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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2017-09-02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7 1438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西伊村,张某某在村南山上开采山石十年了,把山开采光了,林木被破坏,附近村民的房屋被炮声震裂。粉尘污染严重,污染了河水。 枣庄市 生态、噪声、扬尘、水     该案件举报内容同726、951转办件相同。1.转办件反映的为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该项目采矿许可证(C3700002011027110106909)、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M安许证字〔2017〕04-0003)、营业执照(91370000164641197F)、环评验收(台环行验〔2017〕04号)、林地占用许可证(鲁林地许准字〔2015〕第22号)等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7月9日,矿区面积0.5696平方公里。张山子镇西伊村南采石场为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双顶山石灰岩矿开发项目,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由张某某(章某某)进行承包经营,2009年8月后,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收回。该矿区原始储量4259.2万吨,截止到2016年底,全矿区保有资源储量3983.1万吨,仅开采276.1万吨。 2017年4月6日,区安监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书》。该公司接到指令后于4月6日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并实施整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爆破是委托枣庄市裕鲁爆破有限公司实施,一般在10:30到11:30,在16:30到17:30规定的时间段内实施爆破活动。2.信访反映的“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应该是停产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情况。该公司在停产整改期间,对矿区路面进行了硬化,升级改造了洗车及喷淋设施,并购置了湿式新型钻机,完善捕尘设施。3.该矿区所在范围为国家级三级公益林,在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可以使用和采伐。2017年2月7日,区林业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采矿许可范围内,超出林地使用许可证范围实施矿山开采,造成山林4.16亩、林木142棵被破坏,区林业部门已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7380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恢复造林条件,补种林木710株。 是 责令改正     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责令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针对转办件反映的排放粉尘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的各个环节逐一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对于破坏的4.16亩林地,制定林地恢复和林木补种方案,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安监局、林业局、张山子镇政府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待该公司各项整改项目完成后,组织联合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开采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范开采、依法开采。  
78 1439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北庵村,淦河上游有电镀厂(兴忠电镀厂)和养鸭场(个人),都将污水直排淦河,河水有恶臭味。 淄博市 水、大气     1.周村区境内:从周村区南郊镇北庵村西河道处追溯至周村区与邹平县交界处,未发现周村区境内有排污口。2.邹平县境内:邹平县兴忠建材有限公司兴忠电镀中心环评已由滨州市环保局批复,部分车间进行调试生产,目前已联系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对其进行验收监测。该中心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临池镇北台村有三家养鸭场,其中两家养鸭场鸭棚内已空置,另一家现有3200只幼鸭(14天),不产生污水,但该养殖场未建设规范污水储存池,故存在异味污染隐患,已责令改正,目前正在建设“四防”污水储存池,预计3200只小鸭产生污水(育龄达到30天)时,污水储存池便可投入使用。养殖场均采用垫料养殖,采取全进全出,每批清粪的模式,无养殖废水排入河流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兴忠电镀中心内及厂界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该电镀中心生产排口。同时,对该中心周边沟渠进行了徒步巡查,周边沟渠内无积水,无排水迹象,无废水流入下游。 是 责令改正     责令养鸭场建设“四防”污水储存池,目前正在建设中。  
79 1440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贺家村,个人养鸭棚(老板叫张某某),有异味。向12345反映过,没有处理。杨家村村东棉厂内,有一个回民企业,不了解具体情况,但是每天夜间12点以后排放异味。 德州市 大气     1.贺家村鸭棚有异味问题:该鸭棚位于限养区,存在异味,该问题属实。2.向12345反映过,没有处理问题:经调取临邑县市民热线办、临盘街道市民热线办等单位的资料,均未收到此问题的反映。该问题不属实。3.杨家村村东棉厂内有一个回民企业,每天夜间12点以后排放异味问题:杨家村村东棉厂内企业为“临邑县盛达金属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杨某某,汉族。7月14日,临盘街道联合县安监局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县安监局对其责令停产整顿。7月23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8月23日,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调取该公司近期的用电量,发现该公司无生产痕迹。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8月24日,鸭棚已全部转移至适养区,对原鸭棚进行消毒、清洗,现场已清理干净。   
80 1441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唐城小区北门,鲁能7号建筑工地,从6月4日起,几乎每天夜间施工。给12345、城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经调取12345市民热线、16039城管热线平台数据,从6月4日至8月28日期间共接到市民举报18次,区城管执法局均到现场调查处理,其中由区环保局批准的夜间施工8次,共计16天。 是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1.于8月21日对四川纳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于8月26日罚款0.5万元(济城执历城综处字〔2017〕第16157号),另外对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2.历城区执法局将对鲁能7号施工工地加强监管,防止非法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再次出现。  
81 1442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卜庄村有一个砖厂,冒黑烟,有粉尘污染。兰山村、梁庄村、碑住村,山上都有采石场,没有手续,毁坏了林木。向12345反映过,后期没有处理也没有答复。要求关停采石场。 临沂市 扬尘、生态、其他     1.关于“页岩砖厂冒黑烟”的问题。经调查,褚墩镇卜庄村共有2家页岩砖厂,分别为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礼公司)和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利公司),临沂文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6月6日取得环评手续,文号:临罗环函[2015]128号;2016年10月25日取得验收批复,文号:临罗环函(验)[2016]72号。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2010年12月29日取得环评手续,文号:郯环函[2010]159号;2016年11月3日取得验收批复,文号:临罗环函(验)[2016]82号。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2家页岩砖厂均配套建设双碱法脱硫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并于2017年6月份停产进行烟气湿法静电除尘升级改造。调阅2017年以来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不超标,未发现企业烟囱有冒黑烟现象。2.关于“粉尘污染”的问题。经调查,文礼公司料场建有密闭大棚,露天堆放物料已覆盖,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希利公司露天堆放物料覆盖不完全,存在粉尘污染问题。3.关于“兰山村、梁庄村山上有采石场,没有手续”的问题。经调查,兰山村、梁庄村2011年由郯城县划归罗庄区之前,山上留有几处坑塘,无采石场。4.关于“碑住村山上有采石场,没有手续、要求关停采石场”的问题。经调查,碑住村山上原有采石场2处,分别为临沂市万顺采石厂(原名郯城县万顺采石厂,采矿许可证号C3713222010057120064155,有效期2009年10月1日至2012年5月12日)、临沂市顺通石灰岩厂(采矿许可证号C3713112011107120119503,有效期2011年10月26日至2013年4月26日),均已到期按时关停。5.关于“兰山村、梁庄村、碑住村,毁坏了林木”的问题。经调查,未发现破坏林木现象。6.关于“向12345反映过,后期没有处理也没有答复”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7月11-28日共收到反映兰山村、梁庄村、碑住村山上采石的12345热线办理通知单8份,区政府责成褚墩镇政府、罗庄国土分局对转办单均进行了办理,并及时回复至市12345热线办理办公室。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前对露天堆放物料实施全覆盖。2.对临沂市希利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万元。3.责成褚墩镇、罗庄国土分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法开采,对违法采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82 1443     烟台市计划修建塔山北路,从观海路穿到山海路一直到福山区。塔山北路穿越大南山的生态红线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目前烟台市正在跟省里申请修改生态红线,已经动工,属于未批先建。 烟台市 生态、其他     塔山北路是规划中的城市主干道,东起莱山区观海路,经芝罘区至福山区。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工程指挥部正在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将会对生态、声、空气等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将报送有关部门审查。如审查通过,将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是 其他     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报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与受理编号10号、816-30、746号问题合并追责。
83 1444     聊城市冠县新世纪工业园内山东省冠县北方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省冠县众冠钢板有限公司、聊城润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聊城金冠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山东冠县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西十里营村的冠县通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是热镀锌的生产企业,产生的热镀锌灰和吸尘烟灰去向不明,产生的危废没有按照危废的规定进行处理,产生量与上报的数量不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热镀锌灰的管理不严格,要求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严格管控。 聊城市 固废、其他     1.企业基本情况:山东省冠县北方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高速护栏板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冠县环保局备案;山东冠县众冠钢板有限公司,冷轧板、热镀锌钢板、热镀锌钢板项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冠县环保局备案;聊城润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高速护栏板及配件项目于2016年11月13日通过冠县环保局备案;聊城金冠精密薄板有限公司,前期生产镀锌薄板,因经营不善,已于2013年自然停产拆除;山东冠县通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护栏板项目于2011年3月通过冠县环保局验收;冠县通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护栏材料加工项目于2016年10月通过冠县环保局备案,公司酸洗镀锌生产线除2016年10月-12月有短期生产行为外,此后一直停产至今。2.群众反映的热镀锌灰和吸尘烟灰实际分别为浮渣和含锌粉尘的问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热镀锌集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属于危险废物。2016年4月份全县锌烟、酸雾治理现场会召开之前,由于受行业污染治理技术制约,相关企业项目环评文件未对锌烟治理提出具体评价和要求,不产生含锌粉尘。直到2016年下半年,各企业完成锌烟、酸雾治理改造后,方才产生含锌粉尘,并及时纳入了危废管理。浮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不属于危险废物。浮渣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用作氧化锌生产原料,各相关企业一直自主外售综合利用,未对环境造成污染。但在2016年以前,因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和环保管理人员频繁变更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浮渣管理台账不健全,资料不完整。2016年以来,冠县环保局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含锌粉尘严格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对浮渣等一般固废完善了管理台账。 是 责令改正     制定规范管理意见,加强管理,完善企业危废固废管理台账和档案资料,确保所有危废和固废按要求规范处置。  
84 1445     菏泽市成武县党集乡郭楼化工厂区因为污水管道堵塞,多家企业通过抽水泵往红卫河里排污水,已经持续好几天了,向多级部门反映,都没有作出正面回应。 菏泽市 水     1.群众反映的“成武县党集乡郭楼化工厂区”实际为“成武县化工园区”,该化工园区位于成武县党集镇。园区污水管网北起化工园区,途中依次向南穿越东鱼河北支(即群众反映的“红卫河”)和东鱼河,向南与城区污水管网对接。8月17日早6时,成武县环保局巡查时发现东鱼河北支聊商路桥头北侧附近管网出现溢流现象,立即通知园区涉水企业全部停止向管网排水。2.8月17日10时,成武县城市管理局对管网进行封堵修复,11时开始利用潜水泵将东鱼河北支内管网溢流的污水抽向管网,22日下午5时河内污水全部抽完。3.8月20日,成武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管网溢水问题的环保举报电话后,立即将此情况向举报人进行解释说明。8月26日再次回访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满意。成武县其他部门8月22日前未接到群众举报。 是 责令改正     8月17日,成武县城市管理局对溢水处的盖板和检查井进行了封堵修复,并用潜水泵将外溢污水回抽至管网。8月22日全部完成整改任务,管网恢复正常排水。8月25日,成武县环保局对东鱼河北支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COD12mg/L,氨氮0.195mg/L,水质较好。  
85 1447     济南市章丘区枣园街道办事处胡迪村西侧有一家养猪场,养猪场挖了约8米长的大坑,坑里的水是红色的,四周的庄稼都死掉了,臭气熏天。 济南市 水     该区域为限养区,养猪场占地面积0.5亩,生猪存栏数量82头,其中母猪5头;建有40立方污水池但未做防渗处理,露天存放,污水为猪尿及冲洗猪圈污水,水体未见发红,养猪粪便在猪圈堆放,养猪场有臭味,周边树木及庄稼未发现死亡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枣园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将污水抽出并运到章丘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池填平,并新建36立方带有防渗措施的收集池。2.枣园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养殖户根据《章丘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验收办法》章环整办【2017】9号文件要求,按限养区整改提升验收的标准,建设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雨水收集系统、储粪场、污水处理池,8月25日下午已完成整改。3.按照《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章政办发[2017]67号)要求,限养区内非规模化养殖场近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将随着“三区”划分的调整,对距村庄500米以内的养殖场(户)予以关闭或搬迁,该养殖场不适合办理环保手续。  
86 1448     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新华路与平安路交会南500米路东,临沂市安住木业有限公司与朱陈北社区紧邻,消防和环评都没有手续,该厂的除尘器在路边,存在粉尘污染,刮风时更严重,担心有安全隐患,同时除尘器的噪声也很大。 临沂市 扬尘、噪声、其他     1.关于“临沂安住木业有限公司与朱陈北社区紧邻”问题。经现场调查,临沂安住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罗庄街道新华路与平安路交会南500米路东,法人代表马某,主要生产木地板。该企业东邻破产水泥厂,西邻平安路、朱陈北村公共墓地,南邻废旧厂房、200米处为居民区,北邻印刷厂、260米处为居民区。2.关于“消防和环评都没有手续”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无消防手续;环评手续不完善,2016年12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函(审)〔2017〕118号),2017年3月建成投产,目前正在准备申请环评验收监测材料。3.关于“该厂的除尘器存在粉尘污染,刮风时更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2017年8月23日,罗庄环保分局要求企业按正常负荷生产,并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数据显示排气筒颗粒物浓度达标排放。4.关于“除尘器在路边,担心有安全隐患”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1台除尘器位于厂房外侧西北角(靠近平安路),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置避雷针,存在安全隐患。5.关于“除尘器的噪声也很大”问题。2017年8月23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测,显示该企业西侧厂界(除尘器安装点位)噪声分贝值为77.1dB(A),超标。 是 停产整治     1.责令企业继续停产整治,2017年9月30日前完善环评手续、办理消防手续。2.要求企业与2017年8月31日前对除尘器安装防护设施、设置避雷针。3.要求企业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除尘器排气筒消音设施的安装。  
87 1449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苏程旺村山东明华实业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白天不干,晚上生产,生产原料异味很大,排放废水存在污染。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白天不干,晚上生产的问题。2017年8月17日,河东区八湖镇政府对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从事文化教育用品生产,未经环保验收,长期生产,当即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2017年8月23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2.反映生产原料异味很大的问题。经现场检查,明华实业主要生产原料为聚丙烯颗粒,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检测,属白色颗粒,无异味,但在生产热熔工序中,有轻微气味产生。2017年8月23日,该公司已完成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安装。3.反映排放污水存在污染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仅有机器冷却水循环利用,不产生废水。经现场勘察,厂区内及周边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外排水主要为雨水,经抽样检测,检测结果COD:16mg/L、氨氮:0.064mg/L、总磷:0.05mg/L、悬浮物:10mg/L,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是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临沂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24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环(东)罚告字〔2017〕24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临环(东)罚听告字〔2017〕245号),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并对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88 1451     1.淄博市淄川区孝妇河河水发黑浑浊;2.沿河企业用管道偷排或用罐装车倾倒污水到孝妇河里,尤其是陶瓷企业,双杨镇最为严重。 淄博市 水     1.近年来,淄川区孝妇河河水水质逐年改善。2017年7月份,孝妇河南外环出境断面COD、氨氮浓度均值,同比分别改善4.3%和15.2%。经查阅淄博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近期巡查中未发现有发黑浑浊问题。2.经对孝妇河以及支流般河沿线排查,沿线排污口已全部封堵,未发现企业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同时,我区建立了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未发现通过罐装车倾倒污水的情况。 否      
89 1452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转山西路6号财富中心,离9号楼10米左右有个信号基站,对居民楼有辐射污染,希望能拆除。 济南市 其他     转山西路财富中心9号楼西侧有一处联通、电信信号基站,该基站办理了环评手续。8月24日,对其辐射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该基站周围电磁环辐射符合《电磁环境辐射限值》(GB7028-2014)中30-3000MHz频率范围公众暴露限值要求。 是 其他     8月27日,区环保局将检测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历下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向周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90 1453     东营市东营区六户镇胜利发电厂农业点有家养猪场,该养猪场粪便乱排,气味很大,污水直接向水塘排放,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 东营市 大气、水     该散养户养殖区属于限养区,附近确实有轻微土粪异味,但散养户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使用,对养猪产生的粪便能够定时冲洗,全部流入粪污池内,不存在粪便乱排、污水直排水塘问题。六户镇工作人员对该养殖点附近进行了详细排查,并无人长期居住。 是 责令改正     1.户主表示自愿放弃养殖,配合开展整治行动。生猪已全部清理出售,对粪污池进行彻底清理,猪舍已全部拆除。2.对禁养区养殖场所“两断三清”工作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新的问题;对限养区内养殖场所定期检查,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备到位,环境卫生状况持续改善。3.责成区畜牧局、东营环保分局、东营公安分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畜牧污染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