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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17-06-0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刘培俊
   通讯员 肖根法 报道
  本报新泰讯 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获悉,在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4个县(市、区)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新泰市名列其中。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的重大举措。根据要求,在试点过程中,省级试点单位将统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