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成支付安全高风险群体

第二届山东银行业“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

2014-09-0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王新蕾 
    本报通讯员 冯 涛

  “随着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青少年成为当前金融消费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9月1日,在第二届山东银行业“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山东银监局局长陈育林表示,金融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这是提高公众整体金融素质、构建和谐稳定金融环境的重要保障。
  数据显示,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九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3年信用卡发卡量增长超过20%,累计发卡量超过4.3亿张。一边是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显著增长,一边却是青少年金融安全意识的淡薄。
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不可办信用卡

  8月28日,记者在广发银行山大路支行采访时,一位16岁少年在母亲陪同下,正想办理一张信用卡。大堂经理扈亚杰表示,未成年人只可办理银行卡,不可办理信用卡。16岁以上未成年人,可办理附属卡,但必须与主信息卡的拥有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
  据介绍,银监会于2011年实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各商业银行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并从初始额度、调整额度、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充分告知、用卡教育等方面保护年轻消费者和学生消费者。
  “未成年人、学生群体乃至初入职场年轻人,金钱意识和金融知识还不健全,对个人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在无知中透支信用卡,造成还款违约风险。”广发银行济南分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田硕坦言,这类人群不适合使用信用卡。
  据了解,未成年人可办借记卡。同时,为了有效控制未成年人消费,所办理的银行卡一般不具备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
违约频现——
金钱观、安全观尚未成熟

  “7岁孩子平板电脑玩游戏,一天花掉3000多元”,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使用监护人银行账户消费的报道,近年来屡见报端。简单便捷的微信支付、手机支付,方便之余,也有不少陷阱,很多成年人都表示防不胜防。
  今年3月公布的《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建议报告》显示,近六成(57.6%)金融消费者表示,不知道保障网上支付安全的办法,这意味着,近六成消费者时刻面临消费侵权问题。而在遇到支付不安全事件的用户中,近四成消费者表示,已有实际的资金损失。
  由于金钱观、安全观尚未成熟,未成年人及年轻人自制力差,很容易过度消费,甚至陷入支付陷阱。“很多青少年没有隐私意识,信用卡(附属卡)甚至不设置密码和签名。”田硕认为,过度消费、盲目套现、不查账单、听信不法中介办卡等行为,在年轻人身上时有发生。
  “未成年人消费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安全的经营场所,尽量在家长陪同下进行。”田硕提醒说,“年轻人办理各种银行业务,一定要到正规网点。有些骗子声称,只需交纳几千元,即可办理几十万元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屡有年轻人上当。还有在校生因不能及时还款,以卡养卡,最终触犯法律的案例并不鲜见。”
正确引导——
普及知识与加强监管并重

  据陈育林介绍,针对青少年自制能力弱、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今年的宣传服务月活动,以“金融知识早接触、走进社会有帮助”为主题,围绕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金融知识需求,从财务管理、个人信贷、信用卡、借记卡、电子银行、自助设备等六个方面,普及银行知识、进行风险提示,引导青少年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
  记者从潍坊市银监分局了解到,在宣传服务月内,潍坊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至少1次走向学校,开展集中宣传。在各类小、中、高等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户外宣传活动,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安排咨询员,通过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分发金融知识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帮助青少年了解金融知识。
  业内人士表示,用卡过度与发卡过度是相辅相成的。解决未成年人支付安全问题,不仅要普及金融知识,更要银行自身监管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银行对部分条款执行并不到位,监管乏力、社会责任缺失,也是未成年人支付安全问题的症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