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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18人被终生禁驾

其中14人为交通肇事逃逸

2015-09-10 作者: 王洪涛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洪涛 
  通讯员 吴云富 报道
  本报费县讯 近日,费县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全县18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18人均为在2015年1月至7月期间,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述18名禁驾人员中,1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禁驾,其余4人因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肇事并构成犯罪被禁驾。禁驾人员中,年龄段在22—54岁之间,均为男性;持有准驾C1型驾照的12人,B2型驾照3人,A2型驾照2人,D型驾照1人;驾龄最长的达到24年,最短的仅仅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