾倒现象。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山东鸿雁食品有限公司对污水管沟进行整改。  
120 824-151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红灯北王某某院内收购精钢分,排放烟雾粉尘,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大气     经查,涉案企业全称为莱芜市浩鑫经贸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5年6月购进部分原料,生产了1个月左右,因市场原因再次停产至今并拆除设备。现场原料铁粉约1000吨左右,采取了覆盖措施但未做到全部覆盖,喷淋等抑尘设施设置不全,现场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易产生扬尘,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27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钢城环改字〔2017〕42号),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对铁精粉物料进行全覆盖,对厂区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保洁措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喷淋设施,建设车辆冲洗装置,全面控制、减少粉尘、扬尘排放。  
121 824-152     日照市五莲县南部山区矿山滥采滥挖,致使生态严重破坏,恳请督察组领导给予关照。 日照市 生态     五莲县南部山区主要包括街头镇、叩官镇、洪凝街道、潮河镇区域,该区域矿山开采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期,矿山开采准入门槛低,开采方式粗放,对山体、植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2006年以来,全县未再审批新的花岗石采矿权,并采取强制关闭、优化整合等措施不断加大矿山整顿治理力度,矿山数量逐年压减。到今年年初,该区域花岗石矿点由九十年代的500多处压减至125处,对可采区规范开采秩序,严查超限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开采逐步走向规模化、规范化。2017年6月份,五莲县成立石材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目前已对矿山开采企业证照持有情况、矿山开采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花岗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修编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一步扩大了禁采区范围,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开采与治理同步”的原则,对生产矿山责成采矿权人进行边开采边治理,对边开采边治理确有困难的,探索实行异地恢复治理模式,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整治工作措施及整治时间节点,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花岗石矿山综合整治奠定了基础。2017年7月12日,五莲县石材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开展了大规模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共抽调150余名人员分成5个工作组,对全县125处花岗石矿点采取剪断供电线路、停止供应爆破物品等措施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同时,五莲县石材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20余人分为五个组,每天不间断对所有采矿点进行巡查,严查偷采、盗采矿行为,并不定时随机选取工作人员分别于夜间和凌晨时间开展突击检查。 是 其他     下步,五莲县政府将按照市县矿山整治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划,加大工作力度,计划2017年底完成九仙山南麓莲海大道两侧和洪凝街道红泥崖村南部废弃矿坑和废渣堆的恢复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新222省道两侧及街头镇挑沟村村西废弃矿坑和废渣堆的恢复治理;2020年完成其他区域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对发现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顶格处罚,直至取缔关闭。  
122 824-153     东营市石大科技东侧中通物流运输公司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大气污染严重;聚强化学公司偷排偷放,属违规审批项目。 东营市 水、其他     1.东营中通运输有限公司现有仓储物流中心项目,于2012年9月5日取得东营市环保局审批的环评手续(东环建审[2012]3010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二期项目于2016年11月建成。2.3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二期实际建设的储罐数量与环评批复不符,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手续。4月9日,区环保局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7]027号),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责令其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8月26日现场检查时,项目二期处于停产状态,尚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燃煤锅炉已经更换为燃气锅炉。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外下风向无明显异味,在日常巡查、夜间检查中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明显异味。3.山东聚强化学有限公司现有6000吨/年复配杀菌剂项目、仓储物流项目、200吨/年解草酮项目3个项目。6000吨/年复配杀菌剂项目,取得审批手续,除邻氨基苯甲酸单元之外的4个单元取得竣工验收手续;仓储物流项目于2014年3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建成仓库1座,其他设施未建设;200吨/年解草酮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2016年7月区环保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建设,项目一直未获批。日常监管过程中未发现续建迹象,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偷放问题。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东营中通运输有限公司尽快重新报批二期项目环评手续,获批前不得恢复生产。2.加大对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3.责令两家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123 824-154     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8号附近有六七家烧烤店排放大量油烟、噪音,严重污染周围环境,要求取缔。 青岛市 油烟、噪声     经调查,市南区基隆路8号附近有6户餐饮经营业户,分别是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山东人酒店、青岛市市南区韩中合饭店、市南区玉玲快餐店(目前挂牌“老大连路特色烧烤”)、市南区乐福红玉家常菜馆、青岛京鼎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市南区大杰海鲜锅饭店。目前,市南区大杰海鲜锅饭店已关门停业,其余5家正常营业。6家餐饮经营户均工商、食药证照齐全。青岛京鼎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市南区乐福红玉家常菜馆、市南区玉玲快餐馆(老大连路特色烧烤)、市南区大杰海鲜锅饭店无环评审批手续。市南区玉玲快餐馆(老大连路特色烧烤)、市南区乐福红玉家常菜馆2家烧烤采用地排式,没有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无组织排放问题,且用餐高峰期人声较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月26日,责令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山东人酒店、青岛市市南区韩中合饭店、青岛京鼎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市南区乐福红玉家常菜馆、市南区玉玲快餐馆(老大连路特色烧烤)、市南区大杰海鲜锅饭店改正违法行为,对青岛京鼎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市南区乐福红玉家常菜馆、市南区玉玲快餐馆(老大连路特色烧烤)未经环保审批(备案)立案处罚。  
124 824-157     济宁太白湖新区的天地北湖湾小区、鸿顺御龙湾小区不适合在景区附近建设,破坏生态环境。 济宁市 生态     1.天地北湖湾项目。具体位置为东至火炬路,北至规划路,西至车站南路,南至新滨湖路。项目于2011年9月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12年8月9日获得环评批复,8月10日经济宁市发改委登记备案,2013年9月办理了规划许可证,2013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进行开工建设。2.鸿顺御龙湾项目。位于火炬路以西,规划路以南。2014年5月29日取得土地使用证,2015年7月24日获得环评批复,2015年8月11日获得项目核准,2016年7月13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两楼盘项目均位于古运河东,火炬路西,滨湖路北。项目用地在《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在《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鸿顺御龙湾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天地北湖湾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符合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4.经太白湖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两小区建设期间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执行,对发生的生态影响采取预防或者生态补偿措施,未发生破坏生态的行为。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均有遮盖,同时设有洗车平台等设施。其施工期间的建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地,无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北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