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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省顾委委员、省检察院原检察长

李惠民同志逝世

2014-09-1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潍坊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原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李惠民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9月11日10时57分在潍坊逝世,享年94岁。
  李惠民原名孙令范,曾用名孙智中,山东昌邑人,1921年6月生,1939年6月在昌邑马渠参加抗日救国地下工作,194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解放前先后担任昌邑县马渠区工作员,太宁乡支部书记,一区区委书记,县各界救国会副会长,县委民运部长;1949年2月任县委副书记;1951年9月任县委书记;1953年3月任昌潍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54年6月任地委常委、组织部长;1958年5月任地委常委、羊口盐场党委书记;1959年6月任地委常委、书记处书记、潍坊市委第一书记;1964年6月任地委副书记;文革期间受冲击,曾任地革委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地委副书记等职务;1978年7月任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83年6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86年6月任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12月离休。李惠民是山东省第三、四、五次党代会代表,第三届省委委员,省第五、六、七、八届人大代表。
  李惠民同志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党忠诚,对革命事业矢志不渝。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始终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李惠民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