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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地方改革、风险防范——

山东金融改革细化“路线图”

2014-08-13 作者: 本报记者 王 爽 杨 鹏 本报通讯员 贾洪斐 来源: 大众日报
  ■编者按 去年8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金改22条”),标志着山东金融改革拉开序幕。一年后,改革红利的效果显现。一个最明显的指标是,去年金融增加值占GDP比重是13.7%,今年上半年增加至15.2%。
  ◆8月7日在济南召开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省政府进一步细化“金改”路线图,圈定了普惠金融、地方改革和风险防范三个方向,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山东金融改革的重点。
  □ 本报记者 王 爽 杨 鹏 本报通讯员 贾洪斐

降低融资成本
实现“普惠金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尽管一年来山东“金改”风起云涌,但我省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县域金融资源利用量偏少,小微、“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普遍存在等。
  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实现“普惠金融”,建立能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是今后金融改革的一个重点。我省银行机构要在严控风险前提下,发展表外业务、中间业务、新型业务,确保实现小微企业、“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同时,要积极向县域、镇村和社区延伸,推广社区银行、金融超市、金融便利店、“三农”金融服务站等基层服务模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缩短审批流程、规范降低收费,不断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探索引入专家评审、保险、担保等机制,采用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贷款,贷投联动、集合信托等模式,加强对“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的资金供给。
  此外,各地市要重视直接融资模式。在推动企业上市、重组的同时,不断拓展债券融资空间。2011年以来,我省债券融资保持了50%以上的增幅,其中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占71.4%。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加大发行费用补偿和成本贴息力度,加强与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合作。要加快资产证券化试点步伐,凡是有稳定现金流和预期收益的项目,都可以变资产为资本,实施资产证券化。
地方改革定准基调
解决疑难问题

  金改实施一年中,我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迅速。如目前我省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400家,新成立民间融资机构473家。与此同时,地方改革的一些疑难问题也逐渐显现。
  据了解,目前各市地发展小贷公司愿望十分强烈,但地方实体经济承载力、金融人力资源支撑力和现有监管能力欠缺却成为不少地方面临的现实问题。会议提出,各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须把握节奏,不可一哄而上,关键是提质增效。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放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和额度的基础上,我省下一步将建设小贷公司行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资金拆借、调剂余缺、再贷款等服务,增强其融资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2年底启动的民间融资试点是山东的一次大胆尝试,促进了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我省的目标是,今年年底前实现民间融资机构县域全覆盖,明年发展到1000家左右。会议提出,民间融资机构发展的步子很快,下一步,应在鼓励民间融资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规范管理水平的同时,加强资金流向监管,坚决防止“脱实向虚”。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给城商行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省目前有14家城商行,是全国拥有城商行最多的省份。会议提出,城商行应锁定县域和本地,积极创新服务产品和盈利模式,走差异化、特色化的路子,不能坐等“吃利差”。此外,近两年我省个别城商行出现风险事件,下一步城商行改革的重点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建立约束制衡机制,加强对城商行高管人员的管理。
困难企业要区别对待
分类处置

  当前已进入金融风险高发期,实体经济风险逐步向金融领域传递。6月末,我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达到1.57%,比年初提高0.2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过,我省企业保证类贷款占比达到75%,江苏、浙江一般在50%左右,企业流动性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易引发连锁反应。
  针对上述情况,会议提出要多方联手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各级政府要摸清本地区金融风险状况,综合施策,着力化解重点风险隐患,防止蔓延扩散。
  对有关企业要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比如,对于有市场、有技术,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协调银行增加或维持授信,及时续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确实没有前途的企业,要痛下决心,予以重整或破产;对那些恶意骗贷、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银行机构要放远眼光,注重培育长期客户,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及时清销不良资产。
  此外,我省金融监管部门正探索大额授信联合管理机制,加强银行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及时有效防范处置大企业资金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