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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新举措托底保障公众生活和工作设施安全

政府出资为百姓购买安全险

2017-04-14 作者: 薄克国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青岛4月13日讯 青岛市市南区今年投入820万元,为居住或进入区域内所有人员、所有居民住房及其相关财产,购买社会公众安全险,并从今天开始生效,保险时间为期一年。这是市南区运用市场机制,深化平安建设,为百姓的生活和工作实施公共安全托底保障的新举措。
  今天,市南区社会综治办分别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政府救助保障险和家庭财产保障险合同,为公众购买“安全险”。政府救助保障险是市南区为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外国人、公共交通设施(含地铁)候车及乘车人、辖区上空飞机内部人员以及来区旅游、就学、务工、经商、出差人员,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购买的自然灾害、见义勇为、志愿活动、火灾爆炸、拥挤踩踏、重大恶性案件伤害、精神病人伤人、高空坠物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市政设施等10种救助保险。家庭财产保障险是市南区为坐落于行政区划内的家庭生活住房及室内相关财产,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购买的家庭财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盗窃等家庭财产损失保险。
  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对于居民住房及房内相关财产,最高保额将达到23万元;见义勇为救助保险、精神病人伤人救助保险这两个险种,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高额为30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最高额为5万元;志愿活动救助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高额为15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救助最高额为5万元。
  “见义勇为牺牲生命和财产,高空坠物砸中路人,遭遇古力盖陷阱,被精神病人伤害……以前,遇到这些事,寻找责任主体或者处理起来非常复杂。”市南区政法委副书记都志宝介绍,上述符合享受社会公众安全险的人员,因见义勇为、志愿活动、交通事故、高空坠物、拥挤踩踏、精神病人伤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情况而遇到伤害,在找不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安全险可为群众提供普惠型、无差别的托底保障。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社会公众安全险体现了覆盖范围广、保额高、理赔快的特点,目前承保的保险公司已设立绿色通道,配备理赔专员,实现全天候服务,同时将优先响应,做到小事不过天、大事不过周,理赔时效比正常家庭财险案件缩短10天以上。
  “踏入市南区,可享安全险。”都志宝说:“政府买单的社会公众安全险项目,其受益群体不仅限于本地居民,只要踏入市南区区域内,无论是旅游、务工,还是经商、就学等,都可以享受,就是让大家更公平、更实在地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让更多的优惠政策惠及广大公众,更大程度地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