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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研发投入偏低,淄博高新区率先实施“科技创新券”——

引导企业把钱用在“刀刃”上

2014-10-22 作者: 本报记者 魏茜茜 本报通讯员 岳书杰 来源: 大众日报
  企业在高新区生物医药平台上做研发试验。(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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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创新在引导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财政每年直接用于科技创新奖励和资助的资金从2009年的1000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5300多万元,企业和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一定提高。
  但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发现,财政科技扶持和奖励资金在企业的有效使用和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企业的研发投入偏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2014年9月,高新区为此设立了“科技创新券”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从而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 本报记者 魏茜茜 本报通讯员 岳书杰

 发放2132万元科技创新券
  9月12日,高新区科技局在淄博高新区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召开了淄博市火炬工作表彰奖励大会,并对2013年度在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共计奖励资金5188.71万元,其中以资助类创新券形式发放2132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3056.71万元。
  “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发放的,中小企业可用券购买技术成果、技术服务、知识产权等,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和高分子、先进陶瓷、先进制造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上进行科研。”淄博市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科长刘占峰说。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分为资助类创新券和引导类创新券两种,相当于一种权益凭证,创新券面额分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三种,每张创新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或设定担保。
  其中,资助类创新券的发放面向已获得政策扶持项目的企业,此次科技创新资助改变了以往以资金资助的方式,调整为按企业享受资助金额的60%发放资助类创新券,剩余40%以现金形式发放。
  对于引导类创新券,刘占峰表示:“假设企业的研发项目没有获得政策支持,但企业自身有一定的研发投入,那么我们为了鼓励他们创新,企业可凭借研发相关单据,最高获得30万元的创新券。”刘占峰认为,科技创新券政策的制定,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科技创新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政府科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引导能力。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形成了科技创新的“倍增效应”。
 确保创新资金用于研发投入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2013年又根据该区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科技创新政策。
  记者了解到,高新区每年直接用于科技创新奖励和资助的资金一直在大幅增长,已经由2009年的1000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5300多万元。虽然资金奖励和资助的力度逐年增大,但企业却存在着创新能力不强、创新项目不完善,部分企业甚至出现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财政科技扶持和奖励资金在企业的有效使用和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上没发挥太大的作用,钱没用在刀刃上。
  如何用好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的科技创新政策,让其在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促进产业提升、转调创中发挥杠杆作用成为一道新难题。
  为此,高新区科技局通过广泛调研和学习其他地市的做法,认为设立“科技创新券“这一激励、管理机制,确保了创新资金只能用于科技创新,购买科技创新服务,避免了企业将创新资金用在其他方面,也避免了公共科技资源的流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据了解,2012年9月,江苏省宿迁市通过借鉴欧洲国家的实践和经验,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科技创新券政策,后又有上海、江苏等地开展实施创新券政策探讨。“创新券政策实施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从一些地方使用创新券的情况来看,效果非常明显,它可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创新上的作用,让政府资金投给真正想创新、愿创新、能创新的企业。”刘占峰说。
 环保成了奖励的门槛
  与此同时,高新区对科技创新券的发放也设立了门槛,首次将环保作为科技奖励的前置条件,对没有完成环境治理任务的企业,不予发放科技创新券,已经发放的,不予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
  “科技局在发放创新券之前,会交由我们审核企业,若企业在平时的检查中有处罚,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设施或清洁生产任务的,我们会将意见反馈给科技局,企业情况一目了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曹叶禄告诉记者。
  科技创新券重在引导企业创新。记者从《淄博高新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中了解到,资助类创新券和引导类创新券用于研发经费支出的,兑现时实际发生的研究经费不应低于创新券兑现金额的2倍和4倍,引导类创新券用于生物医药、先进陶瓷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使用费的,兑现时实际发生的平台使用费不应低于创新券兑现金额的3倍。若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达不到要求,将按相应比例核减确定创新券兑现金额。
  “通过加大企业在研发上的自筹资金比例,逐渐让他们认识到研发的重要性,以及研发成果所带来的更大的经济效益。”刘占峰说。
  记者了解到,科技创新券发放后,相关部门每年都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资金使用合理、研发经费持续增长、研发成果突出的企业在下一期创新券发放工作中优先支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创新券资金的企业,一经发现,注销其创新券,追回资金,在3年内不再享受高新区各类奖励资助资金支持,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