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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全民公决”村级重大事务

实施一个月来妥善解决重大事项34起

2015-07-12 作者: 孟一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孟一 
  通讯员 梅花 于惠 报道
  本报曲阜讯 “群众的事还是得让群众自己做主,要不然村里的百十来亩空地啥时候也包不出去。”谈起把“荒地”变“宝地”的艰难经历,曲阜市姚村镇羊厂村村支书王庆龙长舒了口气。原来,为增加集体收入,村“两委”经过考察萌生了把村里空地承包给一家种粮大户的想法,对此,想分割承包小块土地的农户就闹起了情绪,导致承包事项一再搁置。直到采用刚在全市新推开的“全民公决”法,全村家家派代表参与表决,事情才终于定了下来。
  本着还权于民、借力于民的思维,曲阜市今年6月出台了《关于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全民公决”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的支出等资金流量大、且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项目纳入村集体重大事项。与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市镇两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等“公家的事”也都正式进入了公众视野。
  比之早前推行的“四议两公开”做法,“全民公决”机制对参与居民代表作出强制性规定,每户都必须派出一名代表。公决前3至7天,向全体村民发放拟公决事项的说明材料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张榜公示,确保村民知晓表决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经唱票,参加人数同意率80%及以上,公决事项视为通过,反之则被否决。
  “经过界定的重大事项约占村级事务的30%,平均到每个村每月最多也就一两起,并不会影响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谈起大事让群众自己做主的可行性,曲阜市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丁龙表示,考虑到很多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难做主的现实,很多村会将表决事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在外打工的村民,保证每一票的含金量。对进入实施流程的事项,村集体还需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目和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建议。对不遵循程序和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意见》实施一个月来,曲阜全市12个乡镇、405个村已通过全民公决妥善解决重大事项34起,没有一起引起上访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