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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没地址有名没备案

新小区业主遭遇落户难

2014-08-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户口已经落下了,最近忙着给孩子办理小学报名的事,办的差不多了。”8月12日,家住任城区明苑小区的李先生总算松了一口气,跑了几个月、打了无数个电话,终于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暂时将户口落在了“史行村”。“如果因为户口晚上一年学,可能耽误孩子一辈子。类似的事相关部门确实应该引起重视了!”李先生非常感慨地说。

  □ 本报记者 尹 彤
   本报通讯员 任鸿雁 孟翔鲲
  
有名字没地址
业主落户成难题

  明苑小区是经济适用房,2013年3月居民开始入住,共有480户居民。入住一年多,小区居民的落户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原因是没有路名,派出所无法为居民落户。
  “你看,小区看似靠着火炬路,实际上和火炬路之间隔着一块荒地,不能以‘火炬路多少号’命名。在火炬路北首东面三四百米有一条小路紧靠小区,但这条路属临时道路,没有路名。”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户籍民警韩潇指着小区附近的道路介绍,没有路名派出所就没法编制门牌号,也就无法为小区居民办理落户。
  据韩潇介绍,目前受理的落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庭户,这种都是以住房落户;还有一种就是集体户,落在单位或者学校的。以住房落户,首先住房所在的小区得有名字,这个名字必须是在民政局备案的、国家承认的名字。其次得有小区地址,也就是具体的门牌号。明苑小区的名字今年7月上旬才经民政局通过正式命名,但地址问题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
  “按照规划,小区中间东西、南北分别有一条路。”明苑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扈庆会向记者出示了小区规划图,图上东西走向的仁通路和南北走向的仁汇路的名称都已经标明,但是到现在也没开始修。而那条临时道路没有在规划内,自然没有名字。
  “我去年从鱼台搬到这里,就是为了让孩子上学,结果还是卡在户口上。”李先生无奈地说,派出所、市政府、民政局,李先生挨个都跑了一遍。考虑到李先生的特殊情况,7月14日小区名字入到公安数据库后,民警就立即现场考察并将情况上报分局,寻找了一个暂时性的解决方案,7月23日居民就开始陆续入户了。
  “一般来说,城市的地址一般是某街某号,农村则是某村。既然小区无法按照城市小区命名,那只能暂时当做村,以村居名称命名。”韩潇说,小区占的是李营街道史行村的地,那就以“史行村明苑小区某号楼”入户。这一方式虽是权宜之计,至少能解居民入户的燃眉之急。将来等那两条命名的路修好后,居民可以再来更改户口。
买房难落户并非孤例
小区“起名”也得先备案

  记者调查发现,因小区没有命名、确定的地址致使居民无法入户的现象并非孤例,确切来说是越来越普遍。
  和明苑小区的问题如出一辙,南池公馆东门外的一条南北路没有命名,户籍系统无法录入信息,暂时不能办理落户手续。从2012年交房到现在已经一年多,问题一直没解决。“听说道路名称确定的差不多了,公示过后居民的入户问题就解决了。”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南辛庄派出所所长董岚说,如果居民最近比较急迫要入户,现在派出所也可以进行办理,“等到小区外的道路有名字后,再办理一次户口迁移。”
  “这几年,南苑街道柳行片区重建,一些新的道路也跟着建成,可命名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董岚说,仅该辖区就有9条路没有命名。“最近市委常委会上这些路的命名都提交了,差不多都能解决。”而这9条路涉及凤凰怡居小区、南池公馆等7000多户居民的落户问题,派出所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只能积极协调,催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小区名字没备案导致居民无法落户的情况也比比皆是。“罗马假日就是典型代表。”韩潇提到,小区名称里有外国城市名字,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政局不予备案。但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居民入住后去派出所办理户口时才意识到,没有命名的小区根本没法落户。“我们现在也只能采取同一方法,用村居名字为其入户,但这并不是一个值得提倡的方法。”
  “为了吸引眼球,起一些特别的名字没关系,但至少应该提前咨询地名办,该名字是否能通过审核。”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像现在知名的“红星8号”、“红星9号”,名字里有数字都不符合要求。
开发商工作疏忽是根源
  明苑小区、南池公馆、罗马假日等小区之所以出现落户难题,究其根源还是开发商最初就没把工作做好。程序倒置了,才会出现后续的入户难。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小区命名还是道路命名,都应该按照将建设项目向发改委申请立项、规划部门规划、住建委批复,之后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对规划完成的小区、道路进行命名。但对小区、道路命名耗时较长,一些规模不大的开发公司对此不重视,将程序倒置,房子已经售出去了,才开始申请小区命名、道路命名。结果就出现了名字不符合要求、居民难落户等问题。所以,命名应该在规划时就做好,不然后续操作会有很多弊端。
  以一条路的命名为例,从查证申请的名字是否符合规定,到向社会发放问卷收集、网上发布,邀请省市区专家论证,报区政府开会审议,再通过市地名办报市政府批复。这期间,可能会出现反复论证的情况,最后由市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另外,有很多时候开发商建完就离开了,落户的责任就留给了物业公司。但申报名称需要的材料,比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等重要资料,物业公司需要向开发商索要。缺乏必要的材料,命名无法通过,居民就没法落户。“前段时间往市政府报的几条未命名的道路就出现类似的问题。手续不全地名办不能命名,受害的只能是居民。”该工作人员介绍。不过现在很多大的开发商做的很好,比如万达广场,在建设前该做的准备都做好了,不会出现命名难题。
  工作人员提醒,为避免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应该严格办事流程。此外,市民在购买住房前,可以提前致电地名办,询问该小区名称是否已经备案。同时咨询派出所,小区是否有地址,将来入住后能否落户(仅限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