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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2017-09-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82 822-128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砟峪村非法开采沙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莱芜市 其他      经实地核查,反映的区域有一合法采矿权和违法开采点。合法采矿权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郡山砂场矿区,2011年9月29日,该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出让年限至2019年9月。2017年3月至5月初,有3人在进行非法开采,已采取执法、立案处罚及断电措施,制止违法开采行为。8月23日对该区域现场核查,现场无开采、加工等生产行为。 是 其他     对因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目前,该矿山已缴存治理保证金271万元,矿山闭坑后,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183 822-13     1.泰安市宁阳县茅庄镇宁阳超威集团超威铅电池厂、磁窑镇贤村水库上游超威铅电池厂将污水用深井排入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致村民集体血铅超标。宁阳县华丰镇高庄村建铅电池厂导致周边地下水资源污染严重。2.磁窑镇华阳农药、圣奥橡胶、迪尔农药、海华魁星化工厂(已破产),上述工厂在夜间偷排废气异味大。3.磁窑镇海子河因企业排放废水,废水横流,臭气熏天。 泰安市 水、大气     1.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和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总排口、厂内自备井、厂周边地下水监测数据显示,点位数据均低于相应检测方法检出限值,未造成区域范围内地下水铅含量超标,通过对厂区进行排查,未发现通过深井排污现象。2.宁阳县疾控中心每年对全县范围内地下水进行监测,分析2015-2017年三年地下水监测数据,堽城镇茅庄、磁窑镇、华丰镇地下水理化数据均合格,铅元素并不超标。超威电源公司职工多数为厂周边村庄居民,2017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超威职工的体检报告显示,未发现血铅超标现象。3.经排查,华丰镇高庄村无铅电池厂,有1家未投产的锂电池生产企业,为山东沃特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华丰镇工业园,2012年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完备。该企业2014年底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资金链断裂,项目未建设完成,一直未生产。4.经查,在低气压等特殊条件下,该区域有轻微异味。对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和夜间检查中,未发现夜间偷排现象;上述公司每季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气进行全面监测,监测数据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山东海化魁星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破产后一直未生产,2012年所有设备已拆除。8月28日,宁阳县环保局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华阳农药(甲硫醇等4项指标)、圣奥化工(苯胺等2项指标)、华阳迪尔(氮氧化物等2项指标)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均不超标。5.宁阳县投资5800万建设了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对华丰镇、磁窑镇、宁阳经济开发区区域企业生产废水和群众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目前该区域企业生产废水已全部进入磁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海子河。为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宁阳县政府建设了海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工程于2016年7月建成,治理长度约4.5公里,形成水面面积550余亩,拦蓄水量达40余万方,栽植睡莲、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7万余平方米、100余万株。从历年监测数据来看,海子河水质改善明显。 是 责令改正     1.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提高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和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外排水及周边地下水监测频次,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夜查,督促上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2.加强企业自行监测与委托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委托监测的数据定期向社会公示。3.继续扩大宁阳县磁窑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继续降低生活污水对海子河水质的影响。4.督促相关企业继续加强VOCs治理,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184 822-14     莱芜市泰山钢铁集团的炼铁厂和炼钢厂烟尘粉尘污染严重。 莱芜市 大气     1.泰钢炼铁厂共建设两座1780□高炉,设计产能350万吨/年,环保手续齐全。炼铁厂的两座高炉配套建设了5套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高炉配套除尘设施正常运行。高炉炉台、铁钩、出铁口、煤场等均采取了密闭或半密闭措施。车辆运输、装卸过程采取了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不明显。但是经调查了解,虽然高炉出铁场不会出现烟尘和粉尘严重污染的现象,但遇到大风特殊天气时,正在出铁的铁口和接铁水的铁水罐口因刮大风造成部分烟尘不能被除尘罩捕集而扩散到大气中。2.泰钢炼钢厂共建设两座60吨转炉,设计产能220万吨/年,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炼钢厂的两座转炉配套建设了6套除尘设施。经现场检查,6套除尘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运行正常。2016年9月份莱芜市环境监测站对炼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包括炼钢厂6套除尘和炼钢厂厂界)的现状环境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证明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为达标。经调查,企业在兑铁水过程中,当加入潮湿废钢时烟尘产生量较大,除尘设施无法完全捕集,造成偶发性的无组织冒烟情况。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泰钢炼铁厂按照《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出铁口全密闭,预计今年10月底完成;高炉出铁场和矿槽除尘器的除尘滤袋的材质由针刺毡更换为覆膜,目前覆膜布袋已到货,计划10月中旬完成。铁水罐和铁水溜槽之间的防风罩正在设计阶段,计划10月份完成。2.责成泰钢炼钢厂加强内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加严考核,坚决杜绝潮湿废钢入炉。督促企业加快实施环保提标项目改造,按照《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实施转炉三次除尘改造,要求转炉三次除尘改造11月底完成并投入运行;三次除尘建设完成后将对兑铁水过程中产生偶发性的扬尘进行完全收集。3.莱芜市环境监测站于8月24日对泰钢炼铁和炼钢2根废气排放筒颗粒物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莱环监字〔2017〕159号,莱环监字〔2017〕160号),泰钢炼铁厂及炼钢厂7个废气排放筒颗粒物浓度均达标。  
185 822-15     潍坊昌邑市柳疃镇开发区的印染企业已停产,但邻近昌邑市居民区不到200米的荣源印染、大有印染、华利达印染还在继续生产,这些企业还在使用燃煤锅炉,空气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柳疃镇开发区的印染企业已停产问题部分属实,部分企业因项目未验收、清洁能源改造等原因停产。昌邑富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昌邑市九久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家企业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昌邑市喜辰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处于试生产状态;昌邑义泰祥家纺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燃煤锅炉已拆除无热源,清洁能源改造未完成,处于停产状态;昌邑市翔龙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项目未验收,正在停产办理验收手续。2.现场检查时,昌邑市荣源印染有限公司等距居民区不到200米,大于150米,符合环评要求。昌邑市荣源印染有限公司25t/h燃煤蒸汽锅炉和10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正在生产,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8月25日,经人工监测外排废气浓度二氧化硫14mg/□,氮氧化物240mg/□,烟尘11.5mg/□,达到外排废气排放标准。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20t/h燃煤蒸汽锅炉正在生产,通过调阅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显示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违法建设的14000MA燃煤导热油炉、30吨燃煤蒸汽锅和2条印花生产线已停止使用,并拆除了部分设备。昌邑华利达印染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未生产,厂区内无煤炭。荣源印染、大有印染使用燃煤锅炉情况属实。 是 其他     昌邑市荣源印染有限公司及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手续齐全,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符合《昌邑市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下一步,将加强监管,确保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86 822-16     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九羊铁厂,烟囱经常冒黑烟,粉尘污染严重。向莱城区政府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 莱芜市 大气     1.“烟囱经常冒黑烟”问题调查情况。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烟尘产生的环节主要来源于烧结、炼铁、焦化、炼钢项目。该公司现有的4台烧结机均建有配套脱硫除尘污染防治设施,建有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市、区联网。通过查阅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该公司炼铁热风炉、炼钢转炉和配套板材、线材、棒材加热炉均配套建设除尘设施,2017年2月,莱芜市环境监测站对炼钢转炉、高炉热风炉及配套板材、线材、棒材加热炉排气筒进行了监测(莱环监字〔2017〕61号),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经了解,前期该公司因高炉炉前出铁厂铁沟、渣沟未进行完全密闭,出铁口未建设捕集罩,在出料过程中产生烟气。目前,该公司完成了高炉炉前改造,对铁沟、渣沟等环节进行了密闭,且建设了出铁口捕集罩,有效控制了炉前烟气排放的问题。该公司现有3座焦炉,其中两座因干熄焦不配套等问题先后于2016年和2017年4月(1#、2#)停产整治,一座(3#)正常生产。3#焦炉配套建设了干熄焦,所有焦炉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此外,该公司物料转运线有部分未进行密闭,在物料转运过程中,产生黑色粉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粉尘污染严重” 问题调查情况。该企业粉尘污染主要来自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包括料场扬尘(料场装卸环节、运输环节)和部分施工工地扬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机械化料场建有防风抑尘网,物料进行了覆盖。但在物料装卸环节、运输环节仍有扬尘产生。且该公司正在建设全密闭料仓,在施工过程中也产生粉尘。3.“向莱城区政府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问题调查情况。莱城区各级、各部门一直把九羊的监管放在首位,尤其是在环境治理方面。近几年,各级各部门督促该企业先后投资7.3亿,完成了综合料场防风抑尘网建设,3#烧结机漏风及电袋式复合除尘改造,脱硫再生塔尾气处理改造,转运站除尘设施改造,高炉炉前除尘、翻车机除尘改造,烧结机硫胺干燥废气处理,煤气深度净化和焦化装煤推焦袋式除尘改造等,通过治污设施的提升改造,九羊公司切实改善了自身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了环境保护意识。 是 责令改正     1.责成企业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物料转运线完全密闭,采取洒水、淋洗、清扫等措施,有效控制料场装卸环节、运输环节及密闭料仓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2.密闭料仓正在按照设计方案建设,计划于2018年3月份建成。3.2017年8月26日,莱芜市环境监测站对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废气外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4.相关部门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187 822-17     莱芜市莱城区凤城铝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污染环境。投诉人向莱城区环保局反映多次,企业一直在生产。 莱芜市 其他     经查,莱城区凤城铝业和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是同一家企业,位于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聚仙路98号,因资金问题,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全面停产。2017年3月,莱芜凤城铝业有限公司与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型材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8月13日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莱环报告表〔2010〕082301号),未验收。2017年4月,区环保部门接到莱芜市环保举报热线转办单,反映凤城铝业公司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氧化车间及喷涂环节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4月20日,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立即进行了停产整改,先后拆除了煤气发生炉、燃煤锅炉、喷涂车间的排气扇,治污设施正在进行考察论证。在后续几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该企业进行生产。2017年8月17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816-90号案件反映过该企业,莱芜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2017年8月23日再次现场检查时,仍处于停产状态。 否      
188 822-19     莱芜市莱钢焦化厂烟囱经常冒黄烟,生产的焦油等产品气味难闻,周边村民反映多次未解决。 莱芜市 大气     该公司有8座焦炉,项目建设前,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配套齐全,并通过了省、市环保局验收。1.关于焦炉烟囱冒黄烟问题。该厂有8根烟囱,焦炉加热采用洁净的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烟囱为燃烧后废气排放口,焦炉燃烧超过1000℃,不会产生黄色烟气。且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厂区可能存在黄烟逸散的情况有两种:一是事故冒烟。因停电造成风机停运,焦炉会出现荒煤气放散。二是焦炉摘门、推焦、平煤时出现的偶发性冒烟。对此,该厂均进行了系统改造,大大降低引发烟尘异常放散的几率。2.焦油等化工产品气味难闻问题。虽然焦化厂满足当前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但目前现有的技术,完全实现稳定消除异味还存在较高难度。针对该问题,该厂在化产系统设置了尾气净化装置,在化工产品装车环节安装了活性炭负压收集回收装置。2017年7月份,委托青岛安洁公司完成了LDAR泄漏专业检测和修复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区域内挥发性气体治理效果。3.积极推进焦化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3个村庄的搬迁工作。 是 责令改正     1.目前,焦化厂周边已没有村民居住。2.责令该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3.督促企业加快研究、实验彻底解决偶发性焦炉烟尘等问题的技术方法,不断提高焦炉环保治理水平,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排放。  
189 822-20     投诉莱芜市环保局将本该属于环保监管范围内的工作推卸给莱芜市4个功能区办理,存在不作为。 莱芜市 其他     1.各功能区对本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实施日常环境监管职责。2016年9月22日莱芜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莱芜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下发了《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化管理的通知》,明确除莱钢、泰钢、华能莱芜电厂、华电莱城电厂、鲁中矿业之外,其余企业由各区(功能区)环保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实施日常监管职责。2.莱芜市环保局对各功能区依法实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监督性监测,履行了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责任。同时,对属于各功能区日常监管的企业,市环保局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加强监督监察,一是随机抽查,2016年上半年随机抽查50家(次);二是独立调查,对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等重点案件,市环保局及时开展独立调查;三是严格执法,无论对随机抽查、独立调查还是各功能区自行检查发现移交的违法企业,市环保局都进行了认真调查,依法处罚。2016年以来,对四个功能区内企业先后立案处罚48家(次),处罚款人民币610.3227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否      
190 822-21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新型产业园内北城商混院内最北头有一露天磕石厂,夜间8时-早晨6时生产噪声很大。 济南市 噪声     该磕石厂未办理合法手续,现场发现1台磕石机、1台传送带,露天堆放了石料但未进行生产,厂区地面扬尘较重。 是 关停取缔     8月23日,天桥区责成区环保局、济南新材料产业园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置:1.约谈厂区责任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当即对该厂断水断电,对石料、石机和传送带等加工设备进行了清理。8月25日,该厂已关停取缔。  
191 822-24     聊城市茌平县政府办主任贾某某在担任茌平县环保局局长期间,在茌平县人民政府楼顶空气监测点安装了2个雾炮以达到稀释空气中颗粒物的作用,是监测造假的违法行为。 聊城市 其他     1.关于茌平县人民政府楼顶空气监测点安装了2个雾炮的问题: 2016年11月份,为应对京津冀地区重污染天气,减少道路和地面扬尘,创造优良的生产生活环境,茌平县环保局通过政府招标先期购买了两台雾炮车用于城区主要道路喷雾降尘,后又购买10台雾炮机,在城区人口密集区的不同点位安装用于除霾降尘。其中在县政府办公楼楼顶安装了两台,并于2017年2月下旬开始运行。2.关于稀释空气中颗粒物,监测造假的问题:空气监测站点安装在政府办公楼五楼楼顶的西南角,两台雾炮机一台安装在政府办公楼七楼西侧,雾炮机朝向西北方向,另一台安装在政府办公楼七楼东侧,雾炮机朝向是东南方向,整个喷洒面在政府办公楼东侧的中心街和北侧的隅西路,形成的喷洒面与监测点位距离较远,对监测点的数据形不成干扰。通过查阅市环境监控中心提供的茌平县城区三个站点的PM10数据,这三个点位的PM10数据,2016年和2017年2至7月份同比改善率与恶化率基本一致。数据说明,雾炮机对空气监测站点的数据没有影响。但在接到转办件,贾某某擅自决定拆除了办公楼西侧的雾炮机,属于贾某某个人行为。经县委决定针对贾某某的这种不当行为,给予其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责令其深刻反省。 是 其他     对直接责任人贾某某停职检查。  
192 822-26     1.济南市经十路、奥体西路岔口西南角山上1号别墅、香都酒店等数家酒店油烟污染严重,而且所有房屋基本上都是无任何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2.济南市经十路燕山立交桥东首路南山友谊驾校院内金山烧烤油烟污染严重,山顶有大量无手续的违章建设房屋几千平方米。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经十路、奥体西路岔口西南角山上房屋是当地姚家村村民于上个世纪90年代所建,办理了相关证件。山上共有4家餐饮单位:1号别墅、山东南华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九号和山东鲜岛食府餐饮有限公司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香都海鲜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月23日19时,环保执法人员到达时,4家餐饮单位均已关门停业,无法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2.经十路燕山立交桥东首路南山上友谊驾校院落土地归窑头村集体所有,其地上约2500平方米房屋是1997年由该村村民建设。院内金山烧烤(注册名称为“历下皇家全羊农家大院”)证照齐全,有环评手续,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8月23日20时,环保执法人员到达金山烧烤时已关门停业,无法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 是 立案处罚、停业整治     1.8月22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香都海鲜饭店下达了《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444号),处罚款3万元。责令其加装集气罩、安装密闭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和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8月26日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对友谊驾校校院落,历下区政府按照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方案的要求,于6月19日在第三期台账中以分类处置的类别进行了上报,正在等待市城管执法局认定。  
193 822-28     济宁市汶上县中都街道后小秦村李某某和吴某某开采砂坑,每天夜间12点就有很多运输沙子的车辆,扬尘污染严重。前小秦村每天都有在白石山上拉石头渣子(锯泥)回填至小秦砂坑,造成水源污染。 济宁市 水、扬尘     1.后小秦村实为小秦村,该村有采砂点1处,自然坑塘1处。采砂点地块约30亩,为该村四组、五组村民集体所有。李某甲于2017年8月6日在该地块非法采砂3.06亩,形成水面约100平方米。汶上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10日对李某甲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8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共计罚款6.12万元。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已停止,2017年9月6日前恢复种植条件。自然坑塘面积约100亩,无地面积水。2012年5月12日,小秦村委与本村村民吕某某签订承包合同,对坑塘进行回填。合同约定坑塘回填方式分两步:第一步先用石头渣子或建筑垃圾填至距地面1米,第二步用纯净土或碎石屑与地面填平。2013年11月20日终止合同,目前处于闲置状态。8月25日,汶上县疾控中心对该村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前小秦村有2处采砂点。一处采砂点为1976年废弃的窑坑,前小秦村分别于2013年、2015年将废弃窑坑承包给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用于复垦耕种。李某甲对承包的地块进行了复垦耕种,李某乙和李某丙将承包地块口头转让给张某与吴某某。张某于2015年12月20日进行了非法采砂,吴某某于2016年10月5日进行了非法采砂,因采砂涌水形成水面约200平方米。2015年12月23日,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对吴某某非法进行抽砂行为予以立案查处。2015年12月3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砂资源行为、没收非法所得3000元、处以罚款3万元。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已停止,2017年9月6日前恢复种植条件。2016年10月8日,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对张某非法采砂行为予以立案查处,2016年10月1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限期进行整治并处罚款4.6万元。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已停止,2017年9月6日前恢复种植条件。另一处采砂点位于2003年以前由村民自行取土采砂用于建房而形成的坑塘内,为该村四组村民集体所有,自然涌水形成约100平方米水面。2017年6月16日,高某某在此非法抽砂。2017年6月20日,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对高某某无证采砂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6月2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采砂行为并罚款1万元。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已停止,2017年9月6日前恢复种植条件。8月24日,汶上县环境监测站对三个有涌水的砂坑分别采样分析,对坑塘周边灌溉机井一处,村内饮用水井四处分别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农灌水、饮用水均未受到污染。 是 责令改正     1.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汶上县委、县政府督促当事人严格按要求整治到位。2.对近几年来处理过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回头看、再排查”,防止已取缔的采砂点死灰复燃。3.汶上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各乡镇(街道)全力配合,对所有路域、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对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将各类违法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全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