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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2017-09-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2 1842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腊山东侧的济南报业集团,每晚生产,腊山是当地二级水源保护地,举报人怀疑对水质会有影响。 济南市 水     1.济南报业集团系济南日报社印务中心,2003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立项建设,2005年正式投产使用,环保手续完备。2.济南日报作为新闻媒体,每日的时事新闻稿件以及新华社传真均需在夜间截稿,由编辑部编排完成后,传版至印刷厂印刷,每日传版时间大约在20:00至次日2:00,印刷工作夜间进行。3.2012年4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2〕31号),将园区纳入腊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4.济南报业集团印刷工艺中使用计算机排版印刷系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济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 是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区环保局进行处理:1.2017年6月9日,市中区政府利用5年一次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机会,向济南市环保局致函,反映腊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现状,建议取消腊山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市中政函〔2017〕27号)。市环保局组织对该地区水文地质进行科学论证,综合分析山东省地矿局801地质队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认为该地区属承压水水文地质,根据水源地划分规范,其地质结构可不划定为二级水源保护区,且区域内的几口水井为备用取水口,多年一直未使用。2.市环保局现已将不划定腊山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2017年8月2日,省环保厅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论证会并已通过不划定腊山二级水源保护区方案。3.2017年8月26日,区环保局委托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园区总排污口提取水样进行分析、化验。水质检测结果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15项污染物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73 1843     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与新连顺路交汇处:1.钢材市场,环境脏乱差,白天噪声扰民。2.新连顺建陶(顺宏建陶),检查时使用正常的烟气处理设施,没有检查时偷挖烟道外排废气,环保手续有问题。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钢材市场,环境脏乱差,白天噪声扰民。(1)该市场成立时间长、老旧狭小,存在原材料摆放杂乱、经营户生活用品摆放不整齐、下脚料随意堆放等问题。(2)该市场东侧为通达南路,西侧为罗七路,北侧为新连顺路,南侧为东南村少量分散住户。噪声主要来自经营业户装卸钢材和出售钢材时切割所产生。2017年8月27日10时委托山东中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东厂界65.4dB(A)、西厂界66.4dB(A)、北厂界63.8dB(A),超过2类区昼间60dB(A)噪声标准;南厂界53.2dB(A),不超标。2.新连顺建陶(顺宏建陶),检查时使用正常的烟气处理设施,没有检查时偷挖烟道外排废气,环保手续有问题。(1)该企业全部烟气经治污设施处理后,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烟囱外排,废弃烟道均已采取挡板焊接方式物理隔离。调阅治污设施运行记录和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挖烟道外排废气问题。(2)该企业共有建筑陶瓷生产线4条,均有相应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文件,产能与环评批复一致,企业环评手续完善。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市场对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规范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2.责令该市场统一业户钢材切割时段,确定作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并避免户外作业;3.责令傅庄街道加快实施钢材市场整体搬迁。  
74 1845     济南市平阴县翠屏街东段文汇社区,农行家属院,小区东侧的新开发小区福廷御景,扬尘污染严重,堆积建筑垃圾。 济南市 扬尘、垃圾     转办件中所指新开发小区福廷御景为榆山街道东南沟居城中村改造项目。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靠近农行家属院东侧,有建筑垃圾堆积且未覆盖。该建筑垃圾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小区居民装修所形成的建筑垃圾,另一部分为一周前埋设通往小区的自来水管道开挖管沟形成的渣土。 是 其他     1.8月26日下午对堆积建筑垃圾进行防尘网覆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2.8月27日上午动用机械设备对渣土进行清运,转办件中所举报建筑垃圾于当天下午被全部清除完毕,并采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同时对该小区其他建筑垃圾同步完成清运工作。  
75 1847     青岛市市北区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小区10号楼1单元3301住户在投诉人的平台上大面积种菜、养鸡、喷药,有异味、蚊虫影响生活。要求清除菜园。 青岛市 大气     经调查,确有居民圈占海岸馨园10号楼1单元33层楼顶东侧平台养花种菜,并圈养了5只鸡。 是 责令改正     要求物业加强管理,居民加强自律,限期整改。街道办事处及海岸社区负责人于当晚入户,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员3301户居民配合清理工作。8月27日上午,兴隆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会同物业对海岸馨园10号楼顶平台开展清理清运,清除了种植的蔬菜及饲养的家禽。现场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毕。8月26日,兴隆路街道办事处约谈了弘世苑物业项目负责人和3301户居民。  
76 1848     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齐鲁印刷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白天不生产夜间偷干。有噪声、粉尘污染。 聊城市 噪声、大气      1.关于齐鲁印刷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的问题: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2日,2011年5月由莘县搬迁至此地,租用聊城市贝斯特食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生产,从事纸制品包装宣传材料的印刷生产。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在前期排查中,于2017年6月26日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环保手续并安装环保设备,待取得上级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复工,限9月底前整改完成,并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1.02万元。2.关于白天不生产夜间偷干,有噪声、粉尘污染的问题: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夜间擅自开工生产的迹象,因未安装完成有机废气治理等环保设施,违规生产期间有可能造成噪声、粉尘等污染,因检查时未生产,无法对噪声、粉尘进行检测。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生产行为,东昌府区环保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 是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违法生产的行为,东昌府区环保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2.该企业因按期完成治理无望,且厂房租用合同期已快到期,经营者已经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并清理了生产原料和产品,不再生产。  
77 1849     青岛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邹家疃村,村南侧营流路东侧有个奶牛养殖场,粪便污水四处流淌,异味严重,对周边几个村都有影响,希望搬迁。 青岛市 水     养殖场位于北安街道办事处邹家疃村南,周边共有邹家疃村、谭家疃村、南林戈庄村等三个村庄,距离最近的邹家疃村200米左右,距离另外两个村庄均超过500米。存栏奶牛82头,属于非规模化养殖。养殖场设露天堆粪场一处,无防雨淋措施、无渗漏防治措施;因近期雨水较多且无防雨措施,有污水外流到粪堆外围。该养殖场内有明显异味。辖区主管单位协同动监部门于2017年6月、8月两次给该养殖场下达《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整改指导书》。 是 责令改正     1.8月26日下午,北安街道办事处会同畜牧兽医局和环保局到现场查看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养殖场于当日将养殖场内粪便进行清理,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2.8月27日养殖场将堆粪场及活动场内粪便清运,修复围墙破损处,将粪便堆外围雨水携带的少量污水清理干净并覆土。3.该养殖场位于一汽-大众(青岛)华东生产基地征地拆迁范围内,北安街道办事处将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督促养殖场将粪便日产日清的前提下,争取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将该处养殖场搬迁。  
78 1850     潍坊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柳渠河村,有一个大型养殖户(张某某),养殖区距离居民不足十米,有异味、蚊虫,影响生活。向地方环保、畜牧部门反映,一直没有解决,按照相关规定该区域不能建养殖场,畜牧局答复是新规定以前建的厂,并表示拆迁不属于畜牧局职责范围。举报人希望十月份之前搬迁。 潍坊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养殖户为柳渠河村村民张某某鸡棚,建于1993年,位于限养区内。现场共有2个鸡棚,其中西侧鸡棚已废弃多年,东侧鸡棚于2012年改造成自动清粪式的全进全出封闭式方式,其生产的粪便由传送带直接传送至粪污运输车内,当日运走,全部作为果树苗木有机肥(已签订粪便购销合同)。2017年7月2日、7月20日、8月22日黄楼畜牧兽医站先后三次按照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要点对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8月26日柳渠河村村委组织对养殖户相邻住户进行调查,15户居民均对空气环境表示满意。 是 责令改正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改措施按标准执行到位。  
79 1853     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紫麟阁小区东侧山体(东山岭)开山后的山体毁坏严重,容易伤及附近居民,当地政府说要修建山体公园,目前未开工。 济南市 生态      1.福地街紫麟阁小区东南侧存在一处75-80度边坡,由前期人工修路形成,坡体由厚层灰岩组成,岩石风化严重。边坡下部为人工修建道路,中间地段存在当地居民开垦种地现象。2.经山东省济南地质环境监测站调查,该边坡不会因降水冲刷、浸泡、风化等影响产生崩塌地质灾害。但是人工开荒种地等人类工程活动会对坡体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3.历下区政府无在该地块修建山体公园计划。 是 其他     8月29日,区政府责令区国土资源分局邀请专家对该边坡进行安全评估,由东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根据评估结果,9月20日前,落实采取以下措施:1.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调查边坡稳定性产生影响的人类工程活动;2.在道路与边坡段设立隔离措施,禁止人员进入;3.协调国土资源局对其他地段,采取人工巡查、排查等措施,根据巡查和排查结果及时采取应对处理措施。  
80 1854     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西江社区海信依云小镇项目工地,经常半夜施工,没有任何资质和手续,离居民区不到50米,晚间钻孔、爆破,噪声扰民。多次拨打12345未解决。 青岛市 噪声、其他     海信依云小镇项目西侧为山海花园小区,项目距离小区最近处约30米,施工单位为荣华建设集团。该项目因未批先建于2017年8月17日被执法部门责令停工后未再复工,8月26日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施工迹象。经调查落实,该项目取得了土地证、环评手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有相关资质,但尚未取得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现场未发现爆破作业现象和痕迹,经对周边群众走访,该公司施工期间产生噪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该处工地之前无爆破作业。据统计,12345共受理关于依云小镇的投诉案件14件,承办单位均及时处理。 是 责令改正     1.约谈项目有关单位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2.下达了《禁止擅自复工通知书》。  
81 1856     日照市五莲县滨河路中段建设银行北侧有家汽车钣金烤漆店,直接在室外喷漆,粉尘大,气味大。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路段为县城滨河路利民路以北、龙溪路以南段,是五莲县于90年代设立的汽车维修配件一条街。现场检查发现,该路段共有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洗车等沿街商铺51家,其中,有18家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沿街商铺的汽车维修作业在室外,现场检查时均无室外喷漆行为,但存在露天喷漆迹象。 是 责令改正     8月26日,检查组印发了《关于严禁车辆维修室外喷漆等违法行为的通知》120多份,对滨河路该路段51家汽车维修、汽配、洗车、轮胎销售店铺,以及城区全部车辆维修门店逐户进行发放,要求自8月26日起立即整改:一是停止车辆维修室外喷漆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行为,必须到配备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专业烤漆房进行喷漆;二是室外禁止堆放废旧轮胎及其他废弃物;三是必须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整洁。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三部门将根据职责依法处罚、吊销营业执照。8月27日,该路段51家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洗车、轮胎销售店铺已全部收到整改通知,截至8月28日,已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五莲县政府将责成五莲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店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督检查,发现有反弹迹象的,将依法严肃处罚、直至关停,坚决打击室外喷漆污染等违法行为。  
82 1858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小区附近海峰河、渤海河和九龙河,三条河的河道是黑色的,每天涨潮时就有大量污水偷排到河道,落潮时河水再流到海里,特别是下雨天时河水很臭,这个情况已经存在多年,怀疑是水务集团偷排。 威海市 水、大气、海洋     1.关于反映“三条河的河道是黑色的”问题,海峰河青岛路以西河水清澈、无异味;海滨路和青岛路中间的河段被威峰市场封闭;海滨路桥向东水质轻度浑浊。渤海河青岛路以西河段河水较清,自勤和路直至入海口段水质不佳,河面有底泥翻上的漂浮物,有轻微异味。九龙河水质清澈。2.关于反映“涨潮时就有大量污水偷排到河道”问题,海峰河全程没有发现工业污水排入,没有污水溢流口。目前发现3处排污点位,自东向西依次为:滨海大道西100米海峰河拱桥下北雨水口,污水来源为北侧海瞳小区4#楼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海峰河拱桥下南雨水口,污水来源为南侧生活小区内商铺少量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威峰市场内污水管道破损,生活污水外溢。渤海河发现三处排污点位,均为附近小区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进而排入渤海河:海滨路东古道洗浴对面河南侧;皇冠南区大门口河南侧;皇冠南区大门口河北侧。九龙河没有排污口。3.关于反映“下雨天时河水很臭”问题,因经区地势较低,大雨时污水管网水位较高,污水在最低点污水井冒溢,经雨水管道混流入河,雨后河道出现污水现象,造成异味。4.关于反映“水务集团偷排”问题,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能力不足,大雨时管道压水,造成污水外溢,不属于偷排行为。 是 责令改正     1.由经区皇冠街道负责,组织社区环境监管网格员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制止商铺乱排乱倒行为,发现污水直排现象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对威峰市场以及附近小区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的问题进行治理。2.由水务集团负责,建立完善管护机制,加强城区河流河床以内及水面、水下卫生保洁、垃圾清理、淤泥疏运、污水整治等工作。3.由经区环保分局负责,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及时处置企业违规排污行为。4.由经区市政局负责,对海峰河、渤海河、九龙河(城区河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5.由经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大向城市雨水管网排放污水的商铺和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处罚。6.由经区农经局负责,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状况,修复河道生态环境。  
83 1859     青岛市开发区市政部门在山海湾小区及附近小区的楼体上安装了灯光亮化设施,存在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安装时没有相关公示或通知,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在建筑物表面打孔,造成住户家里漏水。 青岛市 其他     2016年7月,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实施了海尔山海湾居民小区亮化工程,小区共有建筑32栋,其中28栋安装了景观照明灯具。1.该工程在设计、实施阶段采取室内防止炫光技术措施,即灯具安装于建筑外立面,光源(线)朝向外部;海尔山海湾居民小区楼体立面灯具光束角为120度,室内看不到光源(发光点)。同时,因部分建筑灯具安装位置朝向相邻建筑,对面住户存在光污染情况。2.2015年12月、2016年6月,建设单位通过街道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2次施工公示,公示及施工期间未收到居民反对意见。3.该工程安装灯具采取打孔固定技术,其漏水投诉主要集中在5期1号楼,该楼体部分住户存在墙面渗水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5日前,由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对5期1号楼22层至33层共12户,再次进行全面防水维修;调整对向建筑的灯具启闭时间,避免发生光污染现象。2.在今后楼体亮化施工时,严格控制相关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完善回访和责任落实机制,从施工开始,进行各种方式的回访,现场确定责任人、完成时限等事项。  
84 823-262     1.临沂市沂水县山东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制胶作坊(紧邻姚店子原敬老院院内)夜间冒黑烟,异味很大影响周围村民身体健康。生产中废水、废胶直排井内污染地下水,废料堆放在厂房北侧污染土地。该企业紧邻学校和姚店子村,生产噪声影响周边学生和居民。2.临沂市沂水县山东恒盛蔬菜进出口有限公司农产品清洗废水直排峙密河,内含农药成分。清洗过程产生大量泥沙用水泵排到河道中,造成桥洞淤积。3.姚店子垃圾集聚站(姚店子供电所西侧)未做好掩盖措施,散发恶臭污染大气。垃圾中产生的废水流到周围田地致农作物死亡。 临沂市 水、大气、土壤     1.山东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制胶作坊有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制胶作坊夜间冒黑烟,异味很大影响周围村民健康的问题。山东恒盛木业有限公司制胶作坊位于院东头镇姚店子村原法庭院内,为该村村民李某某所有,主要生产加工尿醛胶。于2015年建成投产。2017年4月13日,有群众反映该企业烟囱冒黑烟、造成空气污染问题。根据《沂水县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办字[2017]18号)文件要求,院东头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5月22日,院东头镇党委、政府组织对其锅炉进行了拆除,采取了断水断电处理措施。此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关于反映生产中废水、废胶直排井内污染地下水的问题。该企业自2017年5月22日停产至今,未发现废水、废胶直排井内现象。2017年8月26日,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内水井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分别为1.78mg/L、1.05mg/L,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Ⅴ类水质标准。(3)关于反映废料堆放在厂房北侧污染土地的问题。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少量废胶空桶堆放在该厂房北侧。2017年8月26日,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废胶桶堆放处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氨氮为1.81mg/kg,铅为9.99mg/kg,铬为33.5mg/kg,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一级标准的浓度限值。(4)关于反映该企业紧邻学校和姚店子村,生产噪声影响周边学生和居民的问题。自2017年5月22日至今,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前期噪音扰民问题无法查证。2.山东恒盛蔬菜出口有限公司有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农产品清洗废水直排峙密河,内含农药成分的问题。山东恒盛蔬菜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院东头镇姚店子村南,为该村村民黄某某所有。该公司部分车间用于农副产品储存冷藏,另一部分车间对外租赁。其中,有一间车间租赁给了姚店子村村民张某个人使用,主要经营生姜清洗业务。清洗后的废水排入了峙密河。目前,已停止生姜清洗。2017年8月27日,山东格林检测公司文诚市场快检室对山东恒盛蔬菜进出口有限公司生姜清洗废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PH为8.01、CODcr为21mg/L、氨氮为1.18mg/L,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农残综合指数均合格。(2)关于反映清洗过程产生大量泥沙用水泵排到河道中,造成桥洞淤积的问题。山东恒盛蔬菜进出口有限公司清洗废水流入排水沟,在附近过路桥洞处有少量泥沙淤积现象,未影响正常排水。3.关于反映垃圾集聚站(姚店子供电所西侧)未做好掩盖措施,散发恶臭污染大气;垃圾中产生的废水流到周围田地致农作物死亡的问题。 姚店子生活垃圾中转站(集聚站)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目前,该中转站未投入使用,未存放垃圾。 是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2017年8月26日,院东头镇党委、政府对山东恒盛木业制胶作坊,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进行了清理取缔。目前,已清理取缔到位。2.2017年8月28日,院东头镇党委、政府对张某生姜清洗设施,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进行清理整治,9月3日前清理取缔到位。3.组织人员对桥洞淤积泥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除完毕。4.7日内制定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方案,按照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治理。  
85 823-264     临沂市郯城县商业广场南端居民区中有一处郯城御道古街夜市,内有烧烤、餐饮100余家,夜间散发刺鼻气味且营业至凌晨3点噪声不断,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临沂市 大气、噪声     举报人反映的郯城御道古街夜市,位于郯城县郯城街道郯中路中段东侧,占地6000平方米,由郯城街道南关一居委会投资,于2017年6月27日开工建设,8月1日投入使用,南关一居委会成立了御道古街办公室进行管理。该夜市东侧为居民区,距离约30米;南侧为居民区,距离约3米;西侧为居民区,距离约6米;北侧为商业广场,距离约30米。目前,该夜市内建有出租房121间,已出租66间(43家店铺)。入驻店铺中,产生油烟的共20家,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夜市入口处有一儿童娱乐设施,夜市中店外经营8家。噪音主要来自食客、娱乐设施、经营户营业等方面。8月26日,对该夜市周边10个点位进行了噪音检测,昼间最高值为57.8分贝,不超标(标准值为60分贝);夜间仅北场界西侧最高值52分贝,超标(标准值为50分贝)。部分店铺会营业至凌晨3点左右。因该夜市处居民区内,油烟和噪音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夜市内产生油烟的20户经营业主,于8月30日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逾期停业整治。2.郯城县郯城街道南关一居委会加强管理,所有经营户不得店外经营。3.8月28日,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拆除夜市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设施,并要求所有经营业主不得播放产生噪音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