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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字当头推进人口市民化

2017-06-28 作者: 史晓浩 来源: 大众日报
  □史晓浩

  以产业革新促进劳动收入显著提升,以城市更新促进环境宜居程度提升,以服务创新促进生活便利程度提升,从而建立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综合支撑体系。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是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够从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区域。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践,提出了统筹推进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就地转移就业农民等“三个市民化” 的工作思路,市民化工作成效突出。
  然而,当前我省面临的市民化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据测算,全省仍有各类农业转移人口2250余万人,其中城镇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分别约占33%、32%和35%。因此,新形势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创新工作思路,与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目标对接,培育人口市民化的内生动力,采取“三新促三升”的总体策略:以产业革新促进劳动收入显著提升,以城市更新促进环境宜居程度提升,以服务创新促进生活便利程度提升,从而建立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综合支撑体系。
  第一,产业革新,促进劳动收入显著提升。产业兴则城市兴,产业强则城市强,产能落后、旧动能沉积的产业发展模式,不足以支撑人口市民化进程。借助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新一轮城乡产业革新,将为增强人口市民化提供强力支撑。
  依托产业升级,夯实人口市民化产业发展基础。加快传统产业应用新技术、推广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派生新产业,实现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依托产业革新培育新型产业工人,提高产业发展与用工结构匹配程度,不断提高人口市民化含金量。同时,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同工同酬,实现产业水平与工资水平同步提高。
  推动产城融合,建设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在新城新区建设中,从源头上植入产城融合设计,避免城市病,将新城新区建设成人口市民化高地。以高素质从业人员促进产业革新,以高层次产业发展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产业化与市民化互促共荣,实现产业、城市、居民的协调健康发展。
  推动农业跨界发展,建设就地市民化新平台。大力发展“新六产”,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提高农业附加值,以农民实际增收助推就地市民化。利用农村电商、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各种形式的农民创业园区;坚持错位发展、集约发展,推进镇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大力创建特色小镇;深入实施“两区共建”,坚持农村新型社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同步推进;促进农业人口和返乡创业人口就地向园区、镇区、新型社区转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农民实现“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
  第二,城市更新,促进环境宜居程度提升。伴随城镇化深入推进,原有城市环境难以满足发展需求,随之带来交通拥堵、雾霾围城等城市病,影响了人口迁移意愿。特别是一些城中村城边村地区,设施破旧,环境恶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这需要系统实施城市更新工程,让农业转移人口生活环境更宜居。
  实施物质环境更新。科学制订城市控制性详规,合理设计住区,有序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保障新市民具有可支付健康住房。深入开展城市修补,高标准配套建设供水、供气、供热、污水等基础设施,同步配建教育、医养、文体、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补齐老城老区特别是城中村城边村设施建设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开展城市生态修复,依法实施拆违拆临,建设绿道绿网,恢复城区生态,促进宜居宜业宜游,复兴老城区。
  实施管理方式更新。创新城市管理体系,建立与市民化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制度,把城市管好。构建完善的基层管理机制,按照便于服务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原则,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确保基层社会管理事务落到实处。城中村和城边村地区,符合改居民委员会标准、条件成熟的,实行“村改居”。利用大数据,开发手机、电脑客户端,搭建面向居民的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城市。
  第三,服务创新,促进生活便利程度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明显的短板之一,需要地方政府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补齐设施配套短板,将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创新服务制度。落实户籍改革总体要求,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子女高考等差异化公共服务权利。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扩大服务范围。以地方财力为前提,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建立与市民化规模增加相协调的服务提供模式,健全城中村和城边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3至5公里服务半径覆盖范围但基础设施未连接到的村级单位为重点,加快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和各类产业园区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更多村庄享受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充实服务内容。促进教育提质增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提高劳动者素质,建立与新旧动能转换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增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和转岗培训力度,落实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购房优惠、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劳动人群自主创业。
(作者单位: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