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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罪贪污罪

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受审

2015-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吴宝书 
   通讯员 常 静 李继亮 报道
  本报菏泽9月9日讯 今天上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徐同文利用职务便利,在长达14的时间里受贿金额达423万多元,同时涉嫌贪污科研经费1.455万元。据了解,徐同文是十八大后山东“落马”的首位正厅级干部。
  庭审从上午9点正式开始。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从2000年中秋节至2014年4月,徐同文利用担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另案处理)、特定关系人等,先后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人民币、美元、英镑、家具、房屋、汽车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3.491964万元。
  起诉书中详细列举了徐同文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先后27次收受临沂某门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财物164.9668万元,仅这一项就占到徐同文所有受贿金额的近四成。收受他人财物金额数额较大的还有:被告人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收受山东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某某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037134万元;通过其妻秦某某先后收取临沂市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43万元等。
  另外,2009年5月,徐同文利用担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地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研究课题职务上的便利,套取科研经费1.45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罪。
  庭审中,公诉人介绍,侦查期间,徐同文如实供述了上诉犯罪事实,并且主动供述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缴赃款4523750.51元,其妻秦某某主动代为退缴669439.85元,以上款项合计5193190.36元。徐同文在审查起诉期间,还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线索。
  公诉人称,徐同文案呈现出犯罪时间长、犯罪次数多,犯罪数额大、涉及范围广,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共同犯罪上演“夫妻档”等四个特点。徐同文在14年中收受33个单位或个人的钱物,涉及学校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高考学生录取、教职工岗位调整等10多个领域。就在受调查的前一天,徐同文还收受了一辆价值40多万元的轿车,其妻秦某某正忙着为车辆挂牌。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徐同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徐同文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说,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没有异议,但表示徐同文在被调查后能够主动配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涉案钱物全部退赃,并且有检举他人的表现;徐同文涉嫌贪污经费的科研课题,属于社科类项目,用虚支印刷费等发票来抵顶有其客观和现实原因,且数额较小。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能综合考虑,从轻和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徐同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表示认可和接受,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
  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