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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700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我省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各市年内出台户籍改革方案

2015-09-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杨学莹
   通讯员 马雷昌 魏云海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出台《促进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基建资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去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7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1000万左右城中村居民完全市民化的目标。
  《方案》明确,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等。此外,财政转移支付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我省目前在有些领域已有探索。2014年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增量资金42.45亿元的分配,首次将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应增加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标准支出需求和外来学生较多地区的教育支出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全覆盖。
  《方案》起草人员告诉记者,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而“预算内基建资金”挂钩,则是创新内容。记者获悉,这部分资金由发改部门负责。
  “‘三挂钩’对提高外来人口多的市、县的公共服务能力是有益的。但是推进城镇化,
  不能单纯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必须建立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发挥市场作用。”省财政厅一位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方案》还要求,各市要年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地落户标准,济南、青岛要全面放开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不断提高大学专科、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目前,我省已有13市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济南、德州、威海、枣庄四市还没有出台。
  就业保障方面,提出每年对48.5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16.5万人,创业培训10万人。
  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方案》要求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需要,合理配置和布局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并首次规定了非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目标:2017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
  《方案》还提出,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同等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保障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