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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混改的标志性意义

2017-08-23 作者: 李旭章 来源: 大众日报
  □李旭章

  联通混改,一石激起千层浪,混改力度大大超过社会预期,是对中央要求的“集团层面的混改要有所突破,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要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具体落实。联通混改方案的出台,对于我们坚定国企改革信心、推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8月16日,中国联通发布《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中国联通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在北京分别与腾讯、百度、阿里巴巴、京东等合作方,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总股本为约211.97亿股,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617.25亿元;由联通集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其持有的19亿股公司股票,转让价款约129.75亿元;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8.48亿股限制性股票,不超过32.13亿元。合计不超过779.14亿元;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新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约35.19%,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一石激起千层浪,举世关注。更具戏剧性的是,联通混改方案发布不久又很快撤回,公司称“为了修改细节,但不涉及实质变化”。8月20日晚间,联通公布正式混改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国企改革,是事关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这盘大棋的“关键一子”。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方案。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作了具体部署: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此次联通混改,即充分体现了国企改革的这些新要求、新变化。
  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是手段,核心是深化改革,目的是转换机制。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不再坚持国有国营,甚至国有也不一定是国家自己所有,而是所有权、经营权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对其它所有制主体开放。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市场决定在操作中谁“混合”谁。同时要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非国有资本可以“混合”国有资本。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即使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也要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使它们按照市场原则参与进来,并能有利可图。对一些新的投资项目,可以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合作中使政府和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各得其所,在互利中共同发展。
  国有企业也可以“混合”非国有企业。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我们的目标是使国有企业运行现代化,重在改革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改革不局限于“引进来”,也要主动“走出去”,用活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有效保值增值。
  同时,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扩展“混合”的内涵,不仅包括国有与民营,还包括企业与职工,使企业职工以所有者身份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推动混合所有制健康发展。
  集团层面的突破和关键领域的实质性步伐
  2017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中央明确提出,2017年要在包括集团层面的混改上有所突破,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要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央企试点项目陆续落地。民航、电信、铁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纷纷向社会资本打开大门;江西、吉林、江苏,跨省对接,引入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吸收合并、上下游整合,央企重组大戏接连不断。在民航领域,东航打响混改“第一枪”:集团不再对东航物流绝对控股(持股比例45%),员工持股的比例上升到10%,最高的员工个人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
  在首批9家央企混改试点单位中,中国联通是唯一以A股上市公司,即集团核心资产作为混改主体的。引入境内投资者,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将部分公司股权释放给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聚焦公司主业、创新商业模式,发展基础业务和创新业务,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能力。采用非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四大类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与中国联通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垂直行业领先公司、具备雄厚实力的产业集团和金融企业、国内领先的产业基金等。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中国联通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有助于将公司在网络、客户、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相结合,实现企业治理和经营机制现代化。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家庭互联网、数字内容、零售体系、支付金融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聚合资源、整合优势、能力互补、互利共赢,推动重点业务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扩大联通在创新业务领域的中高端供给,培育壮大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混合所有制改革,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前三十年改革,更多的是我们社会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之“量”变,全面深化改革则是重塑制度系统的“质”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重塑国家经济结构,构建全新的国民经济体系;民营资本秉持市场经济合格主体角色,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迎来难得发展机遇。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以市场为纽带,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现相互“混合”,具有里程碑之意义。
  要保持清醒,“宜混则混”,不能指望“一混就灵”
  国企混改迈出实质性步伐,但不意味着所有国企都要混改、都要进行同一类型的混改。不同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引入民营资本、集体资本、外商资本的比例等不完全一样,国家鼓励、支持和允许的力度也各有不同。非公资本只有按照国家关于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分类,有序进入才能实现共赢。对国有企业而言: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不是所有的国企都要搞混合所有制,在实践中也不是一混就灵。
  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开展两批国企混改试点。第一批9家试点方案已基本批复,发改委正在指导试点企业有序实施,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和突破;第二批10家试点企业名单已经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第三批试点的遴选工作正着手启动。
  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在混改过程中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此前国企改革是在充分竞争性领域,实施起来比较顺利,但今年进入电力、军工、铁路等国有垄断行业;价格难以市场化,盈利状况不算太好,民营资本介入意愿相对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在改革中实现互利共赢,又保证国有资产完整,是一篇必须做好的大文章。
  联通混改具有标杆意义,备受关注,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与政府的协调、沟通,与战略投资方的谈判,方案制订与现行法规之间的关系,甚至对外公布的时机等。因此,在今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我们既要尊重市场规律,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制度规范、约束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平衡国家、企业、银行、职工的利益。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以改革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稳步发展,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提升。(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