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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成就最富有的人生”

——记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初中教师霍维花

2015-01-28 作者: 本报记者 程芃芃 本报通讯员 李全斌 来源: 大众日报
  □程芃芃 报道   1月20日,霍维花在给学生辅导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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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维花是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初中的一名教师,现担任四年级四班的语文老师和班主任。每一天,霍维花都会早早到达教室,满面笑容地和学生一起迎接新的学习任务和挑战。对于孩子们来说,每天的课程和即将学到的知识都是全新的。而对于52岁的霍维花来说,却已经重复了29年。
  凭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农村孩子的无私爱心,霍维花29年如一日,把自己的青春默默奉献给了乡村教育事业。1月20日,记者来到高青县芦湖街道赵店初中,见到了霍维花。
  □ 本报记者 程芃芃 本报通讯员 李全斌 
 “传道授业须有扎实的功底”
  1986年,23岁的霍维花成为一名民办教师。“教师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要持久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有扎实的功底。”一上任,她就树立了终身学习的思想。
  如今,粉笔染白了黑发,但霍维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毫不示弱。近年来,她参加各类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通过这些进修培训,不断为自己“充电”,调整教学思路,并将培训所学知识与同事们交流,用于教学实践。
  虽然是一名老教师,但霍维花经常主动向青年教师请教学习,吸收新的教育理念。她经常听其他老师的课,大家在一起探讨交流教育教学方法,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
  去年,学校每个班都安装了交互电子白板,这种设备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作用很大。对这一先进的教学设备,霍维花一开始还不能熟练运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家一遍遍地观看培训讲座视频,并制作课件,优化课堂。
  此外,她还利用学校的“争星夺旗拿奖牌”活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集体荣誉意识,互帮互学,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她自费订购了《家庭教育活页文选》,学习教育策略,在家长会或家访时向家长传授教育方法,家校配合共同教育孩子。
  兢兢业业的工作让霍维花在教学道路上硕果累累:2013年被评为“感动芦湖教育人物”,2014年教师节被评为芦湖街道十佳教师。2013年10月被高青县教育局评为课堂与教学先进个人,同年12月在县优质课评选中获得小学语文优质课一等奖。在2010年淄博市首届班主任工作论文征集活动中,她的论文《班主任要当好‘导演’》获二等奖。2012年,她的《浅谈小学语文教学》获山东省中小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
 三位亲人离世没耽误一节课
  从教这些年,迎来送往的学生一批又一批,霍维花深知,不同的孩子来自不同的家庭,基础知识、学习态度千差万别。每年都有学习困难的学生,她却没有放弃一个。她认为,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与培养优秀生同样重要,要唤醒“学困生”的求知欲望。
  去年,霍维花接的三年级学生中,有一名叫张延栋的学生,活泼好动。“小嘴很会说,还自告奋勇担任班里的文艺委员,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可她第一次布置的家庭作业就没做,还对老师说了谎。第二天作业倒是做了,但内容让老师无法辨认。针对这一情况,霍维花首先咨询了张延栋二年级的班主任,星期天进行了第一次家访。
  原来,张延栋3岁时母亲病逝,后来她就跟着姥姥生活,失去女儿的老人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外甥女身上,过分溺爱使孩子养成了诸多不良习惯。了解情况后,霍维花再次家访,教给老人一些关爱孩子的方法,说明溺爱会带来的危害。渐渐地,张延栋对学习有了兴趣,作业能完成了,说谎现象不见了。
  然而,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的霍维花,却说自己不是一个好母亲。她有一个智力残疾的儿子,26岁了,智力还不如几岁的孩子。在把更多爱给了学生的同时,霍维花自己的孩子却因无人看管而经常迷路,迫不得已,她只能将儿子一人反锁在家中。“每天放学回到家门口,看到孩子趴在窗台上,那双渴求母爱、渴求阳光的眼睛,让我心如刀割,只能劝自己,等退休了好好补偿他吧!”
  一位好老师的背后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持。去年春节前,霍维花卧病7年的父亲离世;清明节,90岁的婆婆离世;积劳成疾的母亲在清明节后离世。前后84天,霍维花失去了三位亲人。面对这一切,她却没给学生耽误一节课。“老人们在世时我爱他们、孝敬他们,我也爱我的学生、我的事业。”她微笑着告诉记者,自己只是做了一名老师应该做的,她会化悲痛为力量,面带微笑走上讲台,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教育事业接力传承
  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为人师表首先必须有正直的人格作保证。教师作为神圣而光荣的职业,肩负着培养祖国未来的重任,理应以自己正直的人格去塑造自己的学生和自己本身。
  “教师”虽说只是一个职业称谓,而在29年的教学中,对于霍维花来说,教师的职业行为已经成为她生活的全部。自从当上教师的第一天起,霍维花就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在家里也毫不松懈。
  在父母眼里,她是好女儿,在公婆眼里,她是懂事的儿媳,在丈夫眼里,她是相敬如宾的好妻子。2010年,霍维花被赵店教育办公室教育工会评为“好媳妇”,2013年,又被评为芦湖街道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了高青县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她的这些美德及荣誉,不但做了弟妹的楷模,更让学生们看在眼里,为学生做了表率。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虽然岁月更替,但霍维花痴心未改,用她自己的话说:耕耘务趁年华早,收获何忧岁月迟。“我虽年过半百,但我依旧有年轻的情怀。我热爱教育事业,爱我的孩子们,他们让我备感光荣。”
  采访结束,霍维花又拿起教材走向教室,走向她热爱的那些孩子中间。今年,她也鼓励自己的女儿选择了滨州师范院校,将来也做一名教师。“因为我知道,有了对学生的爱心、对教育事业的奉献,这才是最富有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