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孟一 吕光社 报道
本报济宁讯 日前,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清明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安防结果进行了通报,3起公车私用事件被曝光。
典型问题通报如下:4月5日下午4时16分,在太白湖发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车辆(鲁HH6765)公车私用;4月6日上午10时,在吴泰闸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发现市信访局车辆(鲁H0007H)公车私用;4月5日下午1时30分,市运河文化研究会车辆(鲁HC9000)违规停放在南阳湖农场半亩园饭店附近。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追究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本报济宁讯 日前,济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清明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安防结果进行了通报,3起公车私用事件被曝光。
典型问题通报如下:4月5日下午4时16分,在太白湖发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车辆(鲁HH6765)公车私用;4月6日上午10时,在吴泰闸路与火炬路交叉口发现市信访局车辆(鲁H0007H)公车私用;4月5日下午1时30分,市运河文化研究会车辆(鲁HC9000)违规停放在南阳湖农场半亩园饭店附近。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追究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