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2镇1村入选山东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017-06-20 作者: 栗晟皓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栗晟皓 报道
  本报莒县讯 6月15日,记者从莒县住建局获悉,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为更好地保护、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山东省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工作。在各市评选推荐、省里组织审查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日照市莒县东莞镇、寨里河镇等23个镇、日照莒县东莞镇大沈刘庄村等40个村为山东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据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以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一年内组织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以保护规划为依据,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省政府将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不定期督察,对不能进行积极有效保护、造成历史文化遗产严重损毁的村镇,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濒危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划期限内不能及时采取挽救措施的,取消其称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