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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件国家集体商标花落高青

2015-01-29 作者: 赵小菊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高青讯 日前,从国家商标局传来消息,高青县黑里寨拖把、唐坊渔竿的集体商标认证公示期已满,被正式注册核定为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又称“团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为将集体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高青县高标准规划建设拖把、渔具产业园区,制订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集体商标的管理使用,并授权给相关企业使用,引导企业走高端产品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