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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爱心捐款单感动“小偷”从善

2015-01-27 作者: 本报记者 曲旭光 赵丰 本报通讯员 张凯莉 郭传义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曲旭光 赵丰 本报通讯员 张凯莉 郭传义

  1月9日,开发区市民曹峰的钱包丢了。“里面一共有3850元、各种证件、银行卡以及一张红十字会接受捐款的单据,还有一张手写的捐款记录。”曹峰说,“当时我就想到钱包应该是被小偷偷走了。”
  这3850元是曹峰为患癌邻居发动捐款所获得的善款,钱丢了,曹峰又急又悔。他没来得及报警,赶紧去银行取了3850块钱给邻居送去了。
  让曹峰没想到的是,当天,他丢失的钱包竟失而复得。在一个超市的储物柜中,曹峰看到了自己的钱包,不仅里面的钱和证件无一丢失,还多了一封信——
  “我是一个从外地来烟台的青年人,因为交友不慎走上偷东西这条路。当发现我偷的失主是个给别人捐款的好心人时,我很受感动。快春节了,我下定决心赶回老家,找份工作,好好生活。现在我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只剩下年迈的奶奶。为了奶奶,我还不能自首,只能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把救命钱还给失主。希望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个像失主一样的人,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信尾的署名是:一个被感动的罪人。
  “当时我女儿突发奇想,想在捐款记录背后写点什么,没想到这竟能改变一个小偷的人生。”曹峰对记者说,记者从捐款记录背面看到,曹峰正读初一的女儿曹梧桐用稚嫩的笔体写着:“有一位王叔叔,他有一个脑瘫儿子,生活极其困难。后来又要了一个小女孩,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就在这幸福快乐的时刻,他的妻子得了癌症。我通过我爸爸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我拿出了我的所有零花钱,捐给了王叔叔。希望他的妻子能够早日康复,我还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能够帮助他们……”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曹峰从老家吉林来到烟台后,就在开发区蹬人力三轮车谋生。尽管收入微薄,但那时候,曹峰对乘车的老年人都不收费,不仅如此,他还经常组织车队为有困难的老乡或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捐款。因为曹峰为人热情,每次一号召,大家都积极响应,这支三轮车队伍也被称为“雷锋车队”。
  曹峰说,至今为止他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捐了多少钱,只知道,这些年下来,自己没攒过什么钱,至今和女儿、父母住在一套房子里,每天坐公交车上班。可是曹峰觉得,能吃饱饭就行,穿得好点差点无所谓。
  这封忏悔信的事传开后,曹峰热心公益事业的事迹才逐渐被身边的人所了解。他所在的公司专门开会向他学习,并奖给他2000元。曹峰随后又把这钱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
  曹峰说,通过这件事,更坚定了他做善事的决心。“这个社会需要正能量。我相信通过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行为,足以汇聚成一股洪流,温暖、影响、改变更多的人,为我们的社会送去更多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