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增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2017-05-10 作者: 程芃芃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程芃芃 
  通讯员 李开强 报道
  本报淄博讯 自5月1日起,淄博市在商务部门新备案的外贸企业免于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即视同完成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可直接凭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到我省任一分支检验检疫局,申办原产地证书。此举是山东检验检疫局与省商务厅在“信息互联、备案互认”基础上,全国首创的商事制度改革。
  原产地证书是国家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商品原产地证明,对货物生产和制造地具有法律效力,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也是出口商品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的凭证。此前,申办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要向两个行政服务部门重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