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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集体收入来源

——一个基层代表眼中的农村产权改革观

2015-01-29 作者: 孟 佳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孟 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三农”改革着墨颇多,如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办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省人大代表、东平县彭集街道安村党支部书记孙庆元,对这个改革方向非常认同。
  就在参加省“两会”的前一天,孙庆元刚刚在东平县村级工作擂台赛上成功卫冕。这项擂台赛面向东平县716名村支书,从产业、民生、党建到村级管理,进行全方位的比拼。孙庆元认为,获得外界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为安村重塑了集体收入来源,而这缘于他对土地流转、产权改革具体形式所作的不一样的思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最常见模式是“能人推动型”,即种养殖大户组织成立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向农民大面积流转土地用于规模化经营,村委居间协调村民并后续提供一定公共服务,村民在土地租金外可打工增收。
  孙庆元直言,这些方式无法根本扭转农村“积贫积弱”的积弊:“村级治理,村集体得有收入。村委帮助大户流转后,所获收益微薄,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收益。”
  孙庆元认同的路子是自己尝试多年的土地股份合作。2013年,安村成立安大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一亩地折为一股,当前入股土地已达1139亩。农民每股可获保底收益1000元,土地股份合作社收益30%按股向农民分红。
  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利用入股土地,运营起四个产业:大棚蔬菜种植、养猪场出租、粉皮加工和中药种植。四个产业2014年销售收入超过6000万元,净利润1206万元,粉皮加工约占一半。以此计算,今年入股农民每股分红3000余元,加上保底的1000元,每亩地收益4000多元。当然,村民也可以在合作社打工。
  2011年,安村村集体尚欠外债24万元。而2014年,四个产业就为村集体贡献收入约百万元。孙庆元介绍,土地合作入股在重构了村集体收入来源后,村集体威信空前提高,村级管理更上一层楼。例如,可在年末为农民发放福利,福利发放情况与日常管理挂钩,大大降低了管理难度。
  更重要的是,金融资源借道农村产权改革,开始导入到农业领域。前一阵,安村把土地股份合作社的327股股份,拿到东平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确权后抵押,在追加泰安市一家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后,成功从泰安商业银行拿到300万元贷款,贷款全额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