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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52791名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

“先保后征”巧解农民后顾之忧

2016-07-24 作者: 李梦 来源: 大众日报
  □崔颖 报道   7月20日,东阿县新城办事处北关村老人周茂玲正和人社局工作人员一起核对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账户的金额。
  □记者 李梦 
  通讯员 崔颖 魏新茹 报道
  本报东阿讯 从今年7月开始,东阿县新城街道茄李村被征地农民孔金兰,可以按月领到136元养老金了。“人上了年纪就担心养老的事儿,我今年60岁了,以后每月都能领养老金,打心眼儿里高兴啊。”孔金兰说,养老金包括43元被征地保障和93元新农保。另外,她每年还可以从村里领到3000元福利和土地租赁分红,晚年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如何解除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如何把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失地不伤心,东阿县严格落实2013年10月省财政厅和国土厅出台的35号文件中提出的,将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记入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该县还进行了积极探索。“首先国土、财政、人社等部门紧密配合,敲定围绕养老保障资金分配,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县长马广朋介绍,由人社、财政、国土三部门联合制定的《东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出台,确定了基本原则、保障对象、办理程序、账户管理和待遇支付四项基本内容。具体操作中,东阿县明确了国家确定的“先保后征”基本原则,各项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措施全部按程序得到严格落实。截至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52791人,已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东阿县规定,假如被征地农民死亡,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从2014年至今,东阿县已有113名亲属领取了继承金,总金额达到198534.42元。
  “征农民的土地前,所有涉征地村都要逐一走访,了解每个村的实际情况,入户询问群众的所需所求。”高集镇人社所所长刘吉明介绍,让村委班子重视起来,让村民代表参与进来,全村意见才能达成一致。同时,保证每一位被征地农民都能明白政策、搞懂程序,明明白白参保,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
  大桥镇尹庄村的土地大部分被附近企业征用,村支书毕经泽对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很信赖。“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去玻璃厂等附近的企业上班了,但年纪大的既没有工作技能,土地又被征用,生活就相对困难。”毕经泽表示,“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让村民吃了定心丸,大家都很支持。”在毕经泽的带领下,尹庄村892名村民的征地社保工作很快全部完成。 
  然而,各个征地村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养老金分配如何公平合理就成了一大难题。“为避免资金分配不平均造成群众不满情绪,预防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流失现象,经县人社部门、镇、村和群众代表多方研究讨论,我们把所有拥有土地承包权的村民均列为参保对象,敲定了平均分配所有资金的办法。”县人社局局长赵敬东说,为确保公平、公正,县人社局还制定了系列征地工作须知、征地工作责任告知书、参保人员公示表格,各村对参保人员名单、分配金额全部进行张贴公示,并将公示情况留存照片。
  东王集村隶属县经济开发区,区内企业较多,村里征地面积631亩,全村土地几乎全部被征收,以后几乎不可能重新划分土地。为保证所有村民的现实利益,805名村民全部纳入政策覆盖范围,所有资金全部落实到村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人均缴费额达7840元,147人已经达到法定领取年龄,开始领取被征地养老保险金。截至今年6月,东王集村已累计按月发放养老金40多万元。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东阿县千方百计帮助被征地农民谋出路。开发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目前,全县有658人享受到了月嫂、养殖、电商等相关就业培训,11人享受到共计1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