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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去产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协委员热议——

“去产能”不是“去产量”

2017-03-06 作者: 赵琳 齐静 魏然 来源: 大众日报
  煤电去产能”首现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我国化解过剩产能进入新阶段。
  本报记者 赵琳 齐静 魏然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煤电去产能”这一表述,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3月5日下午,多位经济界政协委员在分组讨论时表示:新增“煤电去产能”指标,意味着我国化解过剩产能进入新阶段,任务更加艰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和企业需要更多“担当”。
  国家电网公司原董事长刘振亚委员一连用“严重过剩”“迫在眉睫”等词,强调“煤电去产能”的重要性、紧迫性。电力行业的一组数据对比印证了刘振亚的论断。“十二五”期间,全国人均用电增速较“十一五”回落5%,我国煤电的装机量却年均新增4600万千瓦时以上;截至2016年底,全国煤电装机量已经达到了9.4-9.5亿千瓦时。
  “一方面人均用电量增速逐年下降,另一方面煤电装机量却逐年上升,按照一年365天、8760小时计算,中国的煤电装机设备年利用小时数只有4000多小时。”刘振亚说,大量煤电装机设备得不到有效利用的背后,是大量的无效投资。据测算,全国约有2亿千瓦时的发电机组投资是无效的,按照每千瓦时4000元的造价来计算,总共约有8千亿元无效投资。
  “2016年我国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利润同比下降了40%以上,煤电产能严重过剩,去产能刻不容缓。”刘振亚说。
  那么,“煤电去产能”如何操作?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委员迅速换算:按1千瓦时电的平均煤耗在0.33千克左右计算,2017年将减少最高约1600万吨的煤炭潜在用量。
  去产能,势必触及现有利益格局,政府和企业必须要有“担当”。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刘志彪委员说,去落后产能,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然就有减少GDP的压力,没有担当是不行的。
  “这意味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不仅要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还要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钟俊委员说,如果不严格控制新上产能,到2020年,我国煤电装机量将达到13亿千瓦时,将大幅突破11亿千瓦时的上限,产能过剩将达到3亿千瓦,投资作价将达1万多亿元!
  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去产能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这赢得了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
  李毅中委员说,行政化手段去产能见效快,但也存在问题。去年很多地方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成效显著,但当年底煤炭、钢铁价格回升时,一些已经去掉的产能又开始恢复。“可见‘去产能’不是简单‘去产量’,价格和数量还是要靠市场决定。”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去产能”的同时寻找新动能、新动力、新能源。这次政协会议,钟俊带来了有关支持和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提案,建议对新能源资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普查,结合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电价承受能力、市场消纳能力,研究制订新能源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能源规划,引导新能源和电网协调发展。
  刘振亚也看好清洁能源的未来。“清洁能源技术发展很快,预计到2025年前,全球风电、光伏发电的经济性将全面超过化石能源发电,也就是说清洁能源发电比煤电便宜。经济性是最硬的发展指标,煤电去产能符合全球趋势、符合经济规律,不仅势在必行,还要大刀阔斧。”
(本报北京3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