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聊城巧用“节、引、蓄、管”打破缺水瓶颈
  □焦松青 孙亚飞 张强 刘在锰
  
  千年古城聊城,徒骇河、马颊河绕城而过,东昌湖、大运河穿城而行,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碧波荡漾,灵气缭绕。
  然而,作为拥有“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中国蔬菜第一市”等响亮称号的聊城,让人很难联想到它其实是一个严重资源性缺水的地市。据统计,聊城人均水资源量206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137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十分之一,也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绝对缺水标准。
  水是生命之源,是农之根本。聊城能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到底有何秘方?在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我们来到聊城市水利局一探究竟。“为了应对全市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市水利部门结合当前实际,提出了‘节水、引水、蓄水、管水’的工作思路,这将是下一步以至整个‘十三五’时期水利发展的总抓手和总遵循。”聊城市水利局局长任永胜说。
  
  节水优先
  保永续发展
  “节水就是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把节水工作放在核心位置,是应对水资源短缺的首要任务,也是贯彻‘节水优先’理念的重要举措。”任永胜告诉笔者,“节水优先”是聊城市针对水情永续发展做出的关键选择,也是新时期聊城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准则。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这期间,聊城市水利部门将把节水工作的重点放在农业灌溉中来,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和“田间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基本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健全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从而改善全市现代农业生产条件,达到农业节水、农民增收的效果。
  在“小农水”项目建设方面,聊城是全省唯一实现项目连续6年全覆盖的市。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节水灌溉面积151.85万亩,新建泵站156座,更新机井7256眼,维修旧井6270眼,埋设低压管道1万多公里。项目涉及67个乡镇(办事处)、1231个村庄、93万人,年可节水8300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2万吨,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306元。除此之外,聊城市水利局为进一步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利用2012年至2016年的三个冬春时节,实施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年会战”,对淤积堵塞严重的农田沟渠进行治理。三年期间,全市共治理沟渠5142条,治理长度6842公里,改善除涝面积570万亩,这三年的工程量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和,全市农田灌排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同时,该市将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严格落实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积极推进全市农业水价改革工作。
  
  “引”“蓄”结合
  汩汩清泉润鲁西
  聊城水利部门在节流之余,也在积极探索开源之策,并通过主动引水、加紧蓄水,满足全市用水需求。
  为了提升引用客水资源的能力,聊城加大规划内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力度,并积极谋划彭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去年年底,聊城市水利部门提出了彭楼灌区扩建的计划,得到了省、市级领导的高度赞同。据了解,彭楼灌区扩建成功后,莘县全境和冠县、阳谷、临清西部都可以用上黄河水,而且可以自流引水。目前,这项工作已经与濮阳市和范县多次对接,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进,争取尽早立项。
  另外,为加强水资源调配能力,聊城将紧紧围绕“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的城市定位,做好水系连通的前期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河观光旅游带”规划建设,抓好全市大中小型河道治理,积极构建“湖库河渠连通、供排蓄泄兼筹”的现代水网,从而完善全市水网体系建设。
  而在蓄水方面,聊城为提高水资源储备能力,今年将完成南水北调配套水库建设任务,加快当前莘县古云、阳谷赵王河和度假区凤凰湖水库建设,还要在“十三五”时期谋划储备临清运泽水库、茌平赵牛河水库、金堤河水库等一批新项目。此外,针对目前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农村坑塘沟渠“无人管、无人用”甚至荒废的现象,聊城市水利部门大胆创新,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坑塘沟渠”挖潜提升工作,一旦经验成熟将在全市推广,把这些坑塘沟渠打造成农村“小水库”,充分发挥调蓄水源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也将彻底改变有的农村坑塘沟渠“死水一潭、垃圾遍布”的现状,提升农村新面貌。
  
  依法管制
  让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管水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总体来说,就是依靠科学规范的水事管理手段,使水利工程和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任永胜解释。
  近年来,聊城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并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到“年度指标考核体系”和“科学发展考核体系”,提高了各县(市区)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积极进行配套,形成了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为推进水利执法提供了依据。
  今年,聊城将继续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落实调整最后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推进水资源规范化管理创建和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同时,聊城还要基本建立起权责统一的水事管理体系和精简高效的水行政审批体系,建立起反映资源稀缺、供水成本的水价机制,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此外,聊城还将建立起专业化、社会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水利执法体系,促进依法治水工作再上新水平。
  任永胜还介绍,水利建设的核心始终是防汛抗旱,“节、引、蓄、管”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十三五”时期,市水利部门还将围绕防汛抗旱这个中心,抓好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水利经济发展、投融资机制改革、工程建管、规划设计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水利发展基础,增强水利发展后劲,提升水利服务保障民生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促进聊城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作出积极贡献!
  水凝灵气,水聚人气,水揽财气。以水为魂,“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正展现在世人面前!
  徒骇河莲湖水利风景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严正声明

  一、“ ”商标(亦称“朝阳”商标)、“  ”商标(亦称“满天星”商标)、“中国石化”商标、“中石化”商标和“SINOPEC”商标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 ”商标、“易捷”商标、“EASY JOY”商标,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27日将“ ”商标、“易捷”商标、“EASY JOY”商标转让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商标和“  ”商标是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并且“ ”商标和“  ”商标已经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二、任何未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许可而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皆侵犯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许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使用上述商标,同时授权中石化山东分公司处理山东境内发生的侵犯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中石化山东分公司授权我公司使用上述商标,并处理在聊城市范围内发生的侵犯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四、我公司在2003年已经发现在聊城市范围内出现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情形。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我公司的相关权利。
  五、为了有效遏制上述侵权行为的蔓延、快速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注册商标权益,我公司在发现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后,采取立即向在聊城市范围内出现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使用者送达《限期停止侵权行为通知书》,对在通知期限内拒不停止侵权行为者,遂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持续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方式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权利,还通过持续向法院诉讼方式制止侵权行为、维护注册商标使用权的权利。
  六、我公司为了扩大社会对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行为违法性的认知,明确上述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防止在以后出现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情形持续出现,也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避免让广大消费者蒙受危害,已经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在聊城日报发表《中石化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维权严正声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严正声明》,多次要求使用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七、我公司经过采取不断加大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大部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直到现在仍有部分单位或个人继续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经过通知仍然不停止侵权行为。
  八、根据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我公司将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继续加大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和维护商标权的力度。对在聊城范围内继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我公司再次严正要求立即停止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否则,我公司将在不送达《限期停止侵权行为通知书》的情况下,直接通过提高诉讼赔偿额度等有效方式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侵权责任。
  九、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望广大消费者将发现擅自使用同上述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及时通知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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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聊城石油分公司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