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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山东保险新常态 打造国寿财险新状态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叶新

2015-04-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山东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定位、工作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特别是以分工表的形式,将26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为《意见》落地实施提供了制度、机制和组织领导保障,山东保险业由此迎来了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作为中国人寿在山东的财险分支机构,我们将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的品牌、服务和经营优势,在积极发展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货运物流保险等传统业务的同时,主动适应山东保险新常态,努力打造国寿财险新状态,为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中国人寿农村服务网点健全、经营优势明显,为广大农民群众所熟悉和认可,有条件、有能力、有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做好“三农”服务工作。为此,公司专门研究制定了农险资源投入政策,主动加强了与各级政府的汇报沟通,将业务发展与政府职能和广大农民的需求进行有效融合,,全面参与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森林等政策性保险,尽快启动苹果、桃、蔬菜大棚等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探索白菜、大蒜、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和菜篮子保险等创新型产品,为农险提质、扩面发挥应有作用。同时,利用集团协作优势,针对政府关注、农民急需的保险项目,积极探索涉农、涉林、涉渔等综合保险服务和新兴保险项目,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延伸服务触角,深入调研当前农民对保险需求的变化,加强县域和乡镇网点建设,与寿险、养老险公司联合制定保险组合产品,提供医疗、养老、意外险、农村住房、农机具等普惠保险业务,满足农民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围绕政府转变职能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积极参与传统责任保险业务,努力创新责任保险产品,在社会治理领域发挥应用作用。主动参与或承担市场调研和方案设计规划,在环境污染、医疗、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特种设备、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方面实现突破,履行国有保险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面,借助中国人寿整体资源优势,拟定综合性保险服务方案,促进“朝阳事业”与“夕阳产业”的有机对接。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不断创新银保合作形式,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完善银行、保险、企业“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实现三方共赢。利用政府搭建的投资项目库信息平台,跟进落实中国人寿与省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找准结合点,积极向上级公司搞好项目推介,为民生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在前期引进银行存款14.10亿元的基础上,引入更多存款资金服务山东经济,缓解银行资金投放压力和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推广与商业银行风险共担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信誉保险试点,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者提供增信服务,增强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破解资金瓶颈,助力加快发展。
  总之,我们将充分把握和借助《意见》带来的政策机遇、发展环境和市场体系,坚持中国人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文化理念,努力夯实发展、管理、服务基础,通过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服务创新、业务领域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持续提高公司发展活力,主动服务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山东保险强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