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区域·经济

诸城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

2017-08-25 作者: 张鹏 通讯员 李芳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鹏 通讯员 李芳 报道
  本报诸城讯 8月16日,诸城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在各镇街(园区)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密州街道繁华居委会等32个经联社(居委会)为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今年5月下旬,诸城市被确定为3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之一,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着眼点,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关键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着力点,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力争今年11月底前完成省级试点工作。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一方面,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资产,防止集体资产被侵占、流失,农民群众十分关注;另一方面,如何发挥其最大效能,把集体资产这个蛋糕做大的同时,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群众的要求非常迫切。”诸城市委书记桑福岭认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抵御集体资产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险,能够有效盘活集体资产,进而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在试点过程中,诸城市鼓励各镇街(园区)在抓好省级试点单位的同时,梯次推进、压茬进行,逐步扩大试点面。记者了解到,镇街(园区)可选择部分具备改革试点条件、干部群众要求强烈的经联社(居委会),在省级试点的同时作为自己的试点,互相借鉴,相互促进。
  当前,农村改革任务很多,包括金融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各方面。诸城抓住这一机遇,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协调推进各项农村改革,释放农村改革的积极效应。下一步工作中,诸城市将尤其抓好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流转交易,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同时,农村产业不断向培育发展农业“新六产”延伸,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业“新六产”集聚要素、增加活力,放大改革效果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