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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7-08-04 作者: 年月日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对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规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和2017年立法计划,拟通过《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全文公布该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请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社会各界人士也可以将意见和建议直接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珍珠泉院内;邮编:250011;电话:0531-86082452;传真:0531-86082452,86098762;邮箱:fagongwei@126.com)。
  三、请各市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组织刊播讨论《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的文章,并报道讨论情况和意见。
  四、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