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行业观察

机构数量日渐增多,产品创新持续跟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地方金融持续壮大,普惠中小微

2015-08-19 作者: 李铁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李 铁
    本报通讯员 戴修航 魏小娜

  山东“大象经济”特征明显,一方面国有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不够充分;另一方面企业融资过分依赖国有大中银行,地方金融体系发展不够充分。为解决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弱、影响小等问题,我省“金改22条”确立了以培育壮大普惠金融为核心,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两年中,地方金融机构展现出持续的发展活力。
融资性担保机构逆势发展
  随着国内经济转型的加速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持续,部分中小微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倒闭或跑路现象时有发生,融资性担保行业因此而受到波及。针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和外部发展要求,我省按照“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提高标准改制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努力提升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实力和服务能力。
  逆势发展尤为可贵。省再担保集团今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这是山东省管企业第一家,也是全国再担保行业第一家,打通了公司资本补充的通道,为以定向增发等市场化的方式增加公司资本创造了条件。
  同时,该公司还加强与市县的密切协作,促进了地方、企业、银行、担保四方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截至6月底,该公司与七家市级政府和十家区县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业务区域实现十七市全覆盖;与58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取得授信476亿元;再担保体系成员96家,业务准入58家,推动建设低成本、高效率的区域性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在业务创新上,该公司推出“股权贷”、小贷资产收益权转让、P2P平台担保、“年审制”贷款担保等创新业务,业务产品链进一步丰富。截至2015年6月末,省再担保集团累计再担保业务额超过1258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20000余家。
  数据显示,6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43家,注册资本558.89亿元,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5家,今年以来新增2家。
小额贷款公司方兴未艾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自2008年11月试点,“金改22条”明确提出,继续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两年来,我省出台了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的新政策,在准入门槛、融资渠道、经营区域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3家,两年来增加88家,注册资本537.83亿元。
  在改革的激励下,很多小贷公司获得了快速发展,例如,成立于2011年的聊城昌润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从成立之初的1.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5亿元,年累计贷款额从6.3亿元增加到11.5亿元,实现利税从19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
  同时,小贷公司坚持“小额化、分散化、短期化、差异化”的定位,为小微企业解决很大的融资难题。威海信悦小额贷款公司自开业以来,涉农贷款占70%以上,开发了极具特色的“经营贷”、“薪金贷”、“信农贷”、“供应链金融服务”等贷款产品。
  另外,我省还积极鼓励优秀小贷公司对接资本市场。今年2月12日,来自齐鲁股交中心的5家企业批量转移至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其中就有聊城东昌府区天元小贷公司,这既是我省第一家在齐鲁股交中心挂牌的小贷公司,同时也是我省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小贷公司。
民间融资机构进入规范化轨道
  今年6月5日,淄博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启用了全省统一的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这是我省民间融资机构规范化经营的一个缩影,山东也成为国内首个统一民间融资机构行业标志的省份。截至6月末,除青岛市外,全省已使用该行业标志的民间融资机构192家,其他开业机构正在制作中。
  相比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民间融资活动历史最长,草根特性更足,监管难度也更大,改革的重点就在于促进民间融资的阳光化、规范化。2013年10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该意见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2014年11月,省金融办又制定印发《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分类评级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金融办的职责边界,建立了相应的监管制度,同时组织全省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分类评级工作。目前,我省还在研究制定《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发展计划申报指引》、《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备案指引》。
  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已发展民间融资机构737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40家,注册资本365.11亿元,累计投资626.89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97家,成功对接资金26.5亿元,对接成功率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