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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六区内非法代步车全天禁行

2017-06-20 作者: 冯磊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冯磊 
   本报通讯员 王莹 姜倩

  近年来,淄博市代步车数量激增,这些车辆不仅没有购买保险,而且存在闯红灯、抢占车道、乱停乱放、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去年以来,淄博市通过全面禁止销售非法代步车、划定禁行区域、对自用代步车依法采取相关处罚等措施,让集中整治代步车非法行为初见成效。
力争2至3年
消除代步车非法行为

  在淄博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电动观光车”等管理的建议》,为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2016年10月24日,淄博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属地治理、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对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非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力争在2至3年的时间里,在全市逐步消除代步车非法行为。
  随后,淄博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正祥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围绕建议提出的问题开展调研,制订办理措施。随后,成立了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组建源头治理、路面管控、宣传教育、服务保障四个工作组,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行集中办公,有效推动全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的部署开展。
摸底排查代步车生产企业
  据介绍,代步车治理工作分摸排宣传和集中治理两个阶段进行。在摸排宣传阶段,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30日,已全面摸清全市代步车生产、改拼装、销售、使用、营运等各环节具体情况,同时,多层面、全方位宣传代步车非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开展治理活动的必要性。
  通过媒体对代步车治理工作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在淄博营造依法严厉打击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的浓厚舆论氛围。经摸底排查,淄博全市共摸排具有合法手续的代步车生产企业10家,无合法手续的家庭小作坊5家,代步车销售网点486家,销售商现有库存4147辆,涉及非法营运代步车148辆,填写告知登记单19405人次。
  优化公共交通,自2016年9月份以来,交通运输部门新开五条公交线,并陆续对23条城区公交线进行高峰加密,同时,将五条公交线进行夜间延时,进一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加强督导检查,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各区县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实地调度和督查,并于2016年11月23日下发督查通报,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全面禁止销售非法代步车
  据介绍,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此阶段分三个阶段对代步车非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在集中整治阶段,淄博市组建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严查严处代步车违法行为。
  第一阶段主要是全面关停、取缔无照生产、套牌生产的企业和作坊,全面禁止销售非法代步车,并在全市基本杜绝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目前,已对5家无合法手续的家庭小作坊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代步车销售网点实行动态性排查,并继续加强教育引导,代步车销售网点由最初的486家减少到451家。
  第二阶段主要是划定禁行区域,教育劝导车主自觉停用代步车。通过进一步的宣传教育,各销售网点销售量明显下降,多数网点出现滞销,有的网点自政府大规模宣传整治以来,一辆代步车也未销售,甚至个别群众要求退车。群众逐步认识到代步车危害性,主动拒绝驾乘不合格代步车。
  第三阶段主要是对自用的代步车实行集中整治,依法采取相关处罚措施,在禁行区域内全面禁行非法代步车。自2017年6月1日起,在划定的禁行区域内,24小时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车通行,目前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高新区已经发布政府关于代步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并将设立禁行标志264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