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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试行先租赁后出让

2015-01-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戴玉亮 单辰 报道
  本报寿光讯 记者从寿光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寿光继实行工业用地分期出让、项目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征地预存款等制度之后,日前又出台暂行办法,探索试行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工作。
  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国土资源部门供应工业用地时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租赁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并进行开发、利用、经营;待土地使用者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投资、建设、税收等条件后,申请解除租赁合同,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先租赁后出让适用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能带动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业项目,鼓励企业通过先租赁后出让、长期租赁、租赁出让相结合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工业用地租金标准,以土地出让价格为依据,参照城镇基准地价并结合租赁期限、区位等因素评估,经集体会审后确定租金底价。按照寿光城区新的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一亩地在30万左右,比土地租赁价格高90%以上。之前有些好项目因为土地出让价格相对较高,一次性资金投入太大成为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而工业用地先租赁后出让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这一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