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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

执纪问责不够严格

2015-06-10 作者: 魏然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魏然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6月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组长龙春光、副组长苏致兴向淄川区委书记杨洪涛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同日,龙春光同志代表巡视组向淄川区委班子进行了反馈,淄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初炳玉出席反馈会并代表市委就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了要求,杨洪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龙春光指出,近年来淄川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努力推进党风政风好转。
  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违反事业单位进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自定政策违规安置事业单位进人,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安排亲属子女进入事业单位的“捷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比较严重,部分部门单位违反上级规定经商办企业,个别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影响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发包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假公济私、贪污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突出。此外,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时执行不力,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对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状况盲目乐观。个别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意识不强,私下搞小圈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主体责任比较虚化,有的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重缺位,分管领域腐败问题较多,串案、窝案多发。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不够严格。在作风建设方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些部门仍然顶风违纪滥发补助、加班费,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问题比较突出,“走读”比较普遍,公车私用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懒政不想为,循规蹈矩,消极怠工,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在选人用人方面,部分党群部门和事业单位未出台“三定方案”,领导职数配备不规范。对干部工作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科级干部岗位有混岗现象。另外,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