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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优势产业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污染防治、区域市场体系一体化……

看山东如何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

2017-06-22 作者: 周艳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周艳

  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山东是环渤海地区的重要省份,深度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对于我省推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省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提供了纲领性的指引,明确了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即到2030年与环渤海地区高效协同发展,将我省打造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实施意见》要求重点推进优势产业对接,打造区域性现代农业基地,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快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保障中心。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十大行动,牵头建立环渤海地区农业科技发展联盟。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势富余产能转移,加快淘汰煤炭、水泥、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推进上下游关联产业兼并重组,催生新的产业集群。推动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积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信息技术对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装备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现代海洋等领域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在大规模集成电路、战略新型材料、高端软件、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的合作。鼓励济南、青岛等地打造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参与创建环渤海地区文化产业园区联盟,组建山东省文化产业园区联盟,打造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
  科技和人才是核心竞争力,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离不开创新人才的推动。《实施意见》提出,加快高端人才培育,推进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形成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体系,鼓励合作办学,提高区域科技教育创新合作水平。积极推进环渤海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壮大区域创新主体,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争取建设山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人才引进方面,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省部、省际合作,共同打造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平台,建立有利于人才交流的户籍、住房、教育、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促进人才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区域统筹发展提供便捷条件,《实施意见》提出以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领域的重大项目为重点,协同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区域间、城际间各种运输方式的协同协作,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综合支撑体系。
  山东将协同环渤海其他省(区、市)开展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推进大气、流域、海域、土壤污染防治。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污染物防治,大力发展低碳生态经济,提高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区域开放才能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以合作促协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形成环渤海地区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多元开放新格局。全面落实省际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京津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以省内重大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平台,主动对接京津地区优势产业,吸引重点企业落户山东。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吸引龙头企业到山东建立区域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
  积极推进区域市场体系一体化,统筹推进区域联动发展。推进济南莱芜协作区发展,支持潍坊、威海、临沂等市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协作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与北京、天津等地重点大学合作,支持联合办学。参与建立环渤海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承接北京、天津等地优质医疗资源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