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暴力远离车祸现场

2016-07-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魏善勇

  6月29日12点半左右,在济南市和平路与羊头峪东沟街交叉口处,一名女司机因不小心剐蹭到一辆直行迈腾车,遭到迈腾男司机的暴打,被其狂扇了四五巴掌。目前,被打女司机已到医院接受治疗,警方也已介入调查此事。另据新华社报道,在青岛市市北区赵某驾车与一公交车发生剐碰,事故处理后仍滞留现场。受害人翟某劝其离开时,两人发生口角,赵某便使用棍棒、砖块击打翟某头部,致其当场死亡。本是一起平常的剐擦交通事故,却因事故当事一方的暴力酿成致人死亡的惨祸。
  应该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多,发生事故时的暴力行为也随之增多了:一些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不是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候配合交警处置,而是调动家人、好友,依仗人多势众在现场打闹,还有的无端指责、辱骂、攻击办案民警。然而,这些行为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可借助事故处理和悲伤情绪破坏事故勘察、处理的现场,更不可谩骂、殴打、攻击对方当事人和办案民警。
  其实,从数不清的案件处理中不难看出,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你怎么闹,最终都要回归依法处理的轨道,实施暴力者的行为都将付出沉痛的代价。另外,从一些依法、文明参与事故处理的案例中也不难看出,一些受到伤害处于极度悲痛中的当事人或家属,因为选择正确的事故处理办法,与事故对方配合处理工作,最终得到了意想不到的精神和物质补偿。
  “冲动是魔鬼”,一旦发生车祸我们必须在依法、文明、有序、冷静的气氛中处理交通事故,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一定让暴力远离车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