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点菜” 政府“买单”

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表达”转变,促公众文化需求与供给内容对接

2016-05-26 作者: 魏东 李广寅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魏东 李广寅 报道
  本报东营讯 “一定要记住手上的力度,注意整体身子的协调性。”5月23日,在垦利县群众文化中心,县文化馆馆长张静正在对县里的文艺骨干进行辅导,不久后他们将在县里组织的文化活动中进行表演。
  和张静一样,垦利县文化馆有8名老师参与了县里的文艺骨干培训。“一年下来累计有1500个小时,培训的学员大体估算也有4万多人了。”张静说,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旺盛,县文化馆承担的文化培训任务也是越来越重。“虽然这两年文化馆也新进了不少文艺辅导老师,但还是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的文艺培训需要。”
  记者了解到,包括文化馆提供的免费文艺骨干培训在内,垦利县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培训工程已有四年时间,该工程也已经成为全县群众最信赖,最受欢迎的公益文化项目之一,但同时也因需求量过大出现了“万人挤独木桥”和众口难调的问题,现有的培训师资和设施条件已与现实需求产生巨大落差。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近日,东营市发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今年6月,垦利县也将施行这一政策,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据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主要为承担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文化与体育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需要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在购买内容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内容主要包括公共文化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公共文化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政府组织的公共文化体育活动,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政府组织的文化体育交流合作与推广,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购买主体将根据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购买,培育替代性生产者,可以形成体制内机构与体制外社会力量的竞合关系,激发体制内文化资源存量的活力。”东营市文化馆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这种群众“点菜”政府“买单”的方式,公众将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表达”转变,将促使基层群众真实文化需求与政府公共供给内容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