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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十项措施发布

◆护航鲁企走出去◆去年为109户企业办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5295万元

2017-04-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姜宏建
   通讯员 董 斌 李 哲 报道
  本报济南4月26日讯 纳税人在境外遇有税收协定执行争议或遭受不公正税收待遇,可以随时向当地国、地税提出相互协商申请,国、地税通过双方合作通道,及时传递相关资料和信息;省国、地税局共同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商讨跨境税收应对策略,辅导企业准备协商材料,向总局提出跨境税收协商申请。建立协商快速响应机制是省国、地税局为更好地服务我省“一带一路”沿线“走出去”纳税人发展,推出的十项措施中的一项。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发布山东省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有关情况和《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十项措施》。
  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崇俊介绍,省国、地税将联合开展境外投资分析,共同建立“走出去”纳税人清册和税收服务“一户式”纳税人档案,联合开展“走出去”纳税人调查分析,研究分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环境,为纳税人境外投资提供决策参考,向地方政府报告境外投资管理合理化建议,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提供建设性意见。组建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参加的专家服务团队,研究跨境税收风险控制,分国别发布境外税收风险预警指标或模型,开展“走出去”纳税人税收风险测试,辅导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并共同组建“一带一路”税收研究中心,翻译有关国家税制、编撰有关国家的投资税收指南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相关研究成果和税收风险提示,为企业提供税收法理支持和政策指导。
  此外,省国、地税局还将联合采取开展税收宣传、全面落实税收协定待遇、落实BEPS行动计划、优化12366热线服务和搭建税收服务平台等措施。
  省地税局副局长李亚介绍,2016年,全省税务部门共为109户企业办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5295万元;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1706万元;“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2.2亿元,有效地消除了企业境外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动力。
  但目前,我省企业和个人主动利用相互协商条款维护自身利益的情况还不多。省国、地税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能够提高运用税收协定的意识和能力,在境外遇到税收争议或不公正税收待遇时,及时向税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