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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2017-09-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94 822-30     济南市章丘区曹范镇东陡道村有村民在家中养殖蛋鸡,鸡粪堆放在大门口和道路边,异味很大,下雨时导致污水横流,影响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 济南市 大气、水     该养殖户位于曹范街道东陡道村西头,是济南市级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目前养殖蛋鸡450只;养殖户门口和道路边未发现裸露粪堆,养殖场建有4立方米鸡粪发酵池,池底硬化防渗,但池顶未密闭,只是用简易塑料布棚盖,宅外菜地有鸡粪痕迹,现场有异味。 是 关停取缔      1.曹范街道办事处人员通过对该养殖户进行政策讲解,该养殖户主动放弃继续养殖并自行处理畜禽,23日晚畜禽已全部销售。2.曹范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和车辆帮助养殖户清理粪污和场地,8月24日发酵池鸡粪已全部清理并拉运新土覆盖。   
195 822-31     德州市庆云县东辛店镇山东省海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常年生产饲料,腥臭味很重。 德州市 大气     山东海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庆云县东辛店镇三和工业园内,环评手续齐全。8月23日晚,庆云县环保局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值为20),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8月24日,邀请上海复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发现该公司现有的两台微波等离子废气净化器尚不能将车间内臭味气体完全处理。该公司生产经营时,由于成品库门敞开、原料库和车间窗户封闭不严以及废气净化设备配备不足,造成异味外泄。该问题属实。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责令该公司按照现场查验结果,对所有原料、成品储存环节,以及所有生产环节实行全时密封,改善装卸车流程。2.按专家意见,在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基础上,增加安装UV光解废气净化装置。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196 822-32     聊城市莘县江楼村北200米处朝城鸡毛粉厂,臭味特别重,打过12345热线,未解决,因为厂子老板是个县级、市级人大代表,有后台。 聊城市 大气、其他     举报人反映的朝城鸡毛粉厂为莘县诚信生物蛋白有限公司,该企业以鸡羽毛为原料生产可溶性蛋白饲料,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企业臭味特别重问题:该公司的臭气主要为原料上料口、水解、烘干产生的恶臭。通过沙克龙收尘+UV光氧催化、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等措施,臭味得到有效治理。2017年6月30日,为了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需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经莘县环保局批准,允许试生产10天。经全面检测,各项指标全部达标。检测结束后该公司一直停产至今。2.关于“打过12345热线,未解决,因为厂子老板是个县级、市级人大代表,有后台”的问题。该企业法人代表尹某某,既不是县级人大代表也不是市级人大代表。2017年4月山东省环保督查期间,该企业曾被举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同时莘县环保局于4月5日也接到反映该企业有异味的12345热线转办单,莘县环保局立即委托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测,其中4月6日监测达标,4月9日再次监测恶臭浓度超标。莘县环保局随即于2017年4月11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因前期莘县环保局只是建议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臭气检测,自己未采取技术手段检测,莘县环保局的一名副科级干部被追责,此后企业一直按要求停产整改。 否      
197 822-33     泰安市宁阳县大汶河宁阳段无序采砂,生态受到破坏。宁阳县磁窑镇至堽城镇路上,刘家庄路口往北,右转至汶河,沿途有很多砂厂。 泰安市 生态     1.2004年以前,由于没有主管单位、管理制度缺失,大汶河采砂存在无序开采现象。为规范砂资源管理工作,2004年,泰安市河道管理局组织水利专家统一进行规划,制订了砂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由省水利厅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目前宁阳县境内大汶河段所有采砂场均取得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实现了有序开采。2.2004年以来,宁阳县对大汶河宁阳段生态环境进行了大量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大汶河标准化堤防工程、海子河湿地建设工程、桑安口水库蓄水工程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目前大汶河宁阳段生态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3.信访人反映的“宁阳磁窑镇至堽城镇路上,刘家庄路口往北,右转至汶河,沿途有很多砂厂”,为宁阳县设置的4个储砂园区内的储砂点,从事砂资源储存及销售,不从事砂资源开采。宁阳县从2005年开始,对蒙馆路、济兖路两侧储砂点进行清理,在磁窑镇、蒋集镇、堽城镇、伏山镇远离公路两侧的地方,由宁阳县砂资源综合整治指挥部批准成立4个储砂园区,将以前分散的储砂点全部迁至储砂园区内。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储砂点未进行完全覆盖。 是 其他     1.加强砂资源开采管理。实行砂资源稽查大队24小时巡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防止无序开采。2.加强储砂场监管,对各储砂园区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储砂场地,对砂堆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加强储砂园区绿化,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已于8月30日完成对所有储砂点的覆盖。3.加强运输环节管理,对运砂车辆实行平厢盖布。组织砂管、交通、交警部门在主要路口设立稽查站,严格控制超载、超限、覆盖不严运砂车辆。  
198 822-35     淄博市高青县环保局违规使用环保资金1000多万元,利用水务局河道整治工程重复建设,顶替氧化塘项目就套取几百万元,在农村连片整治上违规操作。 淄博市 其他     1.高青县环保局自2011年至今,有2个工程与高青县水务局北支新河治理工程有部分重叠,分别是2013年实施的北支新河东干排人工湿地工程、2014年实施的北支新河人工湿地工程,经调查:两个工程施工时间不同,施工内容不同,工程功能不同。2.高青县农村连片整治工作中氧化塘项目共2个,项目资金为中央、省、县三级配套,严格按照高财字〔2011〕108号规定执行,经调查:高青县农村连片整治工作中氧化塘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资金拨付方式为高青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拨付给施工方。工程竣工后经县审计局审计,并通过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共同验收。 否      
199 822-36     举报济南市荆山东路路西以菜市场名义违建出租屋,出租给兄弟小院烧烤、青阳炒鸡、八不食酒店、胶东海鲜等,造成油烟扰民,下水道堵塞。经十路路南燕东新路北首西,无任何手续违建2层房屋给烧烤店,迎燕阁啤酒广场产生大量油烟。 济南市 油烟、水、其他     1.荆山东路菜市场土地归荆山村集体所有,荆山村村民委员会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于2010年经济南市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荆山东路建设此处菜市场,面积约8000平方米。其房屋是荆山村按照济南市放心菜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在村集体土地上所建,2015年,荆山村委会陆续将菜市场房屋出租给兄弟小院烧烤等经营,存在油烟扰民现象。2.经现场排查,荆山东路西侧兄弟小院烧烤、青阳炒鸡、八不食酒店、胶东海鲜等饭店门前污水管线运行正常,最南侧污水检查井因酒店油污排入导致检查井托水。3.燕东新路北首路西迎燕阁啤酒广场位于燕东新路1号院,房屋归山东建筑大学所有,转租给该烧烤业户使用。店名为迎燕阁烤羊腿、迎燕阁啤酒广场(营业执照名称“济南历下悦心菜馆”),目前已停业。 是 关停取缔     1.兄弟小院因经营不善,7月底自行关门停业,设施已清理。油烟扰民问题已消除。2.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对荆山东路路西以菜市场名义违建出租屋、燕东新路北首路西迎燕阁啤酒广场,已按照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方案要求,于6月19日,在第三期台账中以分类处置的类别进行了上报,正在等待市城管执法局认定。3.历下区市政局于8月23日,采用高压疏通车对该处检查井进行疏通,排除了堵塞冒溢隐患,现管线运行良好。4.对燕东新路北首路西迎燕阁啤酒广场烧烤店,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已于前期烧烤整治行动中,结合拆违拆临工作,责令烧烤业户停业、搬离,并对违章房屋进行了台账上报,目前正在等待市城管执法局认定。  
200 822-37     烟台莱州市文峰街道东光村东光砖厂用火烧砖,晚上冒很大的烟,扬尘严重,一下雨流到地下,污染地下水,还产生大量噪音。 烟台市 噪声、大气、水、扬尘     1.东光砖厂应为莱州市东光页岩建材厂,企业原本停用的南窑在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的情况下,存在私自生产、排放烟气问题;厂区煤渣、锯底泥未完全苫盖,存在扬尘问题;企业的粉碎机、制胚机等设备运转时存在噪音问题。2.8月23日,莱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厂区北侧灌溉井、西南侧灌溉井采集地下水样本2份,经检测分析,均符合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立案侦查     1.针对企业南窑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及噪音问题,执法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拆除南窑,处以10万元罚款。截至8月25日,南窑拆除完毕。8月30日,因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莱州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莱州市公安局,对1位企业负责人行政拘留。2.针对企业扬尘问题,执法组责令企业对厂区堆存的原料全部进行苫盖。截至8月25日,所有原料已全部苫盖。  
201 822-40     德州市宁津县时集镇崔庄小学附近有一家铸造厂,噪声很大,为迎接检查,晚上偷着干。 德州市 噪声     1.该铸造厂位于宁津县时集镇崔庄小学南侧,生产车间距学校70多米,生产时确实存在噪音,该问题属实。2.时集镇政府已于2017年2月4日向该厂下达了《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2017年6月对该厂1台炭炉、3台抛丸机等炭炉生产线实行了“两断三清”处理。由于该厂提前交付押金购买了3台新电炉,厂家要求调试后支付余款,该厂于2017年7月24日向县电业公司申请了供电,确于7月24日晚至28日早4个夜间电价“谷时段”对新安装电炉生产线进行了调试,调试期间确实产生噪音,该问题属实。2017年8月2日,时集镇政府再次下达了《通知书》,要求该企业进行“两断三清”处理。 是 关停取缔、问责     鉴于该厂距离学校较近,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决定按照“散乱污”取缔标准,予以关停取缔,9月7日前做到“两断三清”。  诫勉谈话1人
202 822-42     1.济南市空气质量很差,主要原因是去年燃煤现象严重,反映济南市政府没有积极推进热计量装置,还是以面积收取取暖费。2.还有就是汽车尾气严重,主要是车辆无序停放和道路拥挤。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济南市供热行业管理,配合环保局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自2015年起,济南市建成区以内134台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中属于供热企业用于供热的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2台)淘汰工作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今年市政府要求全市范围内必须完成260台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和94台35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中属于供热企业的59台必须改造完成。2.2011年11月,市政府制订文件推行供热计量工作,市物价局联合市政公用事业局出台了供热计量收费政策,2014年开始执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计量收费超出部分的上限不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报停不收报停费。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条供热用热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济南市在推行供热计量改革中,居民参与热计量的积极性不高,要求供热企业采用在小区张贴告知、通知等方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实行热计量收费小区的热用户积极签订合同,实行热计量收费。但是,2016-2017年度采暖期,建成区仅有3899户签订了热计量合同,占供热总户数(113831户)的3.42%,供热计量占比极低。2017年5月,因供热计量收费占比低,国家审计署驻济南办事处就该问题向我省下达审计书,市城乡建设委就济南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了专项报告。3.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拥堵治理和停车管理工作,2012年就成立了治堵指挥部,统筹推进治堵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出台实施了《济南市治理交通拥堵十大措施》。公安机关立足本职,严管路口秩序,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公交慢行,提高通行能力,治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将全市30条“禁停”道路分两批扩展至100条,增设495套违停自动抓拍设备,坚持“违停必罚、占路必拖、同步曝光”,今年以来已累计查处违法停车27.6万起,拖移11565辆。第二季度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和拥堵排名都有不同程度下降,高德排名下降到第二位,滴滴排名从一季度第四名下降到第八名。 是 其他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具体采取如下措施:1.充分发挥热计量表作用。督促供热企业建立、优化智能化供热管理平台,通过热计量表数据的实时反馈,即时调整热网平衡,减少热网损耗,同时提高供热服务水平。2.加强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按照济南市关于老旧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于符合改造条件的建筑分批实施改造,有效地减少能源浪费,为供热计量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3.进一步加大供热计量装置宣传推广力度。在原有张贴通知、通告的基础上,利用好微信等媒体平台,并结合供热管家、大厅客服等工作人员的讲解,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热计量宣传,提高热用户对热计量的认识,争取更多的热用户理解支持热计量工作。4.进一步加大停车管理和治堵力度,加强对准停、限停和临停道路的管理,切实规范停车秩序。优化信号配时,保障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加强施工道路管理,最大限度缓解道路交通拥堵。  
203 822-43     济南市高新区南胡村张某某破坏山体,破坏生态,违法建设大酒店。 济南市 生态、其他     转办件中反映的大酒店位于南胡村莲花山,属违建。按照建设时批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证载土地面积,对山体进行了平整,存在着破坏山体的行为。经现场查验和对照林地图,该宗地为非林地,不存在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情况。此处建筑自2004年建设完成至今,实际用途已改变多次,现该酒店用途为老年活动中心。 是 其他     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及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根据“拆违拆临”相关要求,已将此处违建列入了“分类处置”台账。(该建筑物目前用于公益事业,根据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暂缓拆除公益型违建临建的函》(济整违办函字〔2017〕18号),属于暂缓拆除的情形。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90条第二款,拟对该建筑物采取没收的行政处罚措施,2017年底前具体落实。)  
204 822-44     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产业园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未经脱盐处理,超标排放。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氢气,存在安全隐患。 济南市 水、大气     此件中提及的“沙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内,2013年办理环评手续(济环字[2013]194),并通过项目验收,2017年1月份通过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1.该公司厂区内配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进入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8月10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厂排放的污水进行抽查检测,结果显示:PH值7.26;氨氮浓度15.2mg/L,不存在超标排放问题。2.该公司产生的氢气在反应过程中受热散发,与水蒸气形成混合气体。该公司环评报告显示:“该类混合气体的排放量为0.35t/h,间隙排放,每个反应釜均自带一根排气管,混合气体经排气管逸散到空气中,对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是 责令改正     1.8月23日,天桥区环保局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并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口进行了取样检测。8月25日,水样检测报告显示: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总排口各检测项目均未超标,其中全盐量2097mg/L,符合要求。2.该企业所使用装置(工艺)氢气排放,我国尚无明确标准。该公司从企业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主动停止生产作业,并聘请相关专家对生产工艺中氢气的产生和排放环节进行风险评估。3.8月24日,该公司根据专家出具的《现场安全检查意见》逐一整改,天桥区安监局现场给予指导。8月25日,整改完成,专家组对其考核验收通过,出具《山东银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复查意见》。  
205 822-45     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4号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常年排放刺鼻气味,下水道有油污臭气。 烟台市 大气     《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热处理设备制造与维修项目》2009年10月13日由烟台市环保局批复,未验收,环评项目地址为珠玑路12号,实际建设地址为凤凰台路4号。项目批复地址与建设地址不符,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检查发现:1.车间南侧空地环境脏乱。2.车间烟囱下的废油槽内存有废油,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目前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已停产搬迁,所有设备停用,并拆除完毕。结合现场检查、监测情况,已不存在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但不排除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前期正常生产时存在异味污染的可能。8月25日,经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公司厂区周边空气质量达标;关于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下水道有油污臭气问题,因企业已停产搬迁无废水外排。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令企业将车间南侧空地清理干净;责令企业将烟囱下废油槽内废油作为危废依法处置。截至8月25日,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2.针对烟台富野热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地点发生重大变动,但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于8月24日依法立案,拟罚款4.1557万元;针对该企业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于8月24日依法立案,拟罚款14.1557万元。  
206 822-48     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赵家庄村王某某在两处住宅院内开设养猪场,对空气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泰安市 大气、水     经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在住宅院内养殖生猪,位于禁养区。养殖户建有一个40立方米的沉淀池,虽采取部分环保处置措施,做到了粪便及时清运、废水不外排。但是由于没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距周边村民距离太近,加之清运粪便不彻底,进而产生养殖气味,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对空气造成污染,反映问题属实。8月23日,岱岳区环境监测站对包括该养殖户在内的周边三个不同地点的水井(均为非饮用水井)进行采样,分别为养殖户水井、东侧居民水井、南侧居民水井,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是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8月21日夏张镇环保督查小组已对该养殖户下达了整改告知书,责令该养殖户禁止新进生猪、及时彻底清运粪便、禁止随意堆放粪便、合理处理固废和废水、禁止废水外排。因该养殖户在禁养区内,8月23日,岱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养殖户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养殖、拆除设施。目前该养殖户生猪已全部变卖,猪圈已拆除。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   
207 822-49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共28家(玉某、金某某、力某等)人造大理石厂,废水偷排,大气受到污染,噪声污染严重,还有固废污染。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是环保部门不作为。 枣庄市 大气、水、固废、噪声、其他     1.目前税郭镇辖区内共有石英石生产企业12家,其中枣庄玉立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枣庄金奇丽建材有限公司、枣庄市力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2017年7月由于密闭搅拌车间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现场卫生整治不达标、物料存放不当等问题进行停产整改至今。枣庄市申联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宏润石英石有限公司、山东安德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环评手续不完备,已停产待评估。目前税郭镇全部12家大理石板材企业均未生产。2.12家企业全部安装了废气收集系统,建设了三级沉淀池,企业废气全部实现集中收集处理,废水实现循环利用。12家板材企业环境空气、噪声、地下水分别委托枣庄市市中区环境监测站和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全部达标;固体废料全部签订回收协议。3.2014年以来,区环保局共接到相关举报12起,全部转至税郭镇处理;税郭镇共接到群众通过各级热线电话、微信平台等渠道对石英石板材行业反映环境问题8次,主要集中在企业手续不齐全,治气、治水设施不完善等方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税郭镇党委、政府都进行了妥善办理,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其中,对于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要求停产补办手续;对于手续齐全的,要求完善相关设施,并全部给予群众答复。 是 责令改正     8月23日,税郭镇召集12家石英石生产企业负责人开会,现场对相关手续逐一核实。对9家环评手续齐全的企业,责令继续停产整改,未经验收合格不准生产。对于3家环评手续不完备的企业,责令限期申请环评验收、完善手续后方可生产。下一步,税郭镇将按照制订的石英石板材企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对现有企业进行规范整治、改造提升,加大对板材企业监管力度。同时,对石英石行业实行产业限批,不再审批发展,积极引进发展高科技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208 822-50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大刘工业园济南晨泰涂料厂夜间生产,噪声严重,粉尘很大。 济南市 噪声、大气     该公司主要进行涂料加工,2013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济天环报告表[2013]51号),但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车间内有加工机械和石膏粉、滑石粉、玉米淀粉等大宗物料,但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正在搬迁,没有噪声,地面有散落的原料,易引起粉尘污染。 是 关停取缔     8月23日,天桥区责成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和大桥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处置。区环保局安排专人现场督导,加快搬迁进程,8月24日,全部搬完,现场生产设施等物品全部清理完毕,噪声、粉尘污染得到彻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