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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税节地”堵住监管漏洞

◆部门间数据信息自动交换和更新◆查补城镇土地使用税24.3亿元,节地2.06万亩

2015-06-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姜宏建
   通讯员 刘筱庆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淄博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9年前取得1699亩土地使用权,一直闲置未利用。日前,淄川区地税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上门宣传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并下达《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更正通知书》,责令限期入库。最终,该公司补缴了欠税,并主动按程序退回闲置土地。
  隐藏多年的问题被发现、监管缺失被堵住,得益于省地税局和省国土资源厅联手开发应用的以地控税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引入“互联网+”思维,利用现有政府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平台,通过部门间数据信息自动交换和更新,实现信息共享。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税收征管领域的难题之一,长期以来,土地使用税征管主要依靠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纳税人的用地情况、第一手资料都由纳税人自己提供,自行申报后再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实,这既影响了税收征管,也给企业囤积土地创造了便利。为解决这一问题,省地税与省国土部门联合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控管、增税节地”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了税收征管和土地管理互动共赢。
  我省各地地税、国土资源部门通力协作,信息共享,积极完善“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机制。地税、国土部门还积极探索试行联合执法,努力实现“共同检查多家认可”,从而降低依法行政成本和企业负担,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土地税收征管。目前,省地税局已经与省国土资源厅就联合开展土地资源监督检查、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土地税收检查管理等活动达成共识。淄博、滨州等市正在进行国土、地税联合执法尝试。
  据统计,2013年以来,我省地税累计与国土部门交换共享宗地信息122万条,发现漏征漏管户5394户,增加应税土地面积3.68亿平方米,累计查补城镇土地使用税24.3亿元。其中,今年一季度,共核查增加应税土地面积4800万平方米,增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9亿元。
  在实现“控税”目标的同时,地税机关的核查信息也帮助国土部门大量“节地”。数据显示,通过地税部门传递的相关信息,经国土部门调查核实,累计节地2.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