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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棚改:业主代表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安置方式多样居民自主选择

群众满意了,棚改进度就加快了

2016-04-28 作者: 吴宝书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吴宝书
    本报通讯员 张 啸

  4月27日7时许,菏泽市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天波张楼社区村民周传礼,步行来到离家仅1公里的闽江路安置小区建设工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作为业主代表,对安置小区楼房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拔地而起的楼群里,有一套住房将会是他的新家。“这是以后自己住的房子,必须得上心。我们发现的问题,施工方当天就要解决,处理不及时会停工整顿。”74岁的周传礼告诉记者。
  闽江路安置小区是今年列入菏泽市棚改计划的119个项目之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安置”的原则,先建设、后搬迁。建成后可安置佃户屯办事处观上、杨庄等5个社区的群众4352户。工程建设期间,5个社区选出了10名业主代表,在施工现场和工程师、监理们一起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今年,菏泽市又有6.2万户棚户区群众纳入改造范围,总数达到19.8万人,棚改计划占全省总计划的八分之一,在全省位居首位。菏泽市委、市政府超前谋划,把棚改工作作为实现“后来居上”目标的关键措施,作为实施“四项工程”的总抓手和牛鼻子,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各县区实行了责任包干制、项目会战制、挂牌督办制等多种推进措施。
  目前,菏泽市列入棚改计划的119个项目、6.2万户群众全部完成了入户丈量,实际丈量6.68万户、992万平方米,超过列入计划的7.7%和11.8%。同时,征收进度也完成了全年计划的71%。据菏泽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全市已经安置棚改户近2.9万户,居全省第二位,其中货币化安置率达59%。
  群众积极配合、满意度高,源于该市在棚改过程中,注意倾听群众意见,处处以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工作前提。群众满意了,棚改进度就加快了。
  国家、省对棚户区改造一系列政策性贷款、基础设施配套、奖补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给棚户区改造带来重大机遇。作为我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菏泽市财政尽全力保障棚改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积极申请政策性贷款资金,目前共申请国开行、农发行授信贷款额度202亿元。该市通过加大货币化补偿安置力度,建立安置房源库,做好货币化安置房源储备,通过落实相关政策,最大程度让利于棚改群众。
  菏泽市棚户区改造调度平台上,每天都显示着各县区的进度,棚改工作实施“日调度、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各县区自我加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
  3月27日,牡丹区刘菜园片区棚改项目开始征收签订协议,200余户居民仅3天就全部签订完协议。为做好这个项目的征收工作,工作人员提前入村了解情况,宣讲政策,处理问题,解决疑难,得到了被征收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配合。
  吸收群众的大量意见,刘菜园片区征收完毕后,将建设商住小区,其中回迁安置小区周边学校、商城、酒店等一应俱全,北部绿地面积宽阔,是居民健身休闲生活的好居处。
  在安置方式上,棚改群众有着多项选择权,包括原地实物安置、异地实物安置、政府集中购买存量商品房安置、居民自行购买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
  闽江路安置小区采取的“先建后拆”是棚改安置方式中的一种。安置小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卫建国介绍,今年底,59栋楼房主体将全部完工,2017年底附近群众将开始搬迁新居。“祖辈生活在农村,一辈子没有住过楼房,转变可能需要一个适应的阶段,但大伙都愿意住上和城里人一样的楼房,享受新的生活。”周传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