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领域公共资源实现“场外无交易”

2017-08-04 作者: 都镇强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都镇强 报道
  本报潍坊讯 日前,潍坊市发布《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这是该市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以来,首次以清单化、目录化方式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此次发布实施的《目录》明确了资源名称及其监管部门,确定了一级目录8类、二级目录50款、三级目录297项、四级目录25目,并将《2017年度潍坊市政府采购目录》纳入本目录。《目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等8大类统一纳入《目录》管理,主要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实现了交易范围的扩大。在产权交易方面,科学合规地拓展了交易范围,首次添加了“用能权、用水权、农村集体资产”等交易项目和“公共服务定点机构特许经营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防工程经营权与科技孵化器使用权”等交易项目。二是规范了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与服务行为。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与市属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不含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采购的货物(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与服务项目”纳入《目录》,规范交易行为。三是对交易类别、品目名称做了进一步细分。将“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细分为医用电生理设备、医用光学仪器等共计20款112项,促进交易项目更加明确、更加透明。《目录》的发布,将有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8大领域公共资源“场外无交易”。
  凡列入本《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列入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均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的,列入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进入其所在地分中心进行交易。凡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未进入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不予拨付资金和办理相关后续手续,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