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互助为农村金融改革探路——

“合作社有了新业务”

2015-07-15 作者: 王新蕾 来源: 大众日报
  龙阳镇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与社员签订借款合同  □鲁大鹏 报道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本报通讯员 朱 萍 孙 楠

  “经全体参会人员投票表决,7票赞同0票反对,根据投票结果,滕州市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资金使用小组同意借款社员丁传安借款的申请,借款金额1万元,期限6个月,月利率7‰。”7月1日,在滕州市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办公室,记者看到了8份“借款评议”,记录了8位社员共从合作社借款26万元的过程,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试点信用互助业务以来的一个常见案例。
  信用互助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依法取得试点资格,以服务合作社生产流通为目的,由本社社员相互之间进行互助性信用合作的行为。山东作为全国唯一试点省份,信用互助业务已在全省27个试点县、共37家合作社推开,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作了有益的探索。
满足社员临时性、季节性用款
  四年多来,作为第一批试点合作社,新泰市天宝樱桃专业合作社已筹集互助资金320万元,参与信用互助社员330多名,累计提供1300多笔互助金。
  “去年春天,我社年家峪村社员张兆水、王丙后想合伙建500立方米的蓄水池,投资约10万元,缺口4万元。社理事会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两天之内就将借款发放,蓄水池半月内就完工,夏季顺利蓄水。”该社理事长武文勇介绍说。
  以满足生产为目的、“短平快”的小额资金需求,在农业生产中经常会产生。信用互助业务,就是满足社员们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且到账时间快、手续简单,从申请借款到拿到钱,一般仅需一至两天。
  记者了解到,如果农户手头没有现金又急需购买农资,只能采取赊购方式,社会上的农资销售商一般要加价30%。信用互助业务推开后,社员从合作社借款,使用费与银行借款利率基本持平,能快速、有效满足临时性的小额资金需求,规范农村金融秩序。
资格认证+封闭运行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初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包括信用互助,随着《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推进,加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信用互助已经成为试点合作社的“亮点业务”。
  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实行资格认证管理,无论是提供互助资金,还是使用互助资金,必须确保信用互助限定在已有生产经营关系的社员内部开展,不允许扩展到合作社之外,坚持社员制、封闭运行、民主管理原则。
  以滕州市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为例,信用互助业务流程如下:社员向资金使用评议小组提出授信申请,小组每年对社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当年授信额度;当社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合作社信用互助部业务人员核实借款人申请材料、还款能力、经营风险及可控程度等;由资金使用评议小组审核审批,经信用互助部、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共同签署合同;通过托管银行划转借款;借后管理业务人员会对互助金跟进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及时收回互助金。
设立“红线”严控风险
  规范运营方面,在非本社社员不借、非坚持农业生产不借、大额资金不借的“红线”之外,不少试点合作社还总结出自己的经验。
  “年家峪村一户孙姓村民申请入社,但我们了解到他们夫妻经常吵架、不赡养父母等情况后,拒绝他入社。大官庄一位陈姓社员,入社后在外地当了包工头,开着越野车,去年申请借款五万元,我们当即予以拒绝。”据武文勇介绍,合作社摸索出了“十不借”的“信贷原则”,对不诚信、不孝顺、不和睦、不节俭、不文明、不大方、不守法、不发展的社员不予借款。
  结合实际情况,各市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控规范,例如枣庄市的“五坚持”、“五禁止”,临沂市的“四不两禁止”等红线。
  记者从临沂市金融办了解到,围绕“人、钱、信用”三个核心要素,该市针对互助部业务经理和基层监管人员,举办了四期120人次的培训;按照“两头”扎住、封闭运行原则,严控资金流向;初步建立失信“黑名单”并定期通报,以增强社员信用意识。为调动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积极性,临沂市每个试点县均设立了1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为试点社提供担保及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