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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跌破“1时代”

我省1月CPI上涨0.9%创27个月以来新低,全国创5年来新低

2015-02-11 作者: 记 者 袁 涛 通讯员 朱盈盈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袁 涛 通讯员 朱盈盈 报道
  本报济南2月10日讯 今天,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发布了1月份山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情况显示,1月份,山东市场物价涨幅继续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较去年12月涨幅回落0.9个百分点,创2012年11月份以来新低。
  1月份,居民比较关注的食品类价格涨幅小幅回落。统计显示,全省粮价同比上涨3.2%,涨幅较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大米、面粉、粮食制品的价格变化不大,但在需求不断增加的拉动下,其他粮食价格上涨21.4%。由于需求不振,油脂类产品同比价格继续下降,降幅为3.8%,已连续17个月同比下降。
  由于大面积的冷空气和雨雪天气,蔬菜水果的生长、运输受到影响,全省鲜菜、鲜果环比价格继续攀升。1月份,省内鲜菜价格环比上涨5.5%,其中油菜、韭菜、菜花、黄瓜、冬瓜、茄子、青椒、豆角等涨幅较大,鲜瓜果价格环比上涨4.4%。
  经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测算,在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0.9%的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6个百分点,今年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0.8%,同比涨幅创出2009年11月以来的新低。 
  业内认为,物价作为总需求的滞后指标,通胀水平走低反映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依然承压,工业领域结构调整、出清过剩产能仍处“进行时”。在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仍未见底的背景下,应做好政策储备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并抓住“时间窗口”适时推进相关价格改革。
  在1月份CPI0.8%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在解读数据时表示,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涨幅回落0.58个百分点,约占CPI同比涨幅回落的八成。
  余秋梅认为,食品价格涨幅的回落主要受到了气温、春节错月等季节性因素影响。1月份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9摄氏度,受此影响之前几月一直领涨的鲜菜价格同比由涨转降,从去年12月份上涨7.2%变为今年1月份下降0.6%。此外,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同比涨幅也出现回落。这三类食品合计影响CPI涨幅回落约0.43个百分点。
  “去年春节在1月份,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较多,抬高了今年1月份的对比基数,也是CPI同比涨幅有所回落的原因。”余秋梅说。
  2015年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4.3%,环比下降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同比下降5.2%,环比下降1.3%。自2012年3月以来,PPI已连续35个月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